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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范围要求

2024-07-18 阅读 7219

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水上、陆地、高空、爆破、电气使用等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一、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土方施工、石方施工的安全管理等。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人的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机械、工具等的物的管理,以及对施工环境的管理。

二、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沥青路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包括对施工中人员的安全管理、施工中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

三、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桥梁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基桩工程、墩台工程、墩身工程、桥面工程、塔身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其中各个管理方面都包含了对施工中人的安全管理,机械、工具等物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

四、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隧道施工爆破作业、隧道内运输、隧道施工支护、隧道施工初衬的安全管理;隧道施工中通风、防尘、照明、排水以及防火、防瓦斯的安全管理等。

五、水上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水上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针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等人员的安全管理;针对气象、水文、海域、航道等的外界施工环境的安全管理;针对水上交通、浮吊等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六、陆地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陆地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以及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等针对人的安全管理;针对运输车辆、吊车、装载机、拌和站、摊铺机、压路机等的机械、机具的安全管理;针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标识标语等的环境的安全管理。

七、高空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高空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高空作业的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技术交底、现场监督检查等;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及高空作业平台、高空防坠落等现场环境安全管理;高空作业机械、工具、各种用电等物的安全管理。

八、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范围

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对操作人员进行的培训考核、技术交底、考试取证、安全教育等人员的安全管理;对炸药、雷管、导火索以及其他爆破用器材等的物的安全管理;对爆破现场安全距离、安全防护、安全警示等环境的安全管理。

九、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范围

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配电室、配电线路、施工现场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安全管理;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发电机组的安全管理;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照明电器的安全管理等。

1B423012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动态管理的原则

即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随着工程的进展,安全管理的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着变化。

(五)计划性、系统性原则

(六)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七)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

(八)坚持“五同时”的原则(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即建筑施工企业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验收。

(九)“一票否决”的原则

即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项目、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和领导干部晋职晋级的资格。

1B423020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要求

1B423021掌握公路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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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423022掌握公路工程水上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B423023掌握公路工程陆上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路基工程土方施工安全要点

二、路基工程石方施工安全要点

1.石方爆破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

2.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在掌钎人的侧面,禁止对面使锤;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应清除掉坡面上的浮岩危石。

3.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运输爆破器材要用专用运输工具,在公安部门的押运下进行,中途不许停留,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方;在保管、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

4.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并执行领用和退库制度,各种手续要有严格记录,并由专人领取,禁止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和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炸物品禁止乱丢乱放和私藏。

5.爆破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确定的危险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区内的人员、牲畜必须撤离,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

6.导火索起爆应采有一次点火法点火,其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不许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导火索。

7.进行露天爆破作业,一人连续点火不得超过10根,严禁使用明火点燃;多人同时点炮时,每个人的点炮数量应相同,严禁脚踏和挤压已点燃的导火索。爆破时,应点清爆破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min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作业区。

8.电力起爆时,在同一爆破网路上必须使用同厂、同型号的电雷管;爆破网路主线应绝缘良好,并设中间开关,与其他电源线路应分开敷设;爆破网络的连接必须在全部炮孔装填完毕,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再进行。

9.在雷雨季节,潮湿场地等情况下,应采用非电起爆法;深度不超过10m的爆破用火花起爆,深度超过10m的爆破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必须采用电力起爆。

10.大型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后由专门成立的现场指挥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大型爆破的安全距离,除考虑个别飞散物的因素外,还必须考虑爆破引起的地震及冲击波对人员、建筑物的影响,经计算后再确定安全距离。

11.石方地段爆破后,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人工撬动岩石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撬(打)落,严禁人员上下双重作业,更不得将下面撬空后使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超过人的肩部,不得将棍端紧抵腹部,也不许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12.爆破时应设警戒线,并安排足够的人员防止人、畜或车辆在警戒区内通行。

三、沥青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要点

1.从事沥青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皮肤病、结膜炎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沥青加热及混合料拌制,宜在人员较少、场地空旷的地段进行;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应涂防护药膏;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存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应配有医务人员。

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阴天或夜间进行。避免炎热季节搬运;用于搬运时,必须有相应防护;液态沥青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沥青车满载运行时,遇到下坡或弯道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沥青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4.沥青混合料摊铺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5.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同步进行,防止互相碰撞,驾驶摊铺机应平稳,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10cm,以免发生碰撞。

