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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安全操作技术措施

2024-07-18 阅读 9301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钳工操作。

二、使用注意事项

1.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发辫要装入工作帽内。

2.所使用的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工作地点要保持清洁,油液污水不得流在地上,以防滑倒伤人。

4.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要做到文明生产。

6.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

7.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敷设和安装临时电源。

8.高空作业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不准放在其它地方,安全袋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件上,不准穿硬底鞋,不准往下扔东西。

9.采用梯子登高要有防滑措施,梯子斜度以60°为宜,必要时设人看护,人字梯中部要用结实的绳索拉住。

10.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栏杆。

11.机修钳工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应在开关处挂“不准合闸”、“不准开气”等警示牌。

12.拆卸下来的零件,应按规定放在一起,不要乱丢乱放。

13.用人力移动机件时,人员要妥善配备,工作时要动作一致,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时,必须同肩,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

14.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枕木,以保安全。所用千斤顶,必须底平、顶尖、丝口松紧合适,滑扣千斤顶严禁使用。

15.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动,校准工具必须装有固定拿手环或吊环,较大和较重的校准工具不准一人搬动,两人以上做同一工件时,必须注意刮刀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动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16.所用手锤、样冲等工具要经常检查,不得有裂纹、飞边、毛刺,顶部不得淬火,手捶柄要安装牢固。

18.抡大捶和打手锤时严禁戴手套,不得对打捶,不得打淬火件,还必须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和人员,以免有伤害。

19.捶头上不能有油,捶击工作物时要戴好防护眼镜,捶头有卷边毛刺时,要磨去后再使用。

20.不准用大捶在虎钳上打击工件,虎钳夹持大工件时应使工件落到钳底,对精密工件加工要放铜或铝钳口。

21.装卸精密件时必须用木捶、铜棒或有软材料为垫时,方可使用铁捶打击。

22.使用手电钻和手砂轮时,必须有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前应先找电工检查绝缘情况,有漏电的严禁使用,雨天禁止在室外钻孔、打磨。

23.使用锯时不要用力过猛,当要锯断时应缓慢,以免折断锯条伤手、砸脚。

24.活扳手不能反向使用,使用时不要用力过猛。

25.使用转架时要先检查,转圈部不能有裂纹等缺陷,各固定螺栓要紧固,较重的机体要用两人翻转,拔插销时要有人把住转架,要随时检查插销的可靠性,翻转转架时,前面不得有人,要经常保持转架的清洁。

26.车辆修理时,要先采取防火措施。

27.修理车辆底盘部分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枕木或铁凳。

28.凡需进行试车,必须持照人驾驶,严禁带人,脚踏板上严禁站人,车未停稳严禁上下;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随时注意旋转部分以防打伤头和手;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29.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或加汽油场所试验,以防失火和爆炸。

30.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31.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工作结束后,清理干净现场铁屑等杂物,必须使用工具,禁止手拉嘴吹,以免伤人。

篇2:洗煤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认真检查场地、设备、工具是否有不安全因素。

2、所有工具必须牢固可靠,手锤不准作垫物使用,不准用螺丝刀代替扁铲。

3、修理各种机械时,必须切断与机械有关的转动部分的动力源,以免转动伤人。

4、钻床上工作不准戴手套,不准手拿工件操作和在运转中清理铁屑。

5、钻床打眼时,必须夹紧工件,用钥匙拧紧卡头,保证钻杆与工件平面垂直。

6、使用摇臂钻,先认真检查油箱、油路是否完好。打眼变速时必须停车,打完眼后,摇臂退出,在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变松摇臂。工作时,严禁在床面上翻大活。

7、在两米(包括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两人以上操作,应由一个指挥,规定好联络信号,并严格遵守。

8、合装工作应将工件放平稳,对孔时不准将手指伸入孔中。

9、合装需要盘车时,要注意齿轮、皮带轮咬手。

10、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需离开火源并不准吸烟。

11、使用压力机和千斤顶压活时,要对正放平,不要用易碎物体做垫物,要站在安全的地方。

12、剔活时,对面应设有挡板,打锤时对面不准站人。

13、使用大锤和手锤时,要注意检查锤头是否有楔子,如安装不牢固禁止使用;打锤不准戴手套。

14、使用手提砂轮机必须接好地线。使用时要先检查有无裂纹,必须有防护罩。

15、使用锉刀时,必须使用装有带箍的锉刀把,没有锉刀把的不能使用。

16、使用倒链起重时,应先检查倒链和钢丝绳扣有无缺陷,其它工具是否完好,不准用手托举起重物。

17、铲物件时,对面不能有人,若在虎钳台上操作,被夹物件重量不得超过虎钳的重量。

18、工具传递,必须确认对方拿稳后脱手。

篇3:钳工类安全操作规程

1.1工作前

1.1.1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电动工具时须戴好绝缘手套。女工发辫必须罩在工作帽内。

1.1.2对工作场地和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排除与作业无关及有碍操作的物件。

1.1.3检查需用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1.1.3.1手锤、大锤的锤头必须安装牢固,并用金属楔子楔紧,以防锤头脱落。楔子头部不得突出或缩进锤头孔里。

