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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花园清扫保洁工作分区责任合同

2024-07-18 阅读 5227

一、总则

为了规范***花园的清扫保洁工作,调动广大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物业环境管理的清扫保洁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责任合同。

二、责任区域范围(界止点)

三、操作细则及质量标准

序号清洁部位/区域清洁方式清洁频率质量标准

1道路清扫每日2次“七净”(路面净、人字沟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根净、电线杆根净、墙根净)“六无”(无垃圾污物和油迹、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粪迹和浮土、无污水脏物和水泥斑)

2公共绿化带清扫每日1次无树叶、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屑、无违规栽种

3楼梯清扫每周1次无积尘、无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张贴

4楼梯扶手抹擦每周1-2次无积尘、无污迹

5单元防盗铁门抹擦每周1次无积尘、无污迹

6单元电表箱外表抹擦每月1次无积尘

7花园围栏抹擦每月1次无蛛网、无积尘

8路灯杆及灯罩抹擦每月1次无积尘

9垃圾箱抹擦每月1次无积尘、无污迹、无堆积、无损坏

10公共设施表面抹擦每月1次无积尘、无蛛网、周边无杂草

注:1、清洁频率不低于但不限于以上标准;

2、质量标准重在保持,工作时间段内应随时符合此标准。

四、检查

检查人员对照质量标准对各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分为日检、周检、月检,检查方式分为定期、不定期两种。日检由物管部主任实施,周检、月检由物业经理、办公室主任、物管部主任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照质量标准全部达到或一项未达到评为优秀;两项未达到标准评为良好;三项未达到标准评为合格;四项或四项以上未达到标准评为不合格。

五、奖惩

公司根据检查结果对各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员据实实行奖惩。奖惩方式以经济奖惩为主,精神奖惩为辅。

(一)处罚

1、日检一次不合格,扣罚当日工资10元;

2、周检一次不合格,扣罚50元并被警告;

3、月检一次不合格,扣罚半月工资并被严重警告;

4、连续两次月检不合格或一年累计四次月检不合格,公司将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奖励

1、月检被评为优秀的,当月奖励20元;

2、连续三次月检被评为优秀或一年累计十次月检被评为优秀的,奖励100元;

3、全年月检被评为合格的或以上等级的,奖励100元;

4、全年月检被评为优秀的,发放120%年终奖,并在职工大会上予以表扬;

5、续两年或两年以上全年月检被评为优秀者,除经济奖励外,公司还将予以行政或政治方面的考虑。

六、保洁员一般工作准则

(一)一律着工作装、戴工作牌上岗。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在上班时间聚集闲聊、久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岗。

(三)爱护、节约清扫保洁用具。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向单个业主提供收受利益的服务。

(五)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收捡废品以谋取私人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领导安排的突击性工作。

(七)不得私自找人顶班。

(八)垃圾日产日清。

七、附则

(一)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2:酒店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酒店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为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卫生法规要求,现制定清扫保洁如下:

1、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卫生保洁人员,分区域,责任到人。

2、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保持清洁卫生。

3、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和其他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要加盖密闭。

4、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完善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即使整改。

5、公共卫生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6、客房应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墙壁、门窗、天化板、玻璃无灰尘、无蛛网。

7、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未使用的床上卧具不得有毛发、污迹。

8、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水迹、茶垢、指纹等污迹。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等卫生洁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消毒后的卫生洁具不得有污迹。

10、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1、中央空调系统按照《住宿业卫生规范》要求进行清洗,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空调系统的各个部件及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清洗。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12、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一)开放式冷却塔;(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三)空气处理机组;(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篇3: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为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卫生法规要求,现制定清扫保洁如下:

1、必须确定专职或兼职卫生保洁人员,分区域,责任到人。

2、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日保持清洁卫生。

3、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和其他垃圾,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要加盖密闭。

4、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完善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即使整改。

5、公共卫生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6、客房应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墙壁、门窗、天化板、玻璃无灰尘、无蛛网。

7、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未使用的床上卧具不得有毛发、污迹。

8、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水迹、茶垢、指纹等污迹。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等卫生洁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消毒后的卫生洁具不得有污迹。

10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1、中央空调系统按照《住宿业卫生规范》要求进行清洗,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空调系统的各个部件及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清洗。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12、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