6.换挡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挡和在坡道上换挡或空挡滑行。

7.在沥青摊铺作业中应设置施工标志,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许接近明火。

8.不许站在运输车后用铣等工具往下捅沥青混合料。

9.沥青拌合楼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应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10.拌合楼机组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方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安全要点

1.使用小型翻斗车或手推车装混凝土时,车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自卸汽车运送混凝土时,不得超载和超速行驶,车停稳后方可顶升车箱卸料,车箱尚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不得上车去清除残料。

2.人工摊铺作业在装卸模板时,必须逐片轻抬轻放,不得随意抛掷。

3.采用轨模摊铺机进行混凝土摊铺作业时,布料机和振平机之间应保持5~8m的安全距离,作业中要认真检查布料机传动钢丝的松紧是否适度,不得将刮板置于运行方向垂直的位置,也不得借助整机的惯性冲击料堆。

4.摊铺中严禁驾驶人员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上下摊铺机,在弯道上作业时,要防止摊铺机脱轨。

5.混凝土摊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交通繁忙路口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有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时,基准线桩附近应设置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7.使用混凝土抹平机作业时,应确保抹平机的叶片光洁平整,并处于同一水平,其连接螺栓应坚固不松动,电缆要有专人收放,确保不打结、不砸压、不破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8.切缝机切缝前应先打开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中,刀片要缓缓切入。

9.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管采用哪种工艺方式,施工现场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应有专人负责指挥、维护交通,现场设立明显警示牌,以确保交通安全。

10.旧路面凿除宜有计划地分小段进行,以免妨碍交通,并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用镐开挖旧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不小于2m,不许面对面使镐;采用风动工具凿除旧路面,对风镐进行勤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钎子插入风动工具后不得空打。

11.采用机械破碎旧路面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操作范围内不应有人,铲刀切入深度不宜过深,推刀速度应缓慢,施工现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牌,切实注意交通安全。

1B423024掌握公路工程地下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要点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制定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长度大于1000m时,还应制定地质超前预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必须制定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3.必须实行隧道工程安全目标管理,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健全安全机构,责任到人。

4.进入隧道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项目负责人和现场技术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

6.隧道施工现场按规定配备必须的安全装置和设施。所有进入隧道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7.对水、电、路、通风等设施进行统一安排,并在正式掘进前完成。

8.掘进前应先做好隧道洞口工程,做好洞口边坡、仰坡及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洞口路基及边坡、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把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边坡、仰坡以上山坡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软弱围岩地段施工时,应按照“短进尺、弱爆破、早喷锚、勤量测、紧封闭”的原则稳步前进,若遇不良地质情况,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10.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作业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11.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辅尘器的干式凿岩机。作业人员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12.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辅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予以修理或更换。

13.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14.采用电钻钻眼时,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钻工应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5.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二、

三、隧道内运输的安全技术要点

四、隧道施工支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2.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碎破,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3.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并加木楔塞紧;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钢支护安装时要严格按设计或者变更设计施工,钢支护构件要绑扎牢固。

5.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位应完好正常;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护,防止消除堵塞后,喷头摆动伤人。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6.应定期对锚杆抗拔力进行试验,防止锚杆滑脱造成事故;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7.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经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隧道施工衬砌的安全技术要点

1.根据隧道开挖的设计要求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口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不良地质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脚手板应铺满,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m护栏,跳板应钉防滑条;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载重量。

4.机械转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

5.衬砌用的石料和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衬砌工作面水平的位置;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歇进行,当砌筑高度达到2~3m时应暂停,4h后方可继续砌筑,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满,以免坍塌。

6.压浆机在使用时,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佩戴护目镜及胶皮手套。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一旦脱落要设法躲避。拔取喷嘴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压浆机时,应在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关闭风门后方可进行。

7.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浇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物料工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防护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8.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六、隧道施工中的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一)通风、防尘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隧道内的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堆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3.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二)照明、排水安全要点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潮湿及渗、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器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3.隧道内用电线路,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钢钉及其他钢件上,不许捆扎在一起,使用的电缆线应悬挂在高处,严禁拖在地面上受车辆碾压。

5.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

6.隧道开挖中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时,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为防涌水提供依据。

(三)防火、防瓦斯安全要点

1.隧道施工各洞内机电洞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及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时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及取暖。

3.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聚,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内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写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度校对一次。

4.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光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以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考题:

