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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地放线安全措施措施

2024-07-18 阅读 7411

拖地放线是用人力或机械牵引沿地面展放导线,每到杆塔处,将导线穿过放线滑车后继续向前展放。拖地放线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放线盘应安置牢固、制动灵活,防止导线突然从线盘上松脱形成硬弯、背花等缺陷。当线盘上的导线接近展放完毕时,应减慢牵引速度,防止导线尾部甩出鞭击伤人。

(2)放线前,经用户同意登杆断开被跨越的低压配电线、广播线或次要通信线时,登杆前应检查杆根牢固情况,防止倒杆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断开的导线应暂时绑在杆柱上,避免任意摆动。

(3)放线时,在路口、越线架、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地方以及河流、外露岩石等地方应设专人监护导线展放情况,防止导线磨损或伤害行人。在杆塔下面的人员应注意监视导线通过放线滑车是否通畅无阻。发现导线跳槽,应立即发出信号停止放线,以免拉断导线或倒杆。

(4)放线时前后信号必须明确、统一、畅通,以免误会。

(5)导线通过岩石地带可垫草袋、木棍、橡胶轮胎等物,防止导线磨损。

(6)导线穿过放线滑轮时,操作人员不得在放线滑车正下方牵拉导线,以免导线弯度过大引起松股。

(7)在导线制造过程中,若导线有断股、磨伤等缺陷,往往在缺陷处做标记,因此在放线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导线外观。发现标记处查明缺陷,将导线按施工质量标准进行处理。

(8)人力牵引导线放线时,拉线人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以不使导线拖地为宜。领线人由技工担任,对准前方不得走偏。放线时每相导线不得交叉,随时注意信号控制拉线速度。遇有险坡应先放引绳或设置扶绳等措施。通过竹林区时,要防止竹尖扎脚。

(9)采用机械牵引导线时,牵引钢绳与导线连接的接头通过放线滑车时,应设专人监视,牵引速度每分钟不宜超过20m。

(10)用拖拉机牵引放线时,驾驶人员应随时注意信号,防止拉断导线或倒杆塔。拖拉机不得沿着沟边、横坡等险要地段行驶。行经桥梁、涵洞时须事先对所过桥梁,涵洞进行鉴定,不得冒险强行。拖拉机行驶中任何人不得扒车、跳车或检修部件,挂钩上严禁站人。

篇2: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预防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是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及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

第三条?本措施针对架空输电线路所发生的故障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防止倒杆塔,断线、掉线,导地线覆冰舞动,线路污闪、雷害以及外力破坏等事故的措施。

第四条?本措施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110(66)kV~500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35kV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和±5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各区域电网、省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以下为设备设计、制造及试验所应遵循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不仅限于此:

GBJ233-1990?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GB50061-19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7-2004?电力系统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技术条件

DL/T741-20**?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864-2004?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

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1999〕第8号令)

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设备评估管理办法(生产输电〔2003〕95号)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意见(生产输电〔2003〕29号)

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技术规范(国家电网生〔2004〕634号)

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

第六条?防止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倒杆塔事故,是线路运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执行GBJ233-1990、GB50061-1997、DL/T5092-1999和《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第七条?线路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和气象条件的影响,路径选择应尽量避开重冰区、导地线易舞动区、采矿塌陷区等特殊区域,合理选取杆塔型式,确保杆塔强度满足使用条件的要求。对处于地形复杂、自然条件恶劣、交通困难地段的杆塔,应适当提高设计标准。新建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不宜采用拉线塔,在人口密集区和重要交叉跨越处不采用拉线塔。靠近道路的杆塔,在其周围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第八条?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拉V塔或拉猫塔连续基数不宜超过3基、拉门塔连续基数不宜超过5基,运行中不满足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加强对拉线塔的保护和维护,拉线塔本体和拉线下部金具应采取可靠的防盗、防外力破坏措施。在有拉线塔的线路附近还应设立警示标志。

第九条?对可能遭受洪水、冰凌、暴雨冲刷(冲撞)的杆塔应采取可靠的防冲刷(冲撞)措施,杆塔基础的防护设施应牢固,基础周围排水沟应能够可靠排水。

第十条?严格按设计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线路施工和验收,隐蔽工程应经监理人员或质检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否则不得转序进行杆塔组立和放线。

第十一条?加强对线路杆塔的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消除。线路遭受恶劣天气危害时应组织人员进行特巡,当线路导地线发生覆冰、舞动时应做好观测记录(如录像、拍照等),并对杆塔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线路铁塔主材连接螺栓、地面以上6米段(至少)所有螺栓以及盗窃多发区铁塔横担以下各部螺栓均应采取防盗措施。

