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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2024-07-23 阅读 5075

1.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1.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1.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1.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1.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1.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1.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1.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篇2:起重机械设备司机十不吊两不撞

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一、超过起重机械(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吊。

二、被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三、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四、安全防护装置失灵不吊。

五、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六、歪拉斜吊或不平衡不吊。

七、被吊物棱角处与钢丝之间未垫软物或衬垫不吊。

八、吊物下有人不吊。

九、视线不清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二不撞”:

一、不准两台机械(设备)任何之间相撞。

二、不准被吊物与其它物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