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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024-07-18 阅读 9065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每日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医疗废物暂贮存地。

四、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各科室送往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和运往特垃场的医疗废物都要认真进行交接登记。

五、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加锁由专人管理,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医疗废物。

六、对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而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者,按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篇2:校医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学院校医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收集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医务人员登记核对来源、种类、数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立即毁形。并进行初步消毒,做好消毒记录,记录包括消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消毒剂名称及用量、加水数量、消毒者签名。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运送的专用工具、容器要防渗漏、防遗撒、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容器有警示标识。

5、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篇3:附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措施暂行如下:

1、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由各病区工人送到生活垃圾区垃圾箱。

2、医疗废物用有警示标志的黄色塑料袋,容器等盛装,盛装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包装的3/4,然后扎紧袋口,贴上标签,注明废物类别、科室、生产时间。如包装袋有泄露,应立即外加一层塑料袋。专人交接、运送并登记、双向签字。

3、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用后按一次性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有记录、双向签名。各科针头、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至暂存点。

4、一次性各种塑料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双向签名,运送至暂存点。

5、凡接触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棉签、棉球、敷料按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警示标识塑料袋内,扎口封闭。

6、手术切下的脏器、肢体、胎盘等,按病理性废弃物分类收集,用双层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塑料袋盛装,由专人分别深埋或焚烧,并双向签名。

7、污水处理站每天按时按量投放消毒剂,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