第十三条?在风口地带或季风较强地区,新建线路杆塔除按第十二条要求采用防盗螺栓外,其余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对运行中的杆塔也应按此要求进行改造和完善,并做好日常巡视及检查,必要时可增加防风拉线。

第十四条?在严寒地区,线路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基础冻胀问题,并不宜采用金属基础。灌注桩基础施工应严格按设计和工艺标准进行,避免出现断桩和法向冻胀等质量事故。对运行中的杆塔,若基础已发生冻胀,应采取换土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锈蚀严重的铁塔、拉线以及水泥杆钢圈等应及时进行防腐处理或更换。

第十六条?按《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倒杆塔事故抢修预案,并在材料储备和人员组织各方面加以落实,运行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事故抢修杆塔。

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

第十七条?线路设计应充分考虑预防导地线断线和掉线的措施,导地线、金具以及绝缘子选用时均应提出明确要求(结构型式、安全系数等方面)。在风振严重地区,导地线线夹宜选用耐磨型线夹。

第十八条?架空地线的选择,除应满足设计规程的一般规定外,尚应通过短路热稳定校验,确保架空地线具有足够的通流能力,且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十九条?导地线接续金具及绝缘子金具组合中各种部件的选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的要求,应加强连接金具、接续金具及耐张线夹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第二十条?新建线路遇有重要交叉跨越,如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高等级公路、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通航河道以及人口密集地区等,应采用具有独立挂点的双串绝缘子和双线夹悬挂导线,档内导地线不允许有接头。运行中的线路,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第二十一条积极应用红外测温技术,监测接续金具、引流连接金具、耐张线夹等的发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运行巡视,发现导地线断股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另外应特别关注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的外层线股断股问题。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大跨越段线路的运行管理,按期进行导地线测振工作,发现动弯应变值超标应及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导地线悬垂线夹承重轴磨损情况的检查,磨损断面超过1/4以上的应予以更换。

第二十四条在春检、秋检及日常巡视工作中,应认真检查锁紧销的运行状况,对锈蚀严重及失去弹性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第二十五条加强零值、低值或破损瓷绝缘子的检出工作,防止在线路故障情况下因钢帽炸裂导致掉线事故。

第二十六条加强复合绝缘子的送检工作,特别是机械强度和端部密封情况的检查。复合绝缘子作耐张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使用。严禁在安装和检修作业时沿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

第二十七条对重冰区和导地线易舞动区的线路应加强巡视和监测,具体防范措施参见第九章。

第二十八条在腐蚀严重地区,应采用耐腐蚀导地线。

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

第二十九条为降低线路的污闪跳闸率和事故率,避免重要线路发生污闪事故,杜绝电网大面积污闪事故,应严格执行GB/T16434-1996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完善防污闪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防污闪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对绝缘子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零值、低值绝缘子的检出工作,保证绝缘子运行状态良好。

第三十二条坚持定期进行线路绝缘子的盐密测量,及时了解污源变化和气候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污闪措施。及时修订污区分布图,做好防污闪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三条新建和扩建线路的外绝缘配置应以污区分布图为基础,结合运行经验并根据城市发展、线路的重要性等,合理选取绝缘子的种类、伞型和爬距并适当留有裕度,提高线路防污闪能力。

第三十四条运行线路的外绝缘配置应不低于所处地区污秽等级所对应的爬电比距上限值,不满足要求的应予以调整。受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调整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污闪辅助措施。

第三十五条坚持适时的、保证质量的清扫,落实“清扫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以盐密指导清扫的工作。

第三十六条复合绝缘子具有较强的抗污闪能力,可按DL/T864-2004的要求选用,但在使用中须考虑防雷要求,同时应加强对其端部密封情况的检查。

第三十七条绝缘子表面涂“RTV”涂料是预防污闪的辅助措施,在污秽严重地段可个别采用,具体按DL/T627-2004的要求执行。

第三十八条在鸟害多发地段,新建线路设计时应考虑采取防鸟措施。对运行线路的直线杆塔悬垂串和耐张杆塔跳线串第一片绝缘子,宜采用大盘径空气动力型绝缘子或在绝缘子表面粘贴大直径增爬裙,也可在横担上方增设防鸟装置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

