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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重点单位十项消防安全标准

2024-07-18 阅读 6416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

2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

3有专职或兼职防火安全干部;

4有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和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远的企业设有专职消防队;

6有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

7对火险隐患能及时发现和立案整改;

8对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9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工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

10有消防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

11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篇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和关系到饭店全局安全的部位。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重点加强安全防范。

1.饭店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变电所锅炉房电脑房

液化气站木工房洗衣房

空调房各部位DJ房各类仓库

消防中心

2.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安部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篇3:重点工种与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内要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重要物资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二、仓库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严格按“五距”的规定码放,保持畅通。

三、一般物品要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线,不准使用超过60瓦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发现电路故障时,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禁止机动车、电瓶车进入仓库。库内保持清洁,可燃物要及时清理。

六、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一切明火。如需动用明火,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到安全保卫部办理动火证。

七、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部位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门。

八、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二条?油库、化工库、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油库、化工库、实验室除执行“仓库防火安全规定”外,并应执行下列制度:

一、性质特别危险的,必须单独储存;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类隔离储存;遇水发生反应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二、化学药品储存在同一柜橱内,应把固态药品放在上边,液态药品放下边。

三、库内严禁进行试验、分装、封焊、修理等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搬运和存放,必须符合包装上的规定和要求。

四、在仓库内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电器设备及照明灯具应采取防爆措施。

第三条?贵重原料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烟火,明确防火安全负责人。

二、应分门别类存放,并设专柜加锁存放。

三、非本库管理人员严禁私自进入,凡违章进入者应立即进行追查,并酌情处理。

四、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五、库房内不得设置火炉、电闸、无防爆装置照明设施等,下班时要关灯、锁门,切断库房电源。

六、加强防火措施,对电源、火源及消防器材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防止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四条?各种维修组及修理场地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维修人员在修理场所进行喷漆或用易燃液体清洗零件时,严禁一切烟火,室内要加强通风,切断电源。

二、修理场地不得过多存放油类,一般情况不得超过两个班的用量。

三、对沾有油脂的工作服、棉丝、手套和用过的废油要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

四、修理场地要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地面油污和可燃物。

五、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五条?油、喷漆工作间及场地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油、喷漆工作间及场地严禁烟火,要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二、喷漆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三、使用静电喷漆、喷嘴与零件的距离要不小于二十公分,不准带电调整喷嘴距离。

四、油、喷漆场所存放的漆料和稀释剂不得超过当天用量,下班后要及时清理,集中保管。

五、油、喷漆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应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六、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六条?电、气焊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本工种的工作性质和防火安全规定,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操作焊接工作。

二、电、气焊工作和设备必须安全、完整、良好。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枪等设备。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电源。

三、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不准在任何地点和时间进行焊接工作。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类似物体上进行焊接工作。

四、在易燃材料附近焊接时,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五米。

五、对存放有残余的油脂、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或盛过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容器应先用蒸汽或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打开,确实没有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可能,方许焊接。

六、在露天进行电、气焊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在高空焊接,应将地面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有专人监视。

七、乙炔发生器距离明火焊接地点不得少于10米,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不准放在高压线下和易燃易爆车间。乙炔罐的压力表、止回阀等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

八、不准将氧气瓶放在阳光下暴晒;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漆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物品与氧气瓶软管、接头相接触。

第七条?医务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电器电热设备应保持完好,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

二、可燃物品与易燃液体要分开存放;及时清理使用过的药棉药布等废品。

第八条?食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使用煤气、液化气应先点火,后开气。气瓶的放置一定要符合防火要求。

二、煤气、液化气管道、阀门要经常检查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所有照明、动力设备,应做好防潮处理。开关、刀闸、保险均应安装在安全地点。

四、油锅要有专人负责,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

五、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九条?档案室、图书室、计算机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室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

二、用过的废纸、打字纸等其他可燃物要随时清理。

三、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问题方可关窗锁门。

第十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禁止吸烟。施工动用明火,必须到安全保卫部开具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监视。

二、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器设备。

三、消防栓附近不准堆放燃料和其它物品,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

第十一条?电话总机室防火安全规定

一、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二、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

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电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一、奖励:

1、认真执行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有成绩的;

2、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

3、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工作中成绩优秀的个人和部门;

4、参加扑救火灾、火险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

二、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扣除奖金1-12个月和行政处分;

1、不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2、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堵赛消防通道,压埋消防栓的;

3、发生火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

4、发现隐患不积极整改或长期不采取有效措施的。

5、禁烟区吸烟不听劝告的;

6、违反各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

7、由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加重处罚。

三、火灾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扣奖金2个月;500——1000元扣奖金3个月;1000——2000元扣奖金6个月;2000元以上扣奖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