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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车辆伤害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8 阅读 8016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成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

4.严禁货物混装,车辆载货严禁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车辆伤害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出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基坑边沿、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防止车辆起动和刹车时跌倒。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员不得进入车与牵引物体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牵引物体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牵引前要检查确保牵引用的钢丝绳满足安全要求,并有专人指挥。

篇2:防止车辆伤害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1、未经劳动、公安等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应坚持做好例行保养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禁止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