第三十九条为预防和减少雷害事故,应认真执行DL/T620-1997、DL/T621-1997和DL/T741-20**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各电压等级线路应具备相应的耐雷水平,尤其要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站)进线段具有足够的耐雷水平,不满足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十一条新建110kV~500kV线路应沿全线架设双根架空地线,66kV线路应沿全线架设单根架空地线。架空地线的保护角应符合规程要求,山区线路尽量采用小保护角,在坡度较大地区宜采用负保护角。现有110kV单根架空地线或66kV无架空地线的线路,在雷害多发区,宜改为双根或单根架空地线。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绝缘架空地线放电间隙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动作可靠。

第四十三条根据不同地区雷电活动的剧烈程度,在满足风偏和导线对地距离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绝缘子片数或加长复合绝缘子结构长度,对复合绝缘子可在其顶部(接地端)增加一片大盘径空气动力型绝缘子,以提高线路的耐雷水平。对瓷绝缘子,还应加强零值、低值绝缘子的检出工作。

第四十四条积极开展雷电观测,掌握雷电活动规律,确定雷害多发区。对雷击跳闸较频繁的线路,找出易击点,采取综合防雷措施(包括降低杆塔接地电阻、改善接地网的敷设方式、适当加强绝缘、增设耦合地线、使用线路型带串联间隙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等手段),降低线路的雷击跳闸率和事故率。

第四十五条采取降阻措施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在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地段,可采用增加垂直接地体、加长接地带、改变接地形式、换土或采用接地新技术(如接地模块)等措施,慎用化学降阻剂。在盐碱腐蚀较严重的地段,接地装置应选用耐腐蚀性材料或采用导电防腐漆防腐。

第四十六条重视接地引下线的运行维护工作,腐蚀严重地区适当增大接地引下线的截面,在雷雨季节加强接地引下线与(杆)塔连接情况的检查。

第四十七条发电厂及变电所(站)进线段线路1~2km每2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的检测工作,雷击多发区每3年一次,一般地段每4年一次。对接地装置除定期进行抽样开挖检查外,还应对历次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对变化较大者应及时开挖检查。

第四十八条一般应使用接地摇表测量接地电阻值,测量结果应采用季节系数进行修正,季节系数的选取可参照《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

第四十九条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做好线路保护工作。发现有危害线路安全运行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递交《影响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并敦促其整改。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及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收购线路器材的犯罪活动。

第五十条?积极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强对线路保护区的整治工作,严禁在保护区内植树、采矿、建造构筑物等,保证线路通道满足安全运行要求。

第五十一条依靠群众搞好护线工作,建立并完善群众护线制度,落实群众护线员的保线、护线责任。

第五十二条在线路保护区或附近的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保线、护线的宣传工作,防止吊车等施工机具刮碰导线引起的跳闸或断线事故。

第五十三条严禁在线路附近烧荒、烧秸秆等,在烧荒季节加强巡视和宣传,一旦发现立即制止。

第五十四条严禁在距线路周围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线路安全,并征得线路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另外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也必须确保线路的安全。

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

第五十五条为了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应严格执行DL/T741-20**和《森林防火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对通过林区的架空输电线路,应加强巡视和维护,电力线与树木间距离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距离不足者,应敦促有关林业部门按规定及时砍伐。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适当增加特巡次数,严防由于树木与电力线路距离不够放电引起森林火灾。

第五十七条新建(改建)线路通过林区应充分考虑森林火灾对线路造成的威胁,对运行中的线路通道内砍伐完的树木,应及时清理,以防发生火灾。

第五十八条通过林区的架空输电线路的通道宽度应符合现行设计标准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验收送电。

第五十九条进入林区工作的电业工作人员应熟悉《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防火知识,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火、灭火操作能力。

第六十条?进入林区进行线路作业时,其车辆、作业用具的使用以及作业方法等均应符合《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与林业部门建立互警机制,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双方能够协同动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

第六十二条处于重冰区的线路,应按照《重冰区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试行)进行设计,可适当增加耐张塔的使用比例、减小杆塔档距或适当增加导地线、金具等的承载能力。

第六十三条对设计冰厚取值偏低、抗冰能力弱而又未采取防覆冰措施的位于重冰区的线路应进行改造,尤其是跨越峡谷、风道、垭口等的高海拔地区线路,使其具备相应的抗冰能力。

第六十四条对覆冰厚度超过设计冰厚的线路,可采取如下的措施预防冰害事故。

(一)消除导线上覆冰

1.大电流融冰法

2.机械除冰法

3.被动除冰法

(二)防止绝缘子覆冰闪络

1.增大绝缘子的伞间距离。

2.改变绝缘子串的安装形式。

3.在绝缘子串之间插入大伞径绝缘子,以阻断冰桥的形成。

4.加强对绝缘子串的清扫,保持绝缘子清洁,减少绝缘子表面的积污量,以降低绝缘子串发生冰闪的几率。

第六十五条舞动多发地区的线路,可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一)已加装防舞装置的线路,应加强对防舞装置的观测和维护,对超过设计冰风阈值发生的舞动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对已发生过舞动的线路,应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并积极开展防舞研究,采取防舞措施(如加装防舞装置),以降低舞动发生的几率,减小舞动造成的损失。

