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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高速公路施工安全总控程序

2024-07-18 阅读 2715

一、事前管理

把好施工安全审批关事前管理在施工安全监管流程作用十分重要,是施工安全监管流程中关键环节,因为源头治理往往比事后处罚更有效。因此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大(中)修养护施工前必须持养护管理站同意开工审批表及施工作业的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起止桩号、施工原因、工程规模等资料到大队内业办理手续,并提供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安全保证措施、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员联系方式等资料。同时,路政外业巡查人员查看预计施工路段,是否经过大桥、服务区、收费站互通以及路段路产完好情况,如果经过服务区、收费站互通还要取得经营方同意。

大队内业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路段和申请材料审查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合理性以及外业巡查人员反映施工路段情况,计算出需要各种安全标志牌、反光锥型筒、安全警示灯、闪光方向标、反光标志服、安全员的数量通知外业到施工单位安全标志停放点核查数量及质量。

内业根据外业核查情况符合要求的,组织内业、外业和施工方安全负责人召开施工安全会,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和施工单位签w考试大一级建造师w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办理施工审批许可证。同时,内业、外业、施工方安全负责人就施工安全设施、人员、施工资料、路产完好等情况在施工管理程序表上三方签字确认。而后内业人员将施工情况在路政执法网道路施工信息上公示。

施工单位如不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应提前24小时报告施工部门办理施工延期手续,同时在路政执法网对道路施工信息做修改。

二、事中管理

做到现场监督管理到位事中管理在施工安全监管流程作为施工安全现场管理,是施工安全监管流程的主体环节,强调施工作业现场监管。

改道施工时施工单位通知路政大队和高速巡警,由大队外业和高速巡警对安全人员进行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现场教育。路政外业会同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路段路产设施进行再次检查。

路政外业和高速巡警依照施工安全标志设置示意图和国标GB5768-1999标准为基础标准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各类安全设施摆放。根据路段特点适当增加安全设施,如施工经过服务区、收费站互通影响进出口的,应当设置绕行字样或临时性进出口标志牌在施工路段前方提示。

现场必须做到所有施工人员统一着橘黄色的安全服,现场不少于4名着橘黄色反光标志服的安全员,安全员分班实行24小时施工路段安全巡查。施工车辆必须配置黄色闪光标志灯。锥型交通标必须统一型号、摆放整齐、间距平均8米一个;在弯道、上下坡、大桥路段间距平均3米一个;封道施工时锥型交通标必须用红色尼龙绳串联。在施工区域两端设置彩旗,安全警示灯、闪光方向标起提示作用。

施工过程中,外业巡逻人员每天不少于4次对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安全隐患,并做好每日巡查记录,对现场不规范、影响交通安全的开具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交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同时内业将通知书传真路政支队以便及时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

施工单位未按时或按规定整改的,外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外业巡查人员向内业人员提交施工路段照片归档。

三、事后管理

落实施工安全验收责任事中管理作为施工安全监管的收尾验收部分,是施工安全监管流程的必要环节,也是下一段同类施工审批的前提条件。

路段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通知路政大队,路政外业协助施工单位清理现场,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外业与施工方对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因施工造成的路产损失,做好登记并要求施工方签字。

内业人员根据外业巡查人员反映情况制作施工安全验收报告,上报路政支队并存档。内业、外业、施工方安全负责人就施工安全验收各项情况在施工管理程序表上三方签字确认。内业人员按照一个大型改道施工点或一个施工单位立一卷档案原则完成施工档案归档工作。

四、施工路段特殊情况处理

由于施工占道的原因,车辆通行的宽度相应减小,在高速公路上通常的做法是单幅双向通行,基本上没有超车和临时停车的余地,那么一旦有车辆特别是大型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极易引起一长串的堵塞。受恶劣天气的影响,车速降低,反言之车辆滞留高速公路上的时间延长,发生堵塞的机率增加;而且,在雨、雪天气,路面积水或结冰打滑,车辆易发生故障和事故;此外恶劣天气特别是大雾天气下,驾驶员有效视距缩短,判断准确性降低,发生追尾事故的危险性加大。以上情况说明,交通事故和恶劣天气都都可能造成施工路段车辆堵塞。

针对特殊情况,施工部门必须和施工单位、高速巡警实现三方通力合作。首先三方有统一的紧急情况预案。施工方有足够的安全员和备用的安全设施,确保人员、物资充足;高速巡警依照法律作为道路清障部门,大型清障车、巡逻队员和施救人员随时待命,保障道路清障和交通管制和疏导;施工部门和高速巡警一道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同时路政牵引车在保持处于待命状态。