1.下列关于隧道施工的安全要点的说法,正确的有()。2007年

A.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分钟人员方可进场

B.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干式凿岩机

C.在隧道内熬制沥青时要注意通风

D.爆破员实行“一爆三检”制度

E.洞内运输,车速不得超过10km/h

提示:参见《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P166-167

[答疑编号]

『正确答案』ADE

2.下列关于公路工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要求中,正确的说法有()。

A.要根据地质情况决定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B.爆破器材采用翻斗车运输,严禁作业人员携带进洞

C.机械凿岩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辅尘器的干式凿岩机

D.钻孔台车在洞内的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E.在洞内熬制沥青时,必须保持通风防毒

提示:参见《公路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P164-169

[答疑编号]

『正确答案』CD

1B423025掌握公路工程电气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一、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配电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配电室位置应靠近电源,周边道路畅通,进、出线方便,周围环境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要设在容易积水的场所或其正下方,并避开污染源的下风侧。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以减少线路的长度和导线的截面积,提高配电质量,便于维护。

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雨雪和小动物出入;成列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屏(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3.配电屏(盘)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配电屏(盘)后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低于3m;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外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m,并应有屏障隔离;配电室内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应采取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行道的高度不小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

4.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和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许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5.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母线均应涂刷成有色油漆;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专人保管。

三、施工现场配电线路的安全技术要点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包括室外线路和室内线路。室内线路通常有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明敷设和暗敷设,室外线路主要有绝缘导线架空敷设和绝缘电缆埋地敷设两种,也有电缆线架空明敷设的。

(一)室外线路的安全技术要点

1.室外架空线路由导线、绝缘子、横担及电杆等组成。架空线的相序必须排列为:

(1)当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排列相序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的排列顺序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2)当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

(3)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2.室外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铝线的截面积大于16mm2,铜线的截面积大于10mm2。

3.架空线路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非专用电杆上,且严禁成束架设;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向距离不得小于0.3m,架空线的最大弧垂处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一般为4m,与机动车道一般为6m,与铁路轨道一般为7m。

4.跨越机动车道的成杆应采取单横担双绝缘子;15°至45°的转角杆应采用双横担双绝缘子;45°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5.电缆直埋方式,施工简单,投资省,散热好,应首先考虑;敷设地点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或其他热辐射,同时应尽量避开建筑物和交通设施。

6.电缆直接埋地的深度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再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并插上标志牌;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时须设置套管。

7.室外电缆线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

(二)室内线路的安全技术要点

1.室内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在档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过墙应穿管保护,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室内导线的线路应减少弯曲,采用磁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35mm,磁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磁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磁瓶间距应不大于1.5m;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2.导线的额定电压应符合线路的工作电压;导线的截面积要满足供电容量要求和机械强度要求,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的截面应不小于1.5mm2,导线应尽量减少分支,不受机械作用;室内线路布置尽可能避开热源,应便于线路检查。

四、施工现场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开关箱以下是用电设备。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配电箱与开关箱严禁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撞击、振动、液体侵溅以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采用绝缘导线;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应分路设置。

7.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线和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口线、出口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8.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五、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装置安全技术要点

1.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4.总配电箱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和其他仪器。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分离。

5.开关箱内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应合理选用,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漏电保护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完好有效。

六、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都要有专人负责(专业电工),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标明其名称、用途,作出分路标记。

2.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顺序送电和由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的顺序停电(出现电气故障时的紧急情况除外)。

3.施工现场停业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和更换熔断器时,要符合规格要求,严禁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5.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每月必须由专业电工检查、维修一次,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七、自备发电机组的安全技术要点

1.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

2.施工现场临时用自备发电机组的供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须独立设置,与外电线路隔离,不得有电气连接;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3.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素表,频率表和直流电流表。

5.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八、电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要点

1.塔式起重机、拌合设备、室外电梯,滑升模板、物料提升机以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井字架等,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照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之间保证电气连接。

2.电动施工机械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中绿/黄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

3.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4.大型桥梁外用电梯,属于载人、载物的客货两用电梯,要设置单独的开关箱,特别要有可靠的极限控制及通讯联络。

九、电动工具使用的安全技术要点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按其绝缘和防触电性能可分为三类,即Ⅰ类工具、Ⅱ类工具、Ⅲ类工具。

2.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Ⅰ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3.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金属外壳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其金属外壳可与PE线相连接,并设漏电保护。

