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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

2024-07-22 阅读 2653

为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确保生产场所安全稳定,结合监狱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担任罪犯安全员应具备的条件

1.1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应了解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熟知并严格贯彻执行监狱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1.2在日常检查中,能够协助警官大胆管理,敢于纠正“三违”。

1.3应学习并掌握相关安全技术和知识,善于发现隐患,并有效整改。

1.4罪犯安全员人选由所在单位经推荐、竞争上岗等程序产生,报安全科审批。

1.5安全员上岗前须经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员职数设置

2.1专职安全员

2.1.1各生产监区根据生产需要设专职安全员1-2人。

2.1.2专职安全员协助警官负责所辖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应从事具体的操作类岗位任务。

2.1.3专职安全员配穿监狱统一的专用安全标志服。

2.2班组安全员

2.2.1各生产监区应根据生产工艺或生产区域等合理设置若干班组,班组的设置应便于安全管理。

2.2.2每个班组应设置班组安全员1名。

2.2.3班组安全员协助警官负责所属区域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专职安全员职责

3.1每日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报告警官,并做好记录。

3.2日常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应认真落实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报告警官。

3.3按照监区安排,协助警官对新下监区罪犯进行监区级安全教育,并监督检查班组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

3.4负责车间罪犯日常安全教育。

3.5负责组织监区安全生产活动。

3.6认真如实填写各类安全报表并及时报送。

3.7熟知本区域重点危险场所和设备,熟知并掌握处置方法。

3.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报告,并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相关详细记录。

3.9认为所反映的问题重大,可直接向监狱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3.10监狱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安全员职责

4.1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本班组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4.2负责对本班组人员和新分入班组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3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日,并做好记录。

4.4负责本班组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

4.5负责本班组操作人员安全规程的落实和检查。

4.6本班组发生事故的应及时报告警官和专职安全员,并抢救伤员。

4.7其他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5.专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的考核奖罚实行连带责任制。

6.专职安全员的考核

6.1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考核实行监狱安全管理部门和监区双重管理和考核。实行连带责任制。

6.2监狱对监区每名专职安全员每月给予0.5分考核分作为专项奖励。

6.2.1认真履行职责,各种记录及时、真实、齐全。

6.2.2在日常巡查和检查中,能够大胆管理,每月纠正违章较多。

6.2.3本月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轻(微)伤事故3起(含3起)以下。

6.2.4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各类安全报表。

6.2.5对新下队罪犯教育效果明显。

6.2.6生产场所秩序井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监狱专项奖励,并依据《德州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实施细则》(鲁德狱发[2009]3号)视情给予扣罚考核分。

6.3.1发生重伤,或轻(微)伤事故4起以上的。

6.3.2发生事故后瞒报的。

6.3.3报表、记录弄虚作假的。

6.3.4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教育、活动等走过场,消极应付的。

6.3.5自身有“三违”行为的。

6.3.6履行职责中,借机“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

6.3.7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

6.3.8有其他不宜给予考核奖励的行为。

6.4对罪犯专职安全员的专项考核,每月一次,由监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监狱考核办公室审核。

7.班组安全员的考核

7.1班组安全员的日常考核由监区负责实施。

7.2监狱对班组安全员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和评议。

7.3班组安全员的综合考核结合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对认真履行职责的班组安全员给与适当的奖励;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取消考核资格直至扣罚考核积分,必要时建议监区予以调整。

8.本规定由监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篇2:基层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范本)

基层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

1、在队(室)长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队室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队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队室长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队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峻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队室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队室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篇3:安质员安全员:现场生产安全监控指引

一、开好组前会,掌握生产现场作业动态,熟知生产调度作业安排和现场生产情况,掌握作业安全措施、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深入生产现场,以反“三违”为重点,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质量预控工作。

㈠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现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水上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钢坯作业必须穿好防砸鞋;油船、油码头、油库和筒仓作业必须穿好防静电工作服、鞋、袜;电气作业必须穿好绝缘鞋。

3、粉尘作业应戴好防尘口罩,腐蚀性危险品作业必须带好防护头盔、手套等,电焊、风焊作业必须使用防护面罩、护目镜。

4、电焊作业必须戴好防护手套,高压带电操作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5、指挥手站位有坠落船舱危险的,督促其借用速差安全带或借用指挥梯。

㈡检查机械、设备、工属具是否完好:

1、检查作业线的门吊、桥吊、轮吊、拖车、铲车、斗车等装卸机械安全装置是否有效,有无异响、异味、异常现象,机械安全负荷是否适当。

2、检查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属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有无断丝、断股、裂纹等现象。

㈢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1、检查防暑降温工作措施、防风防汛工作措施是否落实。

2、检查粉尘、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及时督促提醒做好个人防护。

3、检查照明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4、检查作业货物是否有倒塌等危险。

5、检查作业环境人机密度是否过大,做好与生产调度、货运等现场管理人员的协调工作。

㈣检查现场人员是否落实岗位职责和遵章守纪:

1、重点检查装卸指导员、现场中队长和现场仓库员现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2、检查作业线各操作岗位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安全措施、调度会决议等。

㈤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1、检查特卷、中纤板装卸作业是否落实作业安全质量措施。

2、检查鱼粉测氧、防火、防湿措施是否落实。

3、检查船舶二层柜作业,舱盖板和铺垫物与柜口距离是否大于1米。

4、检查废钢、海绵铁、油船作业码头库场是否放置了安全警示牌。

5、检查占道作业是否放置了警示牌。

6、检查仓库、堆场是否超限堆放,货物堆放与铁路限界1.7米,与墙、柱、消防器材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特殊货物、危险品、长大件、超重件、贵重件、困难作业等作业相关安全质量措施是否落实。

8、检查码头动火是否已办理了动火手续,“八不”、“四要”、“一清”措施是否落实。

9、检查港区维修作业、港区施工工程作业是否遵守港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规定。

三、检查、督促仓库员、指导员、作业人员做好“四标五清”、清洁保洁工作。

四、发现有危及人身、货物、设备的安全隐患时,应果断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及时拍照、勘量、记录,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在了解情况后,立即上报,在得到劳动安全部领导的答复后,才可通知现场相关单位,是否继续作业。

五、做好生产现场安全质量工作记录,不断总结经验,促进生产现场安全质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