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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2024-07-23 阅读 2733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门式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2: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我公司综采车间桥门式起重机使用人员以及起重机管理人员。

三、桥式起重机管理职责

1、政工部负责起重机使用人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2、机运工区负责桥式起重机的大修。

3、机电部负责对车间桥式起重机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管辖的桥式起重机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

4、起重机司机必须对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桥式起重机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正确操作。

四、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桥式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后方可上岗,无证严禁操作。

2)没有生产部门的安排,不准其它单位人员擅自使用。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油并及时处理。

2)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操作手钮开关是否处在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器装置是否良好,导轨面是否清洁,上面是否有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防护罩是否安全牢固。

6)检查钢丝绳有无损坏,有无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有无松脱,吊钩轴销有无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方可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起重机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立即停车检查,直到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将重物离地约100mm-150mm,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靠有效后,方可继续提升。

4)在起吊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9)起重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桥式起重机启动时应先鸣铃。

10)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转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11)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被吊物体移动范围内有人时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2)当接近卷扬机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3)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

14)两台桥式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物件时,应按起重机额定载重量的80%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稳步吊运。严禁任何一台起重机起负荷吊运。

4、工作后

1)将吊钩开高至一定高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3:建筑企业桥龙门式起重机操作员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桥龙门式起重机操作员安全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桥(龙门)式起重机操作员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安全职责与要求

4.1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4.2司机应年满18周岁,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1.0以上,辨色能力、听力良好,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4.3交接班时,交班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规定,并做好记录。

4.4开车前应检查电源供电情况,其变动范围不得超出规定值;桥(龙门)式起重机司机应做到“十不吊”,鸣铃按规定执行。

4.5每班第一次起吊物件时,或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将物件吊离地面30cm,然后停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再进行正常作业,不得同时进行三种操作动作。

4.6厂房内多台桥机布置,运行时桥机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厂房上、下层布置桥机,两层桥机应协调配合,严防碰撞。

4.7作业完毕,应把桥机开到指定的地点并把小车开到桥机的跨端。吊钩升起,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切断主电源。

4.8做好各部位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好防火巡视检查。

4.9交接班应按规定严格执行。

5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