4.狭窄场所(锅炉内、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作业时,必须选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且不得有接头。

十、施工现场照明电器的安全技术要点

1.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特殊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如隧道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距地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作业工棚、料具堆放场、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

3.停电后作业人员需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如夜间高处作业工程、隧道工程等,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4.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及其他飞行器安全通行的主塔及高大机械设备或设施,如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醒目的红色警戒照明。

5.正常湿度(≤75%)的一般场所,可选用普通开启式照明器。

6.潮湿或特别潮湿(相对湿度>75%)的场所,属于触电危险场所,必须选用密闭性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7.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属于触电一般场所,必须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8.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亦属触电危险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9.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必须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10.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必须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11.一般220V灯具室外高度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物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

12.任何灯具必须经照明开关箱配电与控制,应配置完整的电源隔离、过载与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电器;路灯还应逐灯另设熔断器保护;灯具的相线开关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直接引入灯具。

13.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用拉线开关控制,其安装高度为距地面2~3m,职工宿舍区禁止设置床头开关。

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档案八个要点

1.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施工现场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施工现场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篇2:公路工程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基础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部、各个劳务协作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

3交通安全工作难点

因本工程复建性质,故施工干扰较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3.1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由于黄码公路在溪洛渡电站蓄水后已成为连接黄华镇和码口镇的唯一通道,施工的特点为一边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交通,一边是紧张作业的道路施工。因而容易形成相互干扰的现象,稍不小心,则会引发安全事故。

3.2施工本身安全管理。由于道路施工不能将交通完全封闭,施工场地狭小,施工机械移动困难,容易自身产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需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4组织管理

4.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4.2人员落实情况:

4.3管理职责

4.3.1项目部经理职责

4.3.1.1项目部经理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安全目标负全面责任。

4.3.1.2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并保证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符合各项规定和要求,负责内部重大交通管理方面问题的决策。

4.3.1.3掌握本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评比交通安全工作。

4.3.1.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3.2安质环部职责

4.3.2.1负责对《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4.3.2.2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4.3.2.3组织参与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项目经理报告。

4.3.2.4掌握驾驶员安全行车动态及车辆运行情况,对可能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危及安全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和各类处罚的处理。

4.3.2.5对相关人员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相关部门及人员履行交通安全职责,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任务完成。

4.3.2.6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对驾驶员的考核聘用进行监督、检查。

4.3.2.7组织或协助本项目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意见。

4.3.3项目部所属各单位专(兼)职交通安全监督员职责

4.3.3.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制度,协助项目部做好司驾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4.3.3.2依据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标准,有关部署及要求,采取相应落实措施,并监督实施。

?4.3.3.3负责每周一次的驾驶员安全学习,并严格做好学习内容记录和考勤;

4.3.3.4对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和严重违章人员,有权采取停驶和停驾等强制措施,并报项目部处理。

4.3.4驾驶员职责

4.3.4.1驾驶员应当遵守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3.4.2树立“违规即违法”的意识,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和活动,增强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4.3.4.3驾驶机动车应系好安全带,起步、停车前,应查明情况,确认安全。

4.3.4.4作好本人驾驶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机动车要坚持“三检”“四勤”的安全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检查、勤清洁,保证所驾车辆车况完好,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4.3.4.5严禁公车私用或将车辆交由他人代开等行为。

4.3.4.6驾驶员每月必须安排一定的时间对所驾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存档。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车管部门。

4.3.4.7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所指定的路线行驶,所有的车辆必须持有派车单。驾驶任务完成,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4.3.4.8施工便道有问题及时向施工队长、项目经理汇报。

4.3.4.9拒绝违章指挥和疲劳驾车。在高速路上行车,驾驶员连续驾驶两小时必须在合法的停车点休息10-15分钟,按车辆行驶中的检查项目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5现场施工管理?

