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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全厂停电事故措施措施

2024-07-18 阅读 8011

1、加强110V蓄电池、220V蓄电池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及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联系检修处理,确保其供电的可靠性。

2、正常情况下,高低压厂用系统、保安段、不停电段及直流系统均应按运行规程规定的方式运行,确保其上述电源系统供电的可靠性,禁止运行人员因各种原因随意改变运行方式。

3、厂用电源系统运行方式的改变及操作均应按值长指令进行。操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危险源预知分析工作及事故预想;操作中认真执行操作票管理制度,禁止无票操作。

4、厂用电系统、热力公用系统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5、制定厂用电常规非正常运行方式下的厂用电事故处理原则并做好其培训工作。

6、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中严格执行操作票管理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制度,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

7、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测绝缘规定,加强备用设备定期测绝缘的管理,定期对备用设备定期测绝缘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备用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8、加强开关特别是电源开关修后的验收及运行中的检查,确保其操作的可靠性,防止其因误动、拒动造成厂用电事故。

9、做好厂用设备保护保护定值核对、保护投停操作及保护试验的管理,杜绝因保护定值错误、保护投停错误及保护试验未做而造成的开关拒合、拒跳,从而引发厂用电事故。

10、配合检修人员按规定进行厂用系统备用电源联动试验,试验良好后应认真做好记录。

11、厂房内、外重要辅机(如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等)应按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规定进行试验,确保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其主机交直流润滑油泵和主要辅机小油泵应为重点。

12、厂房内、外重要辅机(如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等)电动机事故按钮要加装保护罩,以防误碰造成停机事故。

13、加强电缆防火检查,电缆孔洞必须封堵好,电缆防火报警装置必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运行人员应熟悉电缆防火报警区域的划分及报警装置的使用,以防电缆过热着火时引发全厂停电事故。

14、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接地线、绝缘隔板,应做好记录,并有明显的标记,防止恢复系统后安全措施未拆除引起系统故障。

15、定期检查厂用系统的备用电源完好,备自投装置投入运行并正常。

16、厂用母线装设的备用电源自动装置应经常投入,无故不得退出。对备用电源的自投情况应按规定,坚持定期试验,确保需要时能自动投入。

17、直流系统各级保险按规定配置,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不越级断开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和直流事故油泵。

18、电源系统按正常运行方式运行,如需倒换运行方式时,必须可靠、合理。在工作结束后,应尽快恢复正常方式运行。

19、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备用电源自投不成功时,应检查有关厂用设备无故障后方可向停电的厂用设备试送电,未经检查,禁止送电。

20、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积极稳妥地尽快处理事故,对重要负荷要尽可能减少失电时间,保证机组可靠运行

21、厂用电系统发生事故处理中,要防止系统非同期,扩大事故,使运行设备损坏。

22、在事故情况下,直流系统带动力设备运行时,应严密监视直流母线电压,根据电压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23、柴油发电机必须经常处于良好的热备用状态,并定期进行联动试验。

24、蓄电池应定期做好充放电工作,正常应工作在浮充电状态,并对各支路绝缘情况及时检查。

25、定期做好启备变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事故下,备用电源可靠投入。

篇2:全厂停电事故的预防处理措施

为了防止在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发生主设备(发电机、主变压器)损坏事故,确保主设备的安全停运,使厂用电恢复后能尽快恢复发电机组的运行,从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电厂有必要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切实可行的事故预想处理方案,并加以执行。

1事故预防措施

1.1直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发生全厂停电和厂用电中断时,直流电源是控制、保护和确保安全停机的唯一电源,因此在平时必须加强对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的运行维护和检修。

(1)做好直流系统、不停电电源装置(UPS)专用蓄电池的维护管理。要按时调整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和电压,使其处于完好满充电状态,并定期进行均衡充电。确保其电压、放电容量和电解液的比重、温度符合要求。对已投运的蓄电池,应按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复核,对于电压和放电容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蓄电池应及时改进或更换。

(2)直流系统各级保险器和联动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保险容量应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保险不会越级熔断而中断保护操作电源和直流润滑、直流密封油泵电源。直流润滑、直流密封油泵的联动控制回路的控制直流电源应取自蓄电池。

(3)不允许在蓄电池无并联情况下,由充电装置单独向重要负荷供电,即使在事故情况下,也应考虑尽快与另一蓄电池并列。

(4)UPS系统定期切换试验必须在机组停运后进行。试验前应做好防止UPS电源消失的措施,以防微机储存信息丢失。

(5)应定期对蓄电池直流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并定期进行测量、记录,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1.2备用电源的维护管理

电厂带有重要辅机的厂用电母线都装设了有足够自投容量的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必须通过定期试验来确保该装置在需要时能自动投入。设备改造后,如起动容量增大的母线,应进行自起动电压和有关保护定值的验算,必要时应做母线自起动试验。

单元机组一般都装设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全厂停电或机组厂用电消失时发电机组重要设备(如调速器油泵、球阀油泵冷却水泵)的备用电源,又称为应急事故保安电源。为确保事故时能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加强对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1)维护好保安电源直流系统中的设备,如蓄电池、硅整流器、自耦调压器等,做好有关保护的检验工作。

