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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运行安全措施

2024-07-18 阅读 4586

1、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要有矿主管部门领导陪同方可入内,同时做好外来人员出入锅炉房登记工作。

2、司炉人员持证上岗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渣炉灰时,要熄灭余火,防止火灾发生。

4、检查锅炉房电气、照明设备,符合电气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可靠切除电源。

5、锅炉运行时,其使用压力必须在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定的压力范围以内,如压力超高,必须停机检查。

6、搞好锅炉房室内卫生,保养好消防器材,并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

7、锅炉灭火后,必须有人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篇2:附三医院锅炉运行安全规则

附属医院锅炉运行安全规则

一、严格遵守“自动油锅炉操作规程”,不得违章。

二、锅炉运行中,司炉工不得离开岗位,发生异常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三、严禁闲人进入机房,更不准在机房内嬉戏、打闹,影响操作。

四、做好防火,禁止在炉房内抽烟,确保安全。

五、停炉后,操作人员离开炉房,应关好门窗,以保安全。

篇3:工厂锅炉运行操作规程(9)

工厂锅炉运行操作规程(九)

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2.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3.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4.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5.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7.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9.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11.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进行一次内部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12.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13.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14.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