由于本工程施工不能将交通完全封闭,施工场地狭小。施工人员的作业面小,施工机械例如载重汽车、摊铺机、压路机等移动困难,容易产生碰撞事故或者施工无法开展的事故。因此需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使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等三个方面的要求都能良好的达到。

5.1人员安全管理

机械操作者在使用机械之前做到有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机械进行施工作业;通过安全教育,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施工前对机械进行检查,排除故障;施工指挥人员对机械驾驶员预先做好作业内容和注意事项的技术交底。

5.2机械安全管理

道路施工作业车辆和机械应提前检修,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在路上经常发生维修,确保工作质量和工程进度。单独流动作业的车辆,须挂设道路施工标志,配置作业标志灯于车辆明显可见外,作业时必须开启;车辆停靠应限制在作业区域内或施工方案明确规定的允许停放处。封闭区域内作业的大设备,如吊车等,在实施作业时,安排施工人员进行看护,保证吊臂等悬出部分不能进入通车的车道,避免作业失误对自己及另一侧正常运行车辆造成伤害;道路施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好固定、标识工作,应尽可能减小对通车的影响。

5.3技术文件指导

由于施工场地狭小,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多,在施工之前还应做好安全作业的施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如压实机械、施工材料运输车辆等的在工地上的布置和行进方向安排;施工材料的场地;施工机械和作业人员的施工面安排;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施工顺序和工序时间的搭接设计等等。

6车辆安全管理

6.1凡项目部下属的机动车辆,必须证件号牌齐全,车容、车貌整洁。执行公务的车辆,要明确行车路线,否则按跑私车处理。

6.2质安部对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6.3车辆所属部门负责人应经常督促驾驶员履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路途中、回厂后的检查),搞好日常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安全技术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

6.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故障警告牌,出车途中发生故障和途中检查机动车辆时应正确使用故障警告牌,确保安全。

6.5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6外租的车辆原则上纳入项目部车辆管理,并签订租车协议。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6.6.1车辆来历是否合法有效;

6.6.2车辆的各种手续是否齐全有效(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保险卡等);

6.6.3车辆是否按有关规定投保;

6.6.4车辆性能是否良好;

6.6.5车辆是否年检合格。

6.6.6签定租用协议或租车合同时,必须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投保单等交租车方保存。

6.7车库和停车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车库内和停车场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

6.8车速控制管理。根据我们大队的工作性质,对车辆行驶速度做全面管理控制。

6.8.1所有施工车辆在工区道路行驶最高速度为60公里/小时,便道行驶最高速度为20公里/小时

6.8.2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天气及泥泞、冰雪路面车速最高限速为20公里/小时。

6.8.3所有车辆在道路通畅、视线良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高速公路行车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通过乡村、集镇、简易道路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7.1驾驶员的基本要求:机动车驾驶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性能、保养和操作规程。

7.2录用驾驶员上岗要求

7.2.1遵守劳动纪律,没有旷工、长期不上班的行为,有正式的驾驶证,在分公司内管理的非职业驾驶员。

7.2.2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规行为,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的岗位员工。

7.2.3驾驶员的录用,原则上是在生产前线熟悉和了解施工特点的岗位员工。

7.2.4身体健康,能自愿从事野外施工并服从再次分配岗位的,对各种考核和管理规定认可并执行的。

7.2.5熟练掌握交通法规和机械常识,在原工作岗位上没有事故的,在道路行车中能够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

?7.3驾驶员只能驾驶与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限定的驾驶资格相符的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教练他人学习驾驶。?

7.4对已聘用的驾驶员,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疾病,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辆。

?7.5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及带病出车,不准相互追逐,不准疲劳驾驶,不准客货混装。

?7.6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保养规程对所负责机动车辆进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7.7特种车驾驶员除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7.7.1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7.2团结互助,协作配合好,精心保养和操作设备并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7.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岗位工作的驾驶员,驾龄必须满5年以上,在3年内无任何交通、机械事故。

7.7.4安心本职工作,能够熟练掌握车台柴油机和大泵设备的操作技能,定岗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换岗位。

8宣传教育

8.1项目部每周定期召开交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项目部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8.2各单位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8.3各单位应定期对专(兼)职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对驾驶行为的观察,纠正违章。针对违章驾驶员,应加大培训力度,并根据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对其开展的下岗或待岗培训。

8.4各单位要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8.5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应充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具体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到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8.6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的规定:所有司机要遵守规定,每周应保持不低于3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含业余时间)。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必要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8.7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7.1国家、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8.7.2企业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

8.7.3职业道德培训。

8.7.4交通运输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理常识。

8.7.5安全驾驶技术。

8.7.6车辆机械常识。

8.7.7常见故障及异常的检查与处理。

8.7.8交通事故案例。

8.7.9其它交通安全相关内容。

9奖励与责任处罚

9.1项目部设立安全奖,对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项目部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交通违章处罚的准驾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9.2项目部以及施工队全体员工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应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3当出现非司机开车、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或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书后,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有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因上述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或责任人承担。

