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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2024-07-22 阅读 8072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驻地监理办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总经理对公司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驻地监理办总监对具体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各项规定,造价人才网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和部主要领导负责;驻地监理办设立安全监理组,在驻地总监的领导下,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已按按各自的岗位分工开展具体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组应接受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检查指导。

第二章保证体系

第七条各级机构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第八条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监理工程师论坛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九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的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条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三条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地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四条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在项目施工中做好"三工教育"(工前教育。工中指导、工后讲评)。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五条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上不准使用聋、哑、残、老弱民工。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七条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部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驻地监理办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应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含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对于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意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预案。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行为。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督的资料管理

1、参照工程监理资料用表(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监理通知单和反馈单、现场旁站记录、监理日志)。

2、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在监理月报表中增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的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

4、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载入监理月报。

第六章?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考评办法

第二十三条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监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作为年度监理工作的一项考核内容,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

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项目标准分考评方法扣分标准实得分

1制定安全工作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生产规划5查监理单位的安全规划制定情况;对施工安全规划的审查情况为制定安全监理规划的扣5分;未将规划、细则纳入工作的扣2分;对施工单位审查无记录的扣3分。

2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5查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制度、通知情况;本单位制度和执行情况贯彻上级规定、制度、通知不力的视情况扣1-3分,本单位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好的扣1-3分。

3监理安全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工作情况10查岗位设置情况;岗位职责;机构人员工作情况机构、人员不落实的扣5-10分;人员工作差的,对所辖施工范围无安全监理检查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事故、隐患防范工作20查事故隐患及针对隐患处理,监理的指令与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1人扣5分;现场隐患1处扣5分;违规操作或使用不当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私购私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该项不得分。

5安全宣传教育10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执行;查相应的记录台帐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达不到100%扣5分;查无学习记录台帐的1次扣2分(全年不少于10次);凡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表扬一次加5分。

6劳动保护10查劳动保护情况;现场防护情况监理人员不着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一次扣2分。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意识差,监理无整改指令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1次扣2分。

7法制宣传教育10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堤防社群关系情况监理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参与黄、赌、毒等活动的,该项不得分;地方社群关系紧张,造成矛盾的,1次扣3-5分。

8安全监理资料15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监理通知单核反馈单、现场旁站记录、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表监理月报不如是反映安全状况的,1次扣2分;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不全面、真实的,1次扣2分;监理通知单缺乏针对性或无反馈的,1次扣2-5分,扣完为止。

9事故报告、查处5查是否按事故性质的实效及时报告及事故资料的整理情况事故发生不按时报告的,1次扣5分;发生事故后不及时取证、不掌握现场情况的,1次扣2分;事故资料不全的,扣1-3分。

10监理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10查电器设备(禁用电炉等);电线是否私拉乱接发现1次扣2-4分

?查是否做到"人离灯灭"发现1次扣5分

?查设备管理是否落实到人,严防盗窃和遗失事故发现1次扣5分

?查监理办车辆、船舶使用情况出现事故苗头的1次扣5分

第七章?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实行工作考核,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充分调动参加安全监理工作的广大职员的积极性,增强安全生产生物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十五条奖励

对安全监理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本着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给与奖励。

第二十六条违约处理

第二篇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各驻地监理办和全体监理人已按应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开展建立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各工序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为。

第一节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就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应对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建立检查管理记录台帐。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监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题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选择上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他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生产、盛会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20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场地清理、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枝上断树干。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三、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施工之前应先清除边坡上方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边坡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并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到位。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土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坡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图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在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的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4、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止排除故障,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专项油缸能自由动作。

第三节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三、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

四、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五、在三相四线中性界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各种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七、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九、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少于50cm。

十、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十一、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二、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撤把,运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振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振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7、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三、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先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四、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项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木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五、预应力张拉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已拼接或现浇的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鞘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应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筑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十六、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门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联系和剪力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与模板相连。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过。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和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七、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在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式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八、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1、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锯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元盘踞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上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木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指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5mm。刨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方能进行,防止台面和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平面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2、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祸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3、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十九、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束切割。

4、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登攀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5、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匀造成事故。