不同情况则要采取不同措施。对于车辆故障坏在改道施工路段时,安全员要敦促司机赶快驶离施工路段,如车辆确实无法行驶应协助司机摆放警示标志,同时调整施工路段施工安全设施摆放并迅速通知高速巡警和施工部门。对于施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安全员应立即报告高速巡警和施工部门,并做好车辆前期疏导工作,高速巡警和施工部门赶到后,一起维护维护现场交通。对于改道路段因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中断,施工单位因协助高速巡警和施工部门清理路障或在其施工路段另一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车辆分流行驶,确保交通不出现堵塞。对于诸如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出现时,要中止施工路段作业,施工机械人员撤场,恢复正常车流通行。

总之,路面养护施工安全监管对路政来说是一项长期考验,其施工安全管理方式需要我们不断探讨、摸索。但我们只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采取流程管理施工行为,加强施工路面监管力度,就能确保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安全畅通。

篇2: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突出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制订《**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制度》。

第二条

安全月报是各施工单位月度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重大事件、安全工作亮点、安全技术经验等方面的总结和综合反映。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必须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填报和报送工作。

第三条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应于每月的22日中午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到所属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处,经总监办审核确认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报送至**公司安全部。

第四条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于每月的23日中午前将经总监办审核确认的安全月报(纸质版)分别报送**公司安全部和总监办。

安全月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档,两份报送,均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

**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安全月报主要内容详见后附件。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篇3: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中湖北段的最后一段,由于地形复杂,山高谷深,其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施工难度大。为确保该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业主”)是对整个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各合同段的施工、附属工程施工、进场便道施工、水上施工作业、货物器材储运和装卸、勘测作业、监理作业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整个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全体建设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服从安全管理,严守安全规章,做到安全生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四条?本工程征地红线内施工现场实行安全联防治理,对于施工的特殊环节,重要部位以及隧道、大桥等施工区域实行管理。凡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负责进出场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登记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业主设立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设立常设机构安全管理处,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业主指挥长、承包单位项目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主和承包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各单位所属的处、科、室为第三责任人,从事具体工作的作业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安全措施,健全劳动方案,加强安全教育,布置、检查、督促安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并对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安全第二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所分管部门、区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安全会议,开展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八条?安全第三责任人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或区域内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本部门安全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指导,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对现场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规范,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整改,任何人不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批示或强迫现场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如因以上原因发生事故,指挥人或强迫人应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安全保障体系。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要设立专职、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第三章?安全工作目标和内容

第十一条?为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安全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杜绝重在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十二条?安全工作内容:

1、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用电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认真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同时应根据各工序施工特点,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并加强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

2、强化“安全第一”的全员教育,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绝对不允许因生产而忽视安全,违者发生安全事故,应追究指示人或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单位要将安全管理和综合治理纳入议事日程,努力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生产)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范措施。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自检、自查机制,做好原始记录归档工作,各施工单位都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确保结构的安全和施工方案安全可靠,要有安全方面的数据和设计计算书,同时,应附上有关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在实施过程中,要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操作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隧道施工应确保措施安全可靠,严禁违章作业。

5、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设施和住地应有防雷、防风等措施,工地排水系统应安全有效,要加强各种器材物品的管理。水上作业和交通所租用的船舶必须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船舶租用单位是船舶的安全责任人,应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搞好安全管理。

6、各单位要健全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大会,总结经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对造成事故者和隐患不整改者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要表彰先进,举一反三,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十三条?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及时整改,施工作业班组要有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对有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受损或发生案件者,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处理,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经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性掌握气温、雨雪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用)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爆破施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规程》(JTJ076-95)的有关规定,凡爆破施工均应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把好安全关。

第二十条?爆破器材的运输、存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办理,施工单位领用爆破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工程内容和公安机关审批的项目范围内使用,并指定专人看护,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制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用电、照明线路的电源线不准随意乱装、乱接,值班电工要经常进行工地现场巡查。施工单位自备的发电机房要制定专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用电。

第二十二条?凡设置在工地的油库、仓库、财务室等是重点防火、防盗部门,必须确定责任人,指派专人值守,并配置安全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若因失职引起火灾和被盗,应追究保管人或责任人的一切责任。

第二十三条?实行事故报告制度,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事故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施救,并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监理单位和业主。

第五章?施工区的治安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制定措施,营造文明工区氛围,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促进警民区创安全文明工区活动。

第二十五条?由业主所属安全处和地方协调处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警民创建日常工作,组织有周边相关单位和村组及施工单位参与的治安联防组织,共同搞好创建安全文明工区和治安保卫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设置专门的保卫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要健全并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并明确指定一定行政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保卫机构或保卫人员负责,做到“看好门、管住人、守住财”。

第二十七条?治安联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或治安联防会议,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程建设者和周边村民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治安秩序的意识,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创建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施行中的问题由业主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