9.4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属驾驶人员责任的,对当事人的处罚按交管部门裁决的事故损失的同等数额予以罚款。

9.5当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应由当事人或当事人所在单位在24小时内向公司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经过和现场情况。

9.6未达上路标准的车辆应及时修理,逾期未修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10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0.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10.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10.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10.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11附则

11.1执行本办法同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如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11.2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更新;

1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创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新局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按“优质、安全、廉政”的目标建设关巍公路,要“以质量为核心,以投资为控制,以进度为保障”,强化环保意识,严格按国家要求搞好环保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主要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

(3)分析研究解决的保障体系;

(4)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5)组织安全检查;

(6)对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及劳动保护法制教育;

(7)督促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总结与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9)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2、项目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3)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4)编制审查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施工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工地负责人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在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地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4)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第三章?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路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人员;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二、机电设备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限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范围内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20KV?35-110KV?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2.5?3?2?7?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爆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X光和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三、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高层建筑、烟、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校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设施。

四、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校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8.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9.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11.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12.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m以外。

13.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14.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5.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16.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杆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五、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开工之前先清除边破上3至5m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放坡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工按设计边坡经一次做好标准。

4.高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发现山体滑动、崩塌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除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地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密切协作,但必须在机械停止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六、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行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过行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或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越过,向运土车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七、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度,在横坡作业,其横坡高度不得小于10度,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坡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坡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少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处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八、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入或作吊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载送运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响声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九、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0㎝;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①超振和傍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进行;在坚硬里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

②碾压松软路基,就先在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③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第八条?石料开采作业安全规定

1.开辟石料场本着有利于安全管理,石料质量好,有利于运输等条件选定,料场选定后,要从安全生产组织施工。首先清理好场地,修整各种运输便道,找好爆破工作掩体,施工人员避让位置。

防止失去重心跌落。

4.人工修凿毛石,应与他们距离3m以外,避免石块或铁钻飞起伤人,使锤应注意前后左右,检查锤把是否牢靠。

5.轧石机应安装防护罩,喂石料入斗应使其自由落下,禁止用手脚推入,注意石料尺寸规格,轧石箱被石块卡住时,必须使用特制的铁钩钩出石料,禁止手取。

6.石料堆放规矩有序,不影响交通和施工。毛石、块石堆放高度不超过1m。

7.料场运输便道宽度,直道不少于3.5m,弯道不少于4.5m,最小半径不小于12m,纵坡不超过10%,便桥承载能力不小于12吨;手推车便道、单行不小于0.8m,双行不小于1.6m,纵坡不大于3%。

第九条?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1.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树木、脚手架上。

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2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须的隔离、屏蔽措施。

4.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8.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m。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11.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告标志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联系后方可进行。

12.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配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之间,造成工程损失或发生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要有连锁保护。

第十条?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规定

一、水泥稳定层拌和场安全规定

1.拌和场的石料、砂砾、水泥要分别堆放整齐,要方便进料的装机作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2.拌和场要统一指挥,有统一指挥信息。作到作业人员人人明白,共同遵守。

3.拌和场操作台视线一定要开阔,可以观察到整个拌和场地作业情况,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忠于职守,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4.作业人员一律穿工作服,配戴好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禁止戴头巾、纱巾,要检查机器各部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在无异常情况下按顺序开机。

5.机器运转运行中严禁将手伸入皮带的拖轮中,有故障或发现异物要切断电源,停机检查。

6.禁止翻越运行中的皮带,禁止非作业人员接近旋转装置,设备运行部位、传动部门应加防护罩。

7.收工停机之前,应使设备内的原料除尽。

二、沥青操作人员安全规定

1.沥青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结膜炎、皮炎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及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沥青晴天作业时必须防火、防爆、防烫伤、防中毒。

3.沥青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砂,定期检查其性能良好。

4.严禁熬油时跨油锅、油灶,应增设安全防护网。

5.接放热沥青时,必须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油罐烫伤操作人员。

三、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安全规定

1.沥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须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作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2.燃烧系统一次点火未成时,必须等待未燃气体排净后再进行二次点。

3.机组运行中,各部门,各工种都要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

4.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传动部份要加防护罩。

5.人员需进入搅拌鼓工作时,鼓外需设专人监护。

四、路面摊铺安全规定

1.进行沥青混合料摊铺的人员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2.摊铺料场地自卸车进料时要专人指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3.压路机在开动或倒退前,机驾人员应先察看前后左右,看准人员或障碍物。

