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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2024-07-18 阅读 7190

1.施工前必须制定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方案: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必须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定期进行“四懂四会”教育培训。2.建筑物、仓库等危险区域必须设有消防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保持道路平整畅通,不得堆放物料、机械或挤占消防通道。3.工地内及易燃易爆等重点危险部位附近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安消防部门的规定要求设置专用灭火水源、灭火器、消防水桶、砂箱、铁锨、火钩等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高层建筑必须安装消防管道(管径Φ50),设专用电源和专用水泵,每层必须设消火栓接口及消防水带,并经常检测。外用电梯操作室即塔吊顶部操作室必须配备灭火器材。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据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修、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5.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控制范围不宜大于50m,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的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周围3m内不得堆放物料。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规范要求。6.高度超过30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立管。其管径不得小于50㎜,每层设消火栓接口,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立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口,要保证不间断供电。7.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8.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上墙,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制定防火负责人,防火警示标志齐全,且与危险部位相符。9.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不准挪作他用,要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测或报损,确保性能完好。10.易燃易爆物品要在设定的区域内存放,严禁烟火,符合国家防火防爆要求,要远离火源。1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存放并清运出施工现场。12.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安装要按建设部和消防部门的规范要求进行,禁止超负荷和违章使用用电设备、材料及物品;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物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13.临时房屋等设施必须安全、防火、搭建规范,办公室及宿舍室内出口道路必须畅通,禁止睡通铺和卧床吸烟。室内禁止使用明火和电炉。14.乙炔、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两瓶必须分开,定点安全存放。建筑工程内严禁存放乙炔、氧气瓶。15.在建工程内不得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材料。废弃材料应及时清理。16.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使用。1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宿舍。18.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并派专人监控,发现或请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并积极组织人员扑救。19.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现场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20.定期不定期地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落实效果。21.消防领导小组: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消防保卫员为副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与任务为: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教育,一旦发现火灾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篇2: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⒈现场要分级设立防火负责人。

⒉按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搬迁挪用消防设备。

⒊现场临时设施必须报人保科审批,报消防局消防科才能施工。

⒋宿舍、工棚、仓库施工现场不得生火煮食及生火取暖。

⒌宿舍工棚内严禁使用石油气化炉、电炉、电饭锅、电热器及煤油炉,如需使用报人保科批准,并指派专业人员在指定地点安装、使用。

⒍宿舍、办公室、工棚、仓库(除特需外),人离开一定要熄灯。

⒎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仓库、宿舍照明灯泡不得超60瓦,不得使用有镇流设备的灯具,灯泡要离开可燃物0.6米以上。

⒏在工地现场吸烟处抽烟,烟灰、火柴不准乱丢,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灰缸内,宿舍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⒐燃料、油料以及一切易燃、危险品,要按规定储存,保管运输使用,有关人员应懂得燃料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储存使用情况要报人保科。

⒑烧焊前要准备好灭火器材(如清水、湿麻包、灭火器等)搬走可燃物品,并观察现场环境,对烧焊时产生的火花可通知对方。烧焊时要有两人在场操作,工作完成或下班前要彻底检查,处理好现场才能离开。

⒒工地现场和办公室、宿舍、饭堂等要配置灭火器材和灭火筒,灭火筒要有定期换药标记,度由公司保卫科监证。

⒓高层建筑要严格执行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119”。

篇3: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教育制度

1、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贯穿到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中去,项目经理是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任期内的消防工作。根据工程规模组织义务消防队,确定一名消防、治安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用火管理,严肃法规,杜绝违章。

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实行封闭式管理,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非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将他人或亲属带入现场乱串或居住,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施工人员未经现场负责人或材料部门批准,严禁私自将现场的材料送给他人或据为己有,

无现场保卫部门和材料部门签发的出门证,不准将物品带出现场。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用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

6、施工现场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按工程特点绘制消防平面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器材配备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保证器材灵敏有效。重要部位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

7、现场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挪动的须经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批准,违者按消防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的要求,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库房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9、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不得乱停乱放,场内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0、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各种资料台帐齐全,逐级落实到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