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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井下避灾规范

2024-07-22 阅读 8893

井下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事故初期波及范围及危害程度都较小,这时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有利时机。这时,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事故情况尽可能利用现场条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当灾情严重,现场所有遇险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织起来,迅速撤离灾区,进行避灾自救。

1井下避灾自救的原则

井下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产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后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等。

2井下主要事故中的避灾自救

2.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通常会有强大的爆炸声响和连续的空气冲击,此时,现场或附近的人员不可惊慌,也不要乱跑乱叫,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听从统一指挥,采取正确方法,积极进行避灾自救与互救。

(1)位于事故地点上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当位于下风侧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避灾路线,迅速进入新鲜风流区,离开灾区。

(2)发生事故或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地板上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用衣物等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身体外露部分,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高温有害气体。

(3)撤离中最好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若遇巷道破坏严重、道路被阻时,应寻找安全地点临时躲避。躲避地点要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且有水或离水近的地方。躲避中可用间断点亮矿灯或发出喊声,敲打管道、轨道、矸石等方法向外边发出被困信号,以便得到及时营救。

(4)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适当的时候可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至少2人同行)外出侦察,经探险确认安全后,避灾领导人才可组织大家撤退,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5)爆炸事故发生后及避灾自救过程中,要利用一切机会设法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尽量与地面保持联系。

2.2井下火灾事故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并接到撤退命令时),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1)迅速戴好自救器,处在火区上风侧者要迎风撤退,自在火区下风侧者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2)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千万不要惊慌乱跑,要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地外撤。

(3)实在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同时在硐室外要留有明显标志并设法不断与外面联系。

2.3矿井水灾事故

井下人员发现透水事故,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1)撤退时应往高处走,沿上山方向进入上一水平,然后出井。

(2)若出路已被水隔断,要迅速寻找井下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方躲避,同时设法发出呼救信号。

(3)一般不能进入透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避难。但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出时,则可在独头上山工作面躲避,因独头上山的空气因水位上升而压缩,能保持一定的空间。

(4)当人员全部撤出透水区域后,应立即关闭水闸门。

(5)注意防止透水空间放出的有害气体引起中毒、窒息,此时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进行撤离。

(6)井下水泵司机接到透水事故警报后,要立即关闭泵房两侧的密闭后,启动所有水泵,把水尽快排出。没有接到撤退命令时,不得撤退。

2.4冒顶事故

(1)发现冒顶事故征兆后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2)冒顶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

(3)冒顶遇险后要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4)在冒落区发出呼救信号时不能敲打对自己有威胁的物料或岩块。

(5)被埋压的人员在条件不允许时不能采用猛烈挣扎的方法脱险。

(6)独头巷道掘进要经常检查后部巷道的安全情况。

篇2: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井下放炮必须由取得放炮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无放炮证的任何人员不得放炮。

2、井下放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联锁放炮”(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制度,“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具体操作和执行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监督工作安检员必须严格执行切实负起责任。

3、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放炮期间必须停电、撤人、设警戒,否则任何人、任何单位无权组织放炮工作。

4、施工单位技术员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明确规定放炮距离以及放炮期间的停电、撤人、设警戒等各项工作。

5、放炮期间停电、撤人、设警戒的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停电工作由当班班组长负责,电工落实,瓦检员、安检员监督;由瓦检员负责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通知电工按照停电顺序逐级进行停电,并将停电结果汇报矿调度室。

②放炮前撤人工作由瓦检员负责,安检员监督。

③放炮前放警戒工作由班组长亲自负责落实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

进入爆破地点的任何通路上担任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④由班组长确认全部到位后,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意放炮后、调度及时将同意放炮命令通知瓦检员、安检员,最后由班组长向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

⑤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⑥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⑦放炮期间停电、撤人、设警戒的工作由瓦检员、安检员监督。

6、未按规定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的,每少一次检查罚瓦检员50元。

7、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放炮的,每次罚瓦检员100元。

8、未按规定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罚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各50元。

9、在放炮过程中违反规定的,现场安检员监督不力的罚50元。

10、对非放炮人员放炮者罚款100元;现场单位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11、对不按规定放炮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罚款300元,至直追究刑事责任。

12、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的,罚队长100元。

13、放炮母线长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每少1米罚放炮员5元,并停止放炮。

14、使用失爆的放炮器放炮,罚放炮员100元。

15、不按规定处理瞎炮的罚放炮员100元。

16、放炮崩倒棚子、柱子的,每次罚100元。

17、明火放炮、放糊炮的,每次罚100元。

18、处理堵塞煤仓或溜煤眼,不使用被筒炸药,罚款100元。

19、雷管角线不扭接或搭在金属物上的,罚放炮员30元。

20、放炮连线不执行串联连接的,罚放炮员50元。

21、未执行1次装药1次启爆的,罚放炮员50元。

22、炮眼不装水炮泥的,每次罚放炮员50元。

23、炮眼不装炮泥或充填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充填可燃物的,每眼罚放炮员30元。

24、在有瓦斯的煤岩层中进行反向爆破者,每眼罚10元。

25、放炮前后放炮母线不短接的,罚放炮员30元。

26、支护不符合要求而进行放炮的,罚放炮员50元。

27、装配引药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罚放炮员30元。

28、装药不用木质或塑质炮棍的,罚放炮员30元。

29、非放炮员装药联线的,罚责任者30元。

30、不用放炮器进行放炮的,罚放炮员30元。

31、放炮不按规程设置警戒的,罚责任者30元。

32、放炮警戒人员不履行职责或擅自解除警戒设施的,罚责任者30元。

33、当班未放完的炮不向下班交待清楚的,罚放炮员30元。

34、边打眼边装药的,罚放炮员30元。

篇3:井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交底日期2014年9月1日交底部位井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布置工作任务,明确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2、检查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3、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医院体检合格持下井作业证后方准下井作业。4、提前三小时打开检查井通风,对污水、废水环境采取强制通风。作业现场为进水泵池及剩余淤泥池可能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井下严禁进行明火作业,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5、现场要设置2顶供氧防毒面具作为下井救助受毒人员之用,并备有有效的吊人安全设施供下井作业人员使用。6、要设置取用方便的安全爬梯作为下井人员安全上下的措施,从孔口到孔底必须常备一条均匀打了结的20MM的直径棕绳,当有人在孔内作业时,严禁擅自离岗,应保持与孔内作业人员的不断联系(设对讲机),随时做好孔内人员的撤离准备。7、下井前现场管理人员,检查下井作业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防毒面具、照明设备等)的佩戴情况,确定无误后进行施工。8、清理管道堵头时,先清理管道内存水,施工顺序为:先打堵头下端,待水排泄完后再进行清理。9、下井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监护,一次下井限一人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人,每隔三十分钟上井休息五至十分钟。10、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作业人员不得下井作业。11、每次施工结束后,清点人数,切断电源。交底人签字安全员签字接受交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