4.压路机在高填方或傍山段碾压路基,路基应按设计宽度超宽0.3-0.5m。

5.严禁在压路机未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第十一条?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各项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的、人为的伤害事故。

3.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区域,应布设安全网;在通航江河上的桥梁施工,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

二、施工准备安全规定及土石开挖见第十条四、五条。

三、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1.抗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抗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水、排水,须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3.坑深2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水少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业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设置档板作掩蔽,入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在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工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诫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二氧化碳含量超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生产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五、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1.钻孔机诫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全设置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锥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空作业着装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衍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8.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遂物卡子卡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缆索吊装施工安全规定

1.吊装前应作严密的准备工作,对地龙、索塔、缆车、滑车、动力、机具等设施进行全面验收检查,是否符合高处作业等要求。

2.对立统一指导联系,并组织参加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要组织专门培训。

3.准备工作就绪之后,要组织吊装人员技术交底,并进行试运转和超载荷试吊。

4.牵引卷扬启动要缓慢,进行速度要平稳;构件在吊运时,起升卷扬机要协调配合,避免产生过大的弹跳。构件就位时,作业人员要等构件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5.构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侧主索吊具协助余拉时,指挥信号要明确,各级卷扬机要协调动作。

6.起重和牵引卷扬机不得同时开动;双筒卷机除冲孔之外,禁止放空档;牵引上禁止悬挂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点下方及运行线路下方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钢丝绳三角区内禁止人员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运材料、工具及构件的缆绳跑车,不得运送人员。

10.登高操作人员应携带工具袋,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主索、扣索、缆风绳等上面。

第十四条?导梁(桁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作业项目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桁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近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的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土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街头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街头外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面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本,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关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稳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第十六条?门架超重输安全规定

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此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m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国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后,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千斤顶操作安全规定

1.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相干木。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侧加设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升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5cm之内。

5.千斤顶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第十八条?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c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其他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时的转向、托盘(或装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本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筒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序曲有转盘。

6.拖车运输构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应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地点路面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杀阐。

第十九条?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斜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注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使电缆线,电源开关设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土起落在45°-9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慢行驶,以防发生倾斜颠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第二十条?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牢固,在安装完毕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动。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新,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第二十一条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在基坑或围堰内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无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支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以防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方可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独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下方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使用斧锤应顾及四周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到。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第二十二条?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已拼装或现浇箱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清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及钢筋。

12.先张法张拉前对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中及未浇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或进行其他作业。浇注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束。

第二十三条?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固性。并要与支保桩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降,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连,防止支架失稳。

7.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第二十四条?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现场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拉场地应???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时,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中束切割。

4.人工捶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捶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钢筋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钢筋头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第二十五条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1)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3)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6)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7)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8)更换场地移动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积压消防设备。

(10)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木板。

2.气焊

(1)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的防火安全装置。

(2)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3)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接触胶管,气焊的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点火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表面,严禁沾污优质油脂。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并旋紧安全帽,免碰撞、剧烈震动和烈日暴晒。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施加压和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气管在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回火装置结冻时,应用热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电石应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动应打开桶盖轻移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避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9)放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定罩。乙炔筒提出头,头部应避开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应挂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二十六条?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动电动机械或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电线。

7.严禁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严禁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得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四章汽车、机械驾驶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汽车、机械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按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的《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规定认真执行。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职工持有汽车驾驶证或机械操作证的专业汽车、机械驾驶员。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分公司需要专职汽车驾驶人员,应报计划给公司,由公司统一调配、统一培训。四轮翻斗车驾驶人员原则上应使用本公司职工培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外聘驾驶人员的,应严格审查。

第三十条应按规定认真做好汽车、机械的定岗、定员工作。驾驶人员及其所驾车辆机械一经确定后,非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应保特长期相对稳定,使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机械的技术状况有较好的把握,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一条严禁无证驾车、驾机;严禁超载带人,和自卸车、施工机械载人;未经领导工作安排,严禁将所驾车辆、机械交他人驾驶。

第三十二条驾驶人员对所驾车辆和机械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机械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病”作业。

第三十三条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凝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落。

第三十四条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应有专人指挥。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第三十五条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充足的照明。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第三十六条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对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