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18 阅读 6750

一、电气线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电气线路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专用保护接零(PE线)系统供电。

2、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

3、架空线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导线与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应不小于4m;机动车道应不小于6m;铁路轨道应不小于7.5m。

5、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如果由于在建工程位置限制而无法保证规定的电气安全距离,必须采取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悬挂警告标志牌等防护措施,发生高压线断线落地时,非检修人员要远离落地10m以外,以防跨步电压危害。

6、为了防止设备外壳带电发生触电事故,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措施。作业人员要经常检查保护零线联接是否牢固可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

7、在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二、照明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照明用电的安全要求如下:

1、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

临时照明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户内(工棚)临时线路的导线必须安装在离地2m以上支架上;户外临时线路必须安装在离地2.5m以上支架上,零星照明线不允许使用花线,一般应使用软电缆线。

2、建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

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3、严禁在床头设立开关和插座。

4、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

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也不允许以电气插头代替开关来分合电路,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5、使用手持照明灯具(行灯)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⑴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⑵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防潮湿。

⑶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

⑷灯泡外部要有金属保护网。

⑸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6、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以下的熔断保护器。

三、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采用三级配电方式,即总配电箱(或配电室),下设分配电箱,再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下:

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钢板,亦可选用绝缘板,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

2、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0.6m,小于或等于1.5m。

3、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且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6、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

7、配电箱、开关箱的接线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得乱接。

四、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使用要求

1、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正常情况下,停电时首先分断自动开关,然后分断隔离开关;送电时先合隔离开关,后合自动开关。

2、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掌握有关开关的正确操作方法。

3、及时检查、维修,更换熔断器的熔丝,必须用原规格的熔丝,严禁用铜线、铁线代替。

4、配电箱的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设置时的要求,不得在其周围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必要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5、维修机器停电作业时,要与电源负责人联系停电,要悬挂警示标志,卸下保险丝,锁上开关箱。

篇2:某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及建设局有关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因此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把施工用电安全监理作为自己的一项监理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承建商。

⑴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承建商及时编制、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用电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额定功率、电压、相数等。

②详细的施工用电负荷计算书。

③配电箱、开关箱、开关(含漏电开关)、电缆电线的选择原则。

④完善的配电系统图、配电设备平面布置图。

⑤线路敷设方式及安全防护措施。

⑥防雷及接地保护设计。

⑦安全用电及技术管理措施。

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承建商的施工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存在问题的承建商进行整改。若存在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则提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停工令要求承建商停工整顿,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⑶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接地PE线连接。专用保护接地PE线(简称保护PE线)应由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与保护PE线连接: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等。

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与保护PE线连接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保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与保护PE线连接。保护PE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口线和出口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③保护PE线的电气连接必须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④在做好与保护PE线连接的同时,还应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移动式机械的电源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电缆(俗称橡皮电缆)其中必须有一根专用的接地线。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外用电梯轿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外用电梯轿箱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连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

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篇3: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范本

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及建设局有关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因此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把施工用电安全监理作为自己的一项监理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本工程的所有承建商。

⑴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承建商及时编制、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详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施工用电设备清单,列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额定功率、电压、相数等。

②详细的施工用电负荷计算书。

③配电箱、开关箱、开关(含漏电开关)、电缆电线的选择原则。

④完善的配电系统图、配电设备平面布置图。

⑤线路敷设方式及安全防护措施。

⑥防雷及接地保护设计。

⑦安全用电及技术管理措施。

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承建商的施工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存在问题的承建商进行整改。若存在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则提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停工令要求承建商停工整顿,防止发生用电事故。

⑶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接地PE线连接。专用保护接地PE线(简称保护PE线)应由变压器工作接地线引出。

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与保护PE线连接: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等。

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与保护PE线连接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保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与保护PE线连接。保护PE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口线和出口线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③保护PE线的电气连接必须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④在做好与保护PE线连接的同时,还应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移动式机械的电源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电缆(俗称橡皮电缆)其中必须有一根专用的接地线。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外用电梯轿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外用电梯轿箱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连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③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