(2)确保柴油发电机组的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系统、燃油和润滑油系统工作正常。

(3)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组做手动起动试验和模拟自起动试验,并作好记录,运行班应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巡视检查,以确保其经常处于热备用状态。

(4)柴油发电机组的小修,应与对应汽轮发电机组的大修同时进行。当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间累计达到一个大修周期时,应进行大修。

1.3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维护管理

(1)保持主要电气保护完好,并经常投入运行。

(2)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和开关的检修、维护,加强继电保护运行和保护定值管理工作,严防保护、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3)做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补充检验和元件校验,特别应注意对检修后、电气事故、系统冲击、波动或有报警信号后的有关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做详细检查。

(4)发电机运行中必须投入自动调整励磁装置,确保备用励磁装置随时可以投入运行。

(5)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禁止启动自动巡回检测装置进行测试。

1.4运行方式、环境和通讯设备的要求

(1)合理安排系统的运行方式,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水平。母线、厂用系统、公用系统通常应采用正常的运行方式。因故改用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电厂应保持必要的柴油发电机油

(3)注意保持蓄电池室和直流系统室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在正常范围。厂用系统配电室、继保室的门窗应严密,防止煤粉和潮气侵入,以保持室内清洁、无粉尘。

(4)通讯设备备用电源应保持完好并定期试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能自动切换,通讯畅通。

2事故处理措施

电厂大多采用单元集中控制方式。发生全厂停电和厂用电中断事故时,应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由于全厂停电事故处理涉及的范围广、难度大,因而值长、各单元长和各机组主副值班员既要分工合作,又要把握住各自的事故处理侧重点。只有这样才能使现场忙而不乱,确保电厂主设备的安全。

2.1现场值班员事故处理侧重点

当班值长的首要任务是协调电网中心调度(中调)和本厂的系统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厂用电由电网供电;单元长的首要任务是确保直流系统和380V保安段电源供电正常、协助恢复厂用电;主副值班员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本机组的主设备安全。

2.2当班值长

(1)通知单元长已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汇报中调和厂领导。

(2)联系中调了解系统相关情况,判断故障范围,迅速查明220kV母线失压的原因。首先复位跳闸的所有开关把手,就地检查所有开关是否在分闸位,然后根据保护动作情况初步判断故障点,就地重点检查,并隔离故障线路或故障母线。母线及外部短路后,应对短路电流流经回路进行全面检查。

若故障前无冲击,则根据故障录波器提供的情况判断是否确实发生故障。若无故障现象,初判是母差误动,则联系检修检查。汇报中调退出母差保护并往实地检查,若无异常即可充电。

检查处理过程中,要确保网控直流系统工作正常。如果充电器电源失去,网控直流蓄电池无法维持直流系统电压时,要考虑切换到备用的(如集控)直流电源供电。

(3)检查220kV线路是否有电压。如有电压,则不待调令即自行合上该线路开关向正常的母线充电(合开关前,应进行同期检查);若线路开关向母线充电时母线保护动作跳闸,则另选母线充电;如所有220kV线路均无电压,应立即汇报中调,要求尽快恢复220kV线路供电。用线路充电时,注意保护投入正确并退出重合闸。用母联充电时,要投入充电保护,充电完成后注意退出。

(4)220kV母线充电正常后,使用分段开关、母联开关对其他非故障母线充电,及时恢复厂用起动/备用变压器及其公用段母线运行。注意优先恢复网控交流配电箱供电,保证220kV配电装置电源(如刀闸操作、动力电源),然后将220kV所有非故障设备倒换至非故障母线运行。应注意: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先拉故障母线上的刀闸,后合运行母线上的刀闸,再恢复机组厂用6kV、380V电源。注意必要时对次要负荷限电,如非生产用电负荷,非重要辅机等。

(5)厂用电恢复过程中要注意2个严防:一要严防向发电机倒送电。要拉开发-变组出口开关控制保险,将高厂变低压侧开关拉至试验位。二要严防非同期并列事故。在进行6kV厂用段、公用段并环运行时,必须考虑220kV升压站母线合环情况以及防止6kV系统非同期事故。

(6)厂用电恢复过程中要注意轻重缓急。优先恢复原运行机组的6kV厂用电系统;优先恢复带照明负荷和主机,进水阀的操作油源供电,380V厂用系统优先恢复照明段、工作段电源。

(7)厂用电恢复后,安排机组启动。

2.3各集控单元长

接值长全厂停电事故处理令后,即:

(1)迅速检查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自启动成功,否则立即派员恢复并监视柴油发电机运行,防止柴油发电机过流。

在保安电源恢复之后,立即恢复直流系统充电器的正常运行;

(2)严密监视直流母线电压和UPS的运行情况,采取措施,确保保安段电源电压正常。注意直流动力段母线电压,若电压低,则限制部分事故照明,保安段电压低时,根据情况限制保安段上相对不重要的辅机用电,以确保主机润滑、油压操作系统,进水阀油压操作系统,直流系统、通讯系统,UPS电源的供电正常。

