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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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1.2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1.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1.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1.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1.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1.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1.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10钢(铁)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篇2:起重机械设备司机十不吊两不撞
十不吊: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一、超过起重机械(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吊。
二、被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三、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四、安全防护装置失灵不吊。
五、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六、歪拉斜吊或不平衡不吊。
七、被吊物棱角处与钢丝之间未垫软物或衬垫不吊。
八、吊物下有人不吊。
九、视线不清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
“二不撞”:
一、不准两台机械(设备)任何之间相撞。
二、不准被吊物与其它物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