二十、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点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品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配有另面可靠的防回火按群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交圈,并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曝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在浮筒上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用后须清除管内积水,交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支应找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乙炔桶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篇2:火车站连接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淮安市火车站连接线工程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境内,规划为淮安市路网“七横七纵”中的第一横,是未来淮安市城北片区东西向的快速通道。本工程起点与淮海北路相交,终点与规划韩侯大道相交。道路全长约为3.778km,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工程路基横断面宽50.0米,其中组成为2×4.0m(人行道)+2×4.5m(非机动车道)+2×3.0m(机非分隔带)+2×11.5m(机动车道)+4.0m(中央分隔带)。沿线共设中桥1座、涵洞4道、雨水管道2道、污水管道1道。

我公司承担上述标段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包括:全部项目所含的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施工设计

文件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监理内容详见图纸,且按图纸包干,并对设计成果、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

招标要求本工程的施工服务期暂为6个月(至工程竣工止),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

工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必须纳入日常监理工作的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主要是坚决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办法》等方针政策;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开展正常性的安全文明监理业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各类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拟定目标。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

1、《建筑法》和《劳动法》;

2、《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本项目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权利”;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7、《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

8、经审批的本项目“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

1、实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工地;

2、确保无任何等级事故。

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组织架构及岗位责任

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人)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兼安全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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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特点

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直接制约工程进度并最终影响工程建设效益,是工程能否顺利建成的前提。施工安全的监督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单位。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是相辅相成。工作面不安全难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也就难以保证下一道工序安全,进而影响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监督既是服从于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目标(即业主的合法利益),又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的补充(但不是替代)。因此,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也要监督施工单位搞好施工安全,实施文明施工,履行施工安全监理的义务。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本专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8、督促施工单位不定期的组织施工安全综合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9、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单位停工,限期、定人整改。

10、督促施工单位定人按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1、检(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如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评价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考核标准》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4、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审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批,施工单位应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备查。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自检系统。开工前,尽早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自检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检查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材料规格及质量,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残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8、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检查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

9、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掌握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和用地范围外50M内的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表以上管线、树木、构筑物等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中体现)。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基于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的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在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抽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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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

(2)审核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认证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自检资料和报告。

(5)现场监督与检查。

(6)日常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重要工序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安全技术防危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7)监控主要结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如,用电安全管理、构件吊装、消防管理、现场动火、试压、试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保证项目)的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8)在审批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时,同时检查、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控、自查、自整改。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卫生防疫等与文明施工相关的工作。

(10)监理月报中应反映施工安全监理的成效与问题。

(1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而施工单位继续作业;

3)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范措施,擅自投入使用;

4)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文件而进行施工;

5)施工单位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6)没有上岗证的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7)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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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的经验和教训;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隐患,限期、定人整改,坚持未整改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l、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构件构件吊装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篇3: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位置

出入段线区间为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进入大竹林停车场的地下区间隧道,该线路起于幸福广场站,北行至里程ZSSK0+397.280上跨人和站~幸福广场站区间主线(里程YAK17+799.160),转而西北方向前行,在YSSK1+426.050及出洞口里程ZSSK1+426.265出洞后进入大竹林停车场。

该区间分为两段:一段为矿山法施工段,从幸福广场以北施工通道进洞,由南至北,进而向西北方向施工;另一段为TBM施工段,单护盾TBM从大竹林停车场出发,沿东南方向步进至始发洞室后向人和站方向始发并掘进。

本设计为大竹林出入段线进洞段区间隧道,该段受控于大竹林停车场线咽喉区及工程车库线,同时为单护盾TBM提供始发条件,它的一条支线是列车进入工程车库的通道。

本段隧道除洞口部分设明洞段,其余部分均为深埋隧道。该段隧道主要穿行与砂岩和砂质泥岩中,围岩级别为IV级,岩层倾角小、近于水平状。隧道上方为照母山生态植物园,隧顶覆岩厚度约50~65m。

隧道洞口为既有挖方边坡,该边坡为大竹林停车场平场边坡,边坡高度约66米,边坡支护下部为1:0.5坡率的锚杆肋柱式挡墙,上部为1:1坡率的锚杆格构挡墙。本隧道采用φ108管棚进洞,进洞时需破除部分肋柱及锚杆。

