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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车队法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024-07-18 阅读 2339

1、法定代表人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确定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计划。

4、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纺织事故扩大,尽量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设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6、制定劳动保障措施,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作出定期健康检查计划。

7、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

篇2:小车队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车队驾驶员是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小车队队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车辆维护,保证出车安全。小车队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负责车辆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第2条严格执行出车规定,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3条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保障行车安全。

第4条严格执行值班规定,不准出现脱岗现象。

第5条及时向队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6条必须尽职尽责,遵章驾驶,杜绝违章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车队驾驶员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值班规定执行不严,出现脱岗的;

(二)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影响出车的;

(三)不遵章驾驶,出现违章的;

(四)车辆运行日志记录不规范的。

第8条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善,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9条不按要求出车或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10条不遵章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驾驶员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篇3:小车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车队队长是小车队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安全行驶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在办公室主任、事务秘书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小车队队长必须熟练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车辆驾驶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全面负责小车队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2条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格按要求派车。

第3条负责制定车队值班、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加强学习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严禁出现停班、空岗和疲劳驾驶。

第4条定期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5条必须尽职尽责,遵章驾驶,杜绝违章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小车队队长罚款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教育不到位,出现违章的;

(二)因管理不严,出现空岗或脱岗的。

第7条未组织制定车队值班、车辆管理、驾驶人员加强学习等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8条未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9条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出现交通事故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按办公室要求派车或私自出车的,小车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