(三)未加装防舞装置的线路,舞动易发季节到来时,运行部门应加强观测,并制定应急预案。

(四)加装防舞装置的同时应考虑防微风振动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防振试验或现场测试,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编制说明

第一章?总则

本章主要说明制订本措施的目的和依据以及本措施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措施并不涵盖预防线路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各区域(省)电网(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引用标准

本章列出本措施所引用的部分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但并不仅限于此。

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

线路倒杆塔属电力生产恶性事故,不仅影响面大而且恢复送电时间很长,因此应尽可能避免这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架空输电线路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和气象因素的影响,路径选择应尽量避开特殊区域,并合理选取杆塔型式,确保杆塔强度满足使用条件要求。强调对处于地形复杂、气象条件恶劣、交通困难地段的杆塔,应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强调新建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不宜采用拉线塔;在人口密集区和交叉跨越处不采用拉线塔。

第八条?强调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拉V塔、拉猫塔和拉门塔连续基数不宜过多,不满足要求的应进行改造。原因在于如果拉线塔连续基数过多,只要有1基拉线塔发生倾倒,将会殃及临近拉线塔,事故范围扩大。

强调加强对拉线塔的保护和维护工作,拉线塔本体和拉线下部金具应采取可靠的防盗措施,必要时在拉线周围采取防护措施。目的在于防止因拉线受损而导致拉线塔倾倒。

第十二条?强调线路铁塔要采取相应的防盗措施。

第十六条?强调应制定倒杆塔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材料储备和人员组织各方面加以落实。目的在于一旦发生倒杆塔事故,能够尽快恢复送电,减轻损失。

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

第十七条?强调架空输电线路在设计阶段就应考虑采用预防导地线断线和掉线的措施。

第二十条?强调新建线路重要交叉跨越处,应采用具有独立挂点的双串绝缘子和双线夹悬挂导线,档内导地线不允许有接头。运行中的线路,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进行改造。因为在线路重要交叉跨越处发生导地线断线或掉线事故,后果将会很严重。

第二十二条?强调加强对线路大跨越段的运行管理,做好测振工作。

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

预防污闪事故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提高线路外绝缘配置的总体水平,实施“配置到位、留有裕度”的原则,提高电网抵御能力。

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

第四十三条?实践证明在复合绝缘子接地端增加一片大盘径空气动力型绝缘子或加长复合绝缘子结构长度,是减少复合绝缘子雷击闪络的有效措施。

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

第五十一条?强调建立并完善群众护线制度。

第五十四条?该条内容摘自《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

为了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重点强调应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

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

线路严重覆冰以及导地线因覆冰等原因发生舞动会造成线路金具损坏、导地线断线或掉线甚至倒杆塔等恶性事故的发生,对线路的安全运行危害较大。本章从线路设计到对运行线路导地线覆冰舞动观测及预防整改几方面对导地线覆冰舞动提出了较具体的防范措施。

篇3:露天矿防排水:安全措施

一、露天矿山应设置防、排水机构。大、中型露天矿应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每年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二、露天采场的总出人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处,都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

三、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上方应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矿山,应加强防排水措施;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漏到采场。

四、露天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泵站。当遇特大洪水时,允许最低一个台阶临时淹没,淹没前应撤出一切人员和重要设备。

五、矿床疏干过程中出现陷坑、裂缝以及可能出现的地表陷落范围,应及时圈定、设立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有淹没危险的采矿场,主排水泵站的电源应不少于两回路供电;任一回路停电时,其余线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最大排水负荷;各排水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七、矿山所有排水设施及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

八、临近采场境界外堆卸废石,不得使排土场蓄水软化边坡岩体。

九、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降水措施。

十、露天开采转为地下开采的防、排水设计,应考虑地下最大涌水量和因集中降雨引起的最大径流量。

十一、排土场应有可靠的截流、防洪和排水设施;排土台阶应保持平整,并保有3%~5%的反坡。

十二、排土场底部应排放易透水的大块岩石,控制排土场正常渗流。

十三、水力排土场应有足够的调、蓄洪能力,并设置防汛设施,备足防汛器材;较大容量的水力排土场,应设值班室,配置通信设施和必要的水位观测、坝体沉降和位移观测、坝体浸润线观测等设施,并有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