1.1.3.2手锤、大锤的锤把必须使用材质坚硬并有韧性的木材制作,并不得有透节、裂痕、斜茬、弯曲或不光滑等情况。锤头与木把必须成90o直角,不得歪斜。

1.1.3.3锤面必须略成凹形,严禁使用锤面有淬火裂纹及飞边、卷刺等情况的手锤、大锤。

1.1.3.4扁铲、尖铲、錾子和冲子的锤击面不准淬火,不准有飞边卷刺;刃口及冲头有裂纹者严禁使用。

1.1.3.5锉刀、刮刀的木把须光滑并用圆箍箍紧。严禁使用无木把或木把破裂、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1.1.3.6锉刀、刮刀有裂纹或弯曲等情况时严禁使用。

1.1.3.7螺帽扳手不得有裂纹或损坏情况,并不得沾有油污。

1.1.3.8管钳子及活扳手的丝扣,不得有滑扣情况。

1.1.3.9弓锯的松紧螺丝,不得有滑扣情况。挂锯条的销子必须牢固。

1.1.3.10虎钳必须安装牢固,进退灵活。钳口须平齐、完整,不得有损坏、裂纹等情况;钳把不得有裂纹、磨损过度等情况,必须保持足够的强度;丝杆和丝母不得滑扣,须能卡紧工作物。

1.1.3.11撬棍不准用铸铁制品或淬火钢材,并不得有弯曲、拧劲、裂损等情况。

1.1.3.12使用电动、风动等手持工具,必须有完善且性能良好的装置。

1.1.3.13对其他工具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2工作中

1.2.1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栓以及电、油、汽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工作。

1.2.2工作中随时检查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状况,正确地使用各种工具。

1.2.3使用虎钳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3.1在虎钳上夹工件时,不准借助辅助工具敲打钳把或在钳把上套接加力管。

1.2.3.2在虎钳上夹长、大工件时,要有托架托住,并注意工件重心。站立位置应避开可能落物地点。

1.2.3.3用虎钳夹圆形工件时须加垫三角铁,夹不规则工件时,要将垫铁调整适当,防止工件转动滚落。

1.2.4铲、锉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4.1在虎钳上铲、锉工件时,加工部位应夹在钳口的中心。如特殊工作物不能夹在虎钳中心时,在钳口的另一端必须垫以稍窄于工作物的木块等,以免钳口歪斜和工作物掉落。虎钳工作台前应设防护网,以防铲屑飞出伤人。

1.2.4.2铲工件时,扁铲上、手锤上不准有油污,以免滑脱造成事故。禁止戴手套操作。

1.2.4.3使用手锤铲工件时,要先环顾左右和后方,确认身后1m左右内无人时,方可开始工作。使用大锤铲大工件时,要排除周围障碍物,身后2m内不准有人。

1.2.4.4禁止敲打淬火的工件。

1.2.4.5打大锤时,两人须成直角位置,不准对面操作,以防打伤。

1.2.4.6锉工件时,严禁用锉刀撬工件或代替螺丝刀使用。

1.2.5刮研作业时,工件要卡紧、放稳。使用刮刀时,双手要握牢,

头部与刀尖要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安全。

1.2.6使用扳手时,不准用手锤敲打扳手,也不准把扳手当手锤使用。禁止在扳手把上套接加力管。

1.2.7使用手锯时,不得用力过猛,以防折断锯条伤人。

1.2.8使用撬棍作业时,手脚不可伸进工件底下,撬棍必须置于身体一侧,不准将身体压在撬棍上撬压工件。

1.2.9套丝作业时,应使用配套的绞杠和扳牙架,不准以大代小。在双层上下透眼进行作业时,手不可伸进试摸,以防上下层错动剪伤。

1.2.10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2.10.1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禁止把两个梯子接在一起使用,不准两人同时上下梯子或登梯工作。

1.2.10.2用梯子登高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o为宜,须有防滑措施,必要时设人监护。人字梯中部要有拉紧固定装置。

1.2.10.3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堆放在其他地方。装配的零部件须安放稳固。

1.2.10.4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层,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防护栏杆。

1.2.11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的电器元件发生故障,应由电工检修,不得自行拆卸,不得私自铺设线路或安装临时电源。

1.2.12凡重量超过20kg的工作物,放置在1.5m以上的工作地点时,不准一个人搬上搬下,须适当配合人力,协助传递,并要稳拿稳放。

1.2.13使用起重设备吊运零部件或进行组装作业时,要有指定人员统一指挥,吊具、挂钩要符合安全要求,捆绑和吊运要严格遵照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1.2.14使用轨道车搬运物体,必须在车后推,不准在前面拉,并注意前方车辆。停车作业时,前后轮要用电木掩住。

1.2.15在电气线路、设备附近工作有碍安全时,须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

1.2.16使用千斤顶起重作业时,千斤顶必须安放牢固。顶部不得直接与金属部件接触,须用防滑垫木。液压千斤顶起高后,应用垫木架住,防止液压油泄露、重物下沉造成伤害。

1.2.17清除铁屑,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禁止用手擦或嘴吹。

1.3工作后

1.3.1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油源断开。

1.3.2清理工作场地,将使用的工具整理好,零部件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扔。

1.3.3如有接班工作者,应共同做好交接班检查,并将当班发现的问题详细向接班者交代后再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