大竹林停车场端钻爆及明挖段分左右线及L1线施工,左线里程范围为:ZSSK1+426.265-ZSSK1+300.880,长121.171m(其中6m明洞,48.75mC型断面、45.389mD型断面、24.932mB型断面),右线里程范围为YSSK1+426.050-YSSK1+228.150,长197.9m(其中6m明洞,74.556mC型断面、35.535mA型断面、36.851mD型断面、44.958mC型断面)。L1线里程范围为L1JK0+000-L1JK0+195.885(其中6m明洞,119.514mC型断面、35.535mA型断面、36.851mD型断面)。施工采用钻爆法施工。

二)地面重要建(构)筑物调查

大竹林停车场出入线隧道处在照母山植物园内,地面除局部有电信、给排水等地下管网之外,再无重要的建构筑物。距离大竹林停车场出入线隧道北东侧42m左右有一条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工程(上新街~礼嘉段)大竹林车辆段试车线隧道,两者距离大,相互间影响小。

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创文明工地达标率95%。

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BT融资建设单位:中铁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重庆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中铁第二设计院·重庆轨道交通设计院联合体

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铁四院(湖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

2.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6.《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13;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三、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况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8、检查施工总包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持证情况,个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

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隧道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隧道施工安全隐患大,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隧道施工前做好各种安全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与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现场监理应检查承包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及时通知要求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救援预案;

2、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须专业队伍进行实施,现场监控量测应在隧道施工作业环节中进行,各方应紧密配合,既为测量作业创造条件,又避免因抢工程进度而忽视量测工作;

3、各预埋测点应牢固可靠,并设置专用标示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的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性能良好;测量人员进洞应满足隧道洞内作业施工要求。监理人员随时跟踪量测结果,分析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体系;根据水文、地质、地形、地貌设置洞顶截水沟及洞口其他排水;在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时,应做到永临结合,初步形成畅通的排水系统;

5、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并及时做好临时防护;

6、开挖中应严格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随时监测,检查边坡和仰坡稳定情况;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7、偏压洞口施工应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再开挖;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为因素加剧偏压。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8、隧道洞身开挖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隧道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监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确保施工安全;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洞内作业的工序衔接,工序分明,各作业工序无相互干扰,通道畅通。隧道开挖作业应合理安排支护等其他工序的顺序。软弱围岩施工必须先护后挖,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铺底作业应及时跟进,保证道路情况良好;

(3)钻眼:钻眼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拱顶及拱腰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弄清楚地质特征,如有松动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作业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4)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使用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5)大型钻孔台车进场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6)当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等情况出现时严禁爆破;

(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不得少于15min,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一是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二是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三是检查拱顶、拱腰有无松动石块;四是检查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爆破时应设警戒线,有专职安全员检查清场情况,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运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9)隧道双向开挖接近30m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进行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相互规定爆破时间,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改为单向开挖,并将两端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直到贯通为止;

(10)装渣与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进入隧道的机械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机;通风状况良好时,方可采用汽油机械车辆;

(11)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通风与防尘工作,采取通风、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并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12)掘进200m以上,隧道施工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风机功率应满足规定要求,应使用大直径风筒压入或通风。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通风管道出口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m,并做好爆破时风管的保护工作。长大隧道放炮后须进行喷雾和洒水,出渣前用水淋透渣堆;

(13)成洞段6-8m设一个固定灯,电线敷设应整齐,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10V以下的电线离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400V时应大于2.5m,6-10KV时不应小于3.5m;

9、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初期支护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不间断地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以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化情况,通过监控量测分析、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区段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2)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经常检查初期支护情况,应要求施工人员在软岩施工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

(3)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栏杆。

(4)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

(5)注浆时,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10、仰拱与铺底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地质破碎带及软弱地段的隧道仰拱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施工,应跳格进行开挖,一次开挖范围不应过大,确保施工安全。

(2)隧道设有仰拱时应及时安排施工,应使支护结构早闭合,改善受力状况,保障安全;

(3)仰拱及填充施工期间要保证洞内高压风、水管、排水管、供电线路、通风管及洞内交通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

11、二衬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洞外衬砌台车的拼装严格按照有关起重和构件吊装及组装顺序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坠物伤人;

(2)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3)衬砌台车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台车作业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并设标志,禁止通行。

(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爆破作业安全要求高、破坏性强,因此,承建单位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加强规程、规范知识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对施工现场严格检查、爆破作业严密监控、违章现象严肃处罚,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将各类隐患、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施工区域人、机、物的安全及生产的发展。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2、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3、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

4、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6、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9、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