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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岗位职责要求

2024-07-18 阅读 3704

1、每年主讲2门以上课程,教学质量优良。其中担任其它工作的教授,每年至少主讲1门本、专科生课程。

2、主持科学研究或科研开发项目,并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3、主持或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4、指导副教授及以下职务教师的业务进修和教学科研工作。

5、每年至少开设1场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或学生学习方法指导讲座,并主持专题教研活动1次以上。

6、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篇2:外语学院教授副教授条件职责

外语学院教授、副教授的条件和职责

1、在上一轮岗位聘任中履职考核为良好(考核结果为80分以上)。

2、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学位课程)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生听、说、读、写和过级模拟考试,教学考核优良,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一定成果。

3、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交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4、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履职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4篇并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5、寓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于英语教学之中,既教书又育人。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等教学工作,指导学生的过及模拟测试。参与语言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建设,课件设计以及学生学习策略研究等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

7、是校内同行认可的教学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

8、服从院、系领导的工作安排,承担本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9、教学工作和社会工作量之和每学年平均达到16节/周(含16节)以上者,可充抵一半的科研量。

篇3:某交通大学教授岗位职责

职务教授

一般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担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8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主要作者(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五篇(含教学研究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且为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⒋三年内至少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完成学校下达的重大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二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5万元(不含硬件费)。

⒍每学年至少应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副高以下职务)1名以上,指导2名本科生毕业论文;三年内至少招收研究生2名。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副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担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9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主要作者(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含教学研究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

⒋三年内至少参加(前三名)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以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学校下达的重大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三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3万元(不含硬件费)。

⒍每学年指导1名以上本科生毕业论文;三年内至少招收研究生1名以上。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主要作者(前两名)在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其中至少四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30学时,或每学期面向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10学时以上的学科前沿讲座。

⒋三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两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2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指导研究生三名。

⒍必须履行有关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义务。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副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主要作者(前两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至少二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或副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40学时。

⒋三年内参加(前三名)一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1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指导或参加指导研究生二名。

⒍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⒎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