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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施工保证措施

2024-07-23 阅读 933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第三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档。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账。第二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第六条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第七条基本资料(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和重大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六)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七)本级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部门成员及专(兼)职人员名单。第八条安全工作依据(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上级单位或客户提交的安全工作安排、合同、要求等文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四)安全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等。第九条安全目标与考核(一)上级的考核目标、本级的目标、内部分解的目标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分包安全生产责任书等;(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三)年度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汇报等;(四)考核评价及奖惩记录。第十条安全会议管理(一)会议签到表、记录、纪要及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专题会、班前会等);(二)会议研究事项的督办纪录;(三)参加其它有关安全会议的资料、纪要等。第十一条安全技术措施(一)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技术措施;(二)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措施、专项措施)、作业指导书交底记录和交底参加人员签字。(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前进行,应根据施工方案、工作环境、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人员素质等情况,按分部、分项、分专业工种进行。第十二条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一)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清单及危险源清单;(二)危险源监控措施、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清单;(三)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记录和上报记录;(四)综合或专项安全评价报告。第十三条安全费用投入(一)安全投入计划;(二)安全投入统计报表(季、半年、年);(三)按安全投入明细,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各项投入费用应有对应的支撑性票据(复印件)、材料等。第十四条安全检查(一)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二)各类安全检查实施记录;

?(三)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关闭情况记录;(四)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验证记录;(五)违章行为处罚通知单、处罚记录;(六)上级或外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情况和整改关闭记录。(七)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管理问题均应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一验收”的原则进行整改和验收。第十五条安全培训与证书:(一)安全培训计划;(二)全员年度继续教育记录;(三)新入场人员、转岗人员、重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安全培训记录;(五)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六)参加上级、外部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七)违章违纪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评价与验证记录第十六条安全活动管理(一)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班前五分钟等活动);(定期回收保存)(二)安全月、安全日、安全竞赛、安全知识问答等安全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三)各类安全活动评价、总结等材料记录。第十七条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管理:(一)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种类、证件有效期、所属作业厂(队)等(按工种分类);(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三)特种设备登记表;(四)特种设备安拆告知书、安拆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及安装调试验收记录;(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记录;(六)特种设备日常保养、检修、运行等记录。第十八条安全事故管理(一)工伤事故报表;(二)工伤事故登记表及相关医疗资料;(三)未遂事故记录;(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五)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资料。第十九条安全检测与验收(一)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检查检测记录;(二)炸药库、油库检查、验收及审批记录;(三)接零、接地、避雷装置检测记录;(四)安全防护用品检测记录;(五)特殊防护用品、安全装置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六)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检验记录(大修验收、试车结果等);(七)特殊安全设施验收记录(如工作平台、栈桥、承重脚手架、排架等);(八)作业环境监测记录(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第二十条应急救援管理(一)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预案;(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及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三)培训、演练及评价记录;(四)预案评审及修订记录;(五)应急响应记录。第二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一)隐患登记表;(二)安全生产隐患评估记录;(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总结评价记录。第二十二条分包单位管理(一)分包单位及人员一览表;(二)各分包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等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复印件;(三)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四)分包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含安全管理人员);(五)分包单位评价、审查资料(含施工简历、近三年的业绩、不良记录等);(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七)分包单位施工机械及复检验证记录。第二十三条安全文件(一)当地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文件、规定、通知及回复;(二)对外、对上报送的各类安全文件、报表、总结、汇报、请示,安全生产联系函,对外发布的安全通告、告示(纸质、照片等),尤其是可能涉及法律纠纷责任划分有关请求和工作答复、处理、协调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专项安全管理(一)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二)专项措施方案;(三)专项安全管理交底记录;(四)专项安全管理会议记录;(五)专项安全管理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六)专项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七)专项安全管理评价、验收、检测与检查记录等。第二十五条职业健康管理(一)劳动用品发放记录;(二)职业健康检查记录;(三)职业病报告及处理记录。第二十六条安全宣传(一)安全宣传计划(二)简报、报道(三)宣传标语、标牌情况记录。第二十七条其它第三章安全资料管理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资料应分类收集、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第二十九条各类资料宜原件保存,不能保存原件而保存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保存部门,以便追溯和验证。第三十条各类台帐应附有资料目录清单,以便核对和检索。第三十一条各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安全资料应整理装订,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保存备查,一般保存期不少于完工后5年。第三十二条各单位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件相符,实行分类管理。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铁路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是生命永恒的旗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这是符合我国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原则,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1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落实股份公司加强“班前安全质量宣誓”活动检查的通知》举行“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出事故、不出次品、不留隐患”为内容的岗前宣誓活动,并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为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中铁三局桥隧分公司张唐铁路项目部工程二队实行安全联防制(一人违章,多人制止;无人制止,全部处罚)。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错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方式为本质。危险是可以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现存或潜在的状态。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干什么事情都要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因此制定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要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避免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找出引导致事故发生事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等事故隐患。

