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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2024-07-22 阅读 8957

(1)分管安全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法令、制度指示和决定,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批复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检查、考核各副职、安全部门和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公司专兼职安全员,并确保其责、权、利到位。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并做出指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其落实情况,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和“安全一票否决权”。

(8)参加重大燃气抢险等危险状况的抢险指挥。

(9)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本单位的重要安全活动。

(10)按国家规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用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加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11)对扶西气站的安全运行负领导责任。

篇2:选运分公司调车员连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调车员、连接员有责任按规定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二、调车员、连接员必须熟知熟记调车员、连接员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调车员、连接员必须按规定穿戴、使用好企业配发的安全保护用品。

四、严格按照调车员、连接员作业标准要求做好工作。

五、负责检查作业环境及所使用工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员工有责任积极协助做好故障和事故的抢救及处理工作。

六、严格遵守岗位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各项厂纪厂规。

七、如有事故发生时,必须积极协助进行事故讨论,如实反映事故情况,自觉接受相关责任处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选运分公司

篇3:铁路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法》及铁道部《技术管理规程》和各种《维护规则》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搞好铁路铁路维修和施工,确保铁路专用线安全运输畅通无阻。

2、负责集团公司塔山铁路专用线19.29公里线路(桥涵、通信、信号、接触网、供电系统及车站的房屋修缮)的日常维修和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铁路专用线的设备、设施和沿线的治安和安全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五管”要害部位管理工作,监督和监察铁路工业器材和生产设备保管,存放等,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并处理。

4、负责铁路专用线各类基建和日常维修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存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切实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整改。

5、负责铁路专用线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高空、高压等特殊工程维修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负责全公司铁路专用线的月度、季度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铁路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联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四定措施,并及时排除和解决,保证行车安全。

7、负责全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开展铁路维修系统各种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

8、负责全公司的业务保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