(3)切开6kV及380V系统除保安段外的所有开关。检查厂用电系统是否存在明显的故障点,并检查各开关状态、电气和热控保护动作状态,并向值长汇报。

(4)按值长令,协助恢复6kV、380V厂用电系统。

(5)厂用电恢复后,指挥恢复厂用油,水,汽等公用系统;尽快恢复站内一台机组带厂用电运行。

2.4各机组主副值班员

按单台机组厂用电中断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各台机组的事故处理。

篇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预防措施范本

1、总则

为了确保我站在全厂停电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水平,在全厂停电事故发生后,进行有序的处理和恢复生产,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保证公司财产少受损失,最大限度的保证或早日恢复生产,制定本措施。

我站厂用电为单母线分段,母联开关连接,两台厂用变压器,互为备自投,一台接本机10KV母线,另一台接市电10KV线路,还有一台柴油发电机接在Ⅱ段母线上。两台厂变均无电时,紧急投运柴油发电机。为了确保全厂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全厂停电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国电集团《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中防止全厂停电措施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并针对我厂实际情况重点要求如下:

2、加强与有关部门勾通联系

2.1做好通信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通信设备的畅通。

2.2加强和市调联系,确定对外输电线路的保护定检工作,保证输电线路畅通,每基铁塔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线路避雷设施良好。

2.3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水情、雷电、风级等气象资料,改变与气象相适应的电站运行方式,确保厂用电。

3、组织措施

3.1当值值长在全厂停电事故发生情况下,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汇报时要将事故原因、现象及当时所存在的问题汇报清楚,并指派专人纪录事故现象及报警信号;

3.2现场事故处理指挥由当值值长直接负责,不允许任何人越过值长直接下达操作命令,各级领导、专业人员只能协助、提醒值长,避免事故处理中指挥混乱的现象。

3.3各岗位值班员要认真、严肃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对各岗位发生的现象、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向主值班员、值长要汇报清楚,接受命令要清楚,处理事故要果断、不拖延。

4、保护、自动化的运行保障

4.1.认真贯彻《重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调度运行规定》,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的规定。

4.2.发电机运行中必须投入自动调整励磁装置。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后备保护可靠并能保证选择性,任何情况下不得无主保护运行。

4.3.加强系统稳定装置的定检工作,防止其拒动、误动作。

4.4.厂用母线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坚持定期试验,确保需要时能自动投入。

4.5.加强单元机组、厂用工作、备用变压器继电保护的定检及维护,确保保护正确动作。

4.6.220KV、400KV系统改为非正常运行方式,应考虑继电保护方式可靠,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在有关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5、设备管理到位

5.1.220KV系统开关201失灵保护应按规定定检,各开关失灵保护均必须投入运行,并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保护能正确地动作。

5.2.加强220KV、10KV、事故照明及400KV系统的开关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严防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5.3.10KV和400V配电室的门窗应严密,防止粉尘和潮气侵入,屋顶不漏雨、漏水,并采取完善的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装置应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干燥。

5.4.对400V重要动力电缆及220V控制电缆,复查其是否采用阻燃电缆,对采用非阻燃型电缆的,检查其是否采用分层阻燃措施。对电缆沟道的火灾报警装置加强检查、维护、监视,以防电缆过热着火时引发全厂停电事故。

6、备用电源的可靠保障技术措施

6.1加强2#备用变压器维护,确保事故情况下能可靠供电。电源备自投开关选择方式的检查,保证备自投开关、压板投入正确,各备用开关在良好备用。

6.2按规程要求定期对柴油机进行启动试验,确认运转正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柴油发电机启动后正常运行。

6.3对UPS(不停电电源装置)加强维护,及时消除其缺陷,以备在事故情况下UPS电源能够正常供电。保障监控系统的供电。

7、直流系统

7.1直流系统各级的保险、开关容量应有统一的整定方案,合理配置,保证在事故情况下保险、开关不越级熔断和跳闸而中断,保护、操作和事故照明电源等重要电源不会中断。

7.2做好直流蓄电池的维护管理,按时检查蓄电池,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并定期对蓄电池进行核对性充、放电及活化。

7.3通信设备的备用直流蓄电池组应加强维护,保持完好并定期试验,保证事故情况下自动切换,通信畅通。

8、职工队伍的培训

8.1加强电气运行、检修人员的专业培训,使其在事故情况下能迅速、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缩短恢复电源供电的时间。

8.2制定厂用系统运行方式管理制度,统一规定厂用电系统和发电机组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运行方式,明确职责,由值长负责贯彻执行。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采取特殊的运行方式时,需经生产厂长批准。

8.3厂用电系统发生故障,备用电源自投不成功时,应检查有关设备无故障后方可向停用的厂用设备试送电,未经检查,禁止强送电以防扩大事故。

8.4各运行岗位严格执行厂《运行规程》规定,采用正常运行方式,设备系统方式,改变应严格调度规定及设备停服役制度。在有关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恢复正常运行方式。合理安排全厂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正常运行时由本机带机组厂用电,防止由于一台机组失电后造成另一机组厂用电失电。厂用母线改用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考虑继电保护方式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