二、安全行为和部署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存在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人员不能强迫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遵守规章制度,冒险进行操作的行为要给予处罚。

施工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只有在进行生产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发生的状态,才能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事故原因分析必须坚持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个原则。任何人不得违反工艺纪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纪律。

队部认真地研究部署,决定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准,执行安全色及安全标志。其含义:

红色:禁止,停止

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警告,注意

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等。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要达到100%。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做到“持证上岗”。

3、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

对从事专项施工任务的各类人员,如桥、隧、路基、高空等,上岗前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施工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进行专项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队部及所属各工区,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专业教育培训和考核,且考核合格颁发安全检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专职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专职安质检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操作、纪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止或停工,以确保生产安全。由各部门组成或检查组,主管领导带队。

2、每周日进行一次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由安质环保室牵头,队长带队,对施工现场及驻地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对生产、生活区的人员、机械、设备、物资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并对整改措施进行监督、落实、跟踪。

3、安质环保室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工区作业班组检查,并认真填写不定期检查记录表。

4、检查各班组、各工序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对于重点工作项目要制定控制方案,加大检查频率,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要经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必要时要跟班检查督促。

6、对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除了及时坚决制止以外,还要将发现问题填写在“安全检查记录”薄内,并通知队部领导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和工程设备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报告队部领导处理。

7、检查并掌握本队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劳保用品标准、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贯彻实施。

8、对检查的全过程,指定安检人员,认真做好记录。

9、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做出处理。现场能解决时,马上领有关人员改正,比较复杂的问题,小组开会研究制订解决方案,并责令现场领工员(施工员)或工班长监督限期整改。

10、对于整改情况,到期由安检人员检查验收,并记录备案。

11、对于逾期没有整改完的或根本上没有整改的,由安检人员向队长反映,由队长作出处理。

五、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安全事故有人身死亡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暂定)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上级部门,并在6小时(暂定)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队部收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理单位、业主等相关部门报告。

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隐瞒不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的,追究施工责任人的责任。

3、发生伤亡事故后,队部上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国务院令第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判定按铁道部令[20**]第7号《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6、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队部将根据项目部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处罚方式和罚款金额由队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拟定,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核定批准后执行。

7、事故发生和处理完毕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及时、准确上报。按照规定和要求写出事故报告、整改措施、检查、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检查等一并上报上级部门。

8、严禁任何工区在发生事故时迟报、虚报和隐瞒不报等现象,遇有此类情况发生,队部将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倍处罚。

六、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1)按照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队长是第一管理者,是本工程二队第一防火责任人,依法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职责,全面负责工程二队的消防安全工作。

2)队部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队部防火安全工作以及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3)队部必须配备兼职防火干部,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队部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5)义务消防组织要结合实际,每年组织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演练不得少于1次。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队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并签定防火责任制。

2)办公室、工班宿舍实行防火责任者挂牌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3)队部制定防火公约。

4)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合理布局。

5)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队部指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队部按要求配备适当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和维修,确保安全好用,摆放位置合理。

3)严禁将消防器材随意丢弃,防止日晒雨淋,防止锈蚀不堪用。

4)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队部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队部要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接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2次专门教育,要求达到熟悉其危险性能,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5、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队部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必须在检查记录本上签署姓名和日期。

2)对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3)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的隐患。

?B、生产岗位环境中存在的火灾隐患。

?C、发生火灾后影响疏散、逃生和扑救火灾的隐患。

?D、消防设施、器材装备、专用消防水源、通道是否良好。

?E、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6、火灾查处制度

1)发生火灾要立即报队部领导小组,严禁隐瞒不报和拖延迟报。

2)要保护好火灾现场,防止人为破坏,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勘查、清理火灾现场,不得移动现场物品。

3)队部领导小组要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火灾损失、热源伤亡、处理结果要如实向上级报告。

七、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条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队长。如发生死亡事故,队长要在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直接向项目部报告。

第二条事故发生后,工区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为了事故调查需要,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第三条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充分记录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

第四条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及时上报项目部,并配合项目部等上级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第五条抢救伤员的办法按队部指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第六条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

第七条队部根据调查组对事故分析的原因、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各工区对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要按规定如实上报。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和包庇责任人者,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处罚。

篇3:通信设备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守则

安全生产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损失将是惨重的,施工时必须引起施工人员的高度重视,增强责任心,加强预防为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施工中的防火安全

机房施工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往往是灾难性的,同时伴随人身伤害和重大通信事故,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其发生。

1、工程需要明火施工(如电焊、气割等),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施工需要使用涂料、胶水等易燃材料时,必须确认在现场具备并熟知消防灭火器材位置,达到必要的通风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未启用机房自备消防、通风器材)。

3、设备开箱后包装材料必须当日彻底清理,带出机房,任何时候不准在施工现场(包括通信机楼)内吸烟。

4、施工必须使用的电动工具、仪表、通风扇必须规范用电,控制负荷,使用安全可靠的移动电源接插设备,严禁用导线直接连接插座,交流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出现轧伤或老化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5、切实落实安全保卫部门关于防火封堵各项要求。

二、施工中的人身安全。

1、施工人员必须持相关专业资格证上岗,并在施工中以不违背安全管理规定的方式完成各项施工操作。

2、施工人员穿鞋着装应符合其专业施工操作要求。特别强调电力机房施工要按规定穿长袖工作服装。所有机房施工须自备工作鞋,防止电击、攀爬失手,静电伤害。

3、机床槽道侧板、盖板拆下后严禁放在槽道或架顶上,盖板折下后严禁放防止对施工人员及维护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4、二米以上属高处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5、用电安全,防止人员触电。

三、施工中的网络运行及设备安全。

重中之重是运行设备的安全,其次是待安装设备的财产安全。

1、重申开工报告需要内容完整,注明设计文号、施工所涉及的机房、施工内容和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电话,请求维护安排随工等具体内容。

2、与现网运行设备有关的扩容、割接施工,必须对在用系统状况作细致了解,安全条件具备方可考虑实施。实施前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在批复的安全时间进行。对运行设备或现网业务有可能产生影响的扩容操作,应视同割接,必须制定细化到具体操作步骤的割接方案,重大割接制定方案时,还需要包含指挥组织及防险预案。割接方案须申报并组织会审。

3、新装设备加强电前需报相关部门批准,操作前核对设计要求,逐级核对全程负荷。

4、严格按设计施工,同时强调:施工单位有责任、义务,在施工现场发现设计存在明显安全问题时,暂停施工,并立即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5、老机房整治具有较高风险性,施工组织要细化到操作步骤,对环境整治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警惕。

6、施工单位接管设备,要严格组织开箱验货,做好工程其设备和材料的保管,严防设备材料损失。

四、规范施工不留隐患。

以往施工出现的安全事故,绝大多数都出自对早就存在的制度、规范、规定的忽视!相当多的安全问题,是由不规范施工长期积累而形成。因此,施工人员必须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在所有机房设备安装施工中,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1、机房辅助电源设备施工必须规范,不允许将UPS、逆变器等设备放在列间过道上。电源线不允许有接头,不得使用不符合机房安全要求的复接板接插设备电源。

2、信号线、尾纤、电源线在具备三线分离条件的机房严格按规定路由布放施工,冗余尾纤在ODF架一侧盘留长度必须符合容许标准。在不具备分离条件的机房,施工布放时必须同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加以保护。

3、防火、防鼠封堵施工要检验封堵材料的燃烧性能,防止领用不合格材料用于封堵作业。

4、机房安装施工必需移动照明灯吊架时,一定要认真检查,不允许照明灯架与槽道或机架金属构件相碰。

5、机房外墙开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雨、防漏措施。

五、施工出入制度。

1、施工人员必须按顾客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

2、进入机房施工必须携带顾客有关部门批复的开工报告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准入手续。

3、进入机房按顾客要求登记出入时间并注明施工内容。

六、防止失泄密。

1、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包含保密条款,明确涉密内容,密级,保密期限,相关方利益、义务,以及所负法律责任。

2、施工图、竣工文件、图纸都属于施工单位必须替委托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内容。其中的图纸需要永久保密。所有涉密资料任何情况下不得交给或告知第三方。

3、互连互通工程,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阻断网络监控系统的相互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