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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1318

第一节设计

第1条桥式架子主要用于六层及六层以下民用建筑的外装修施工。在结构施工阶段也可支挂安全网做外防护架。跨度不得大于12m。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000N(包括人、工具、材料的重量)。使用荷载按均布荷载考虑,不得集中。

第2条如将桥式架子用于其他工程,使用高度超过20m或外装修工程量大、工期紧,需采用双桥施工时,必须对桥式架子的结构设计进行核算,在桥架结构、节点构造与建筑物的拉结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经荷载试验确认能保证安全生产后,才能在工程上正式使用。

第二节制作

第3条凡第一次成批量制作,加工单位应先试制、拼组一榀12m跨主桥架进行荷载试验,按均布3,荷载进行试压,以跨中挠度不大于5cm,节点不变形、不松动,焊缝不开裂为合格。

第4条桥架制作要严格按图纸尺寸、材料规格、加工精度及各项质量要求执行并配备安全保险装置。出厂时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验收技术资料,经委托加工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出厂。

第三节安装

第5条各工程使用桥架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对立柱位置,桥架长度、角度、凹凸部的处理,与结构的拉结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立桥式架前,要按桥架施工方案,放线定出桥架和建筑物的距离,立柱位置应按平面图定位,位置偏移不大于1cm。

第6条各立柱位置地面标高应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cm。如因具体条件限制,标高不能一致时,则应按50cm模数适当调整鬲低。

第7条立柱不能立在松软土层上,基底应平整夯实,并高出附近地面,以防积水下沉。柱下可用混凝土垫块或5cm厚木板垫平。

第8条安装第一节立柱时,要用线坠找正两个方向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4mm,并在垂直于建筑物方向用木方和双股铅丝支顶拉结(或用木方、杉槁临时斜撑)。立柱组装总高为20m时,垂直偏差不大于3cm。

第9条桥以上只允许有一节未与结构拉结的立柱,桥以下每节立柱必须用定型连接板或钢管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固定。

第10条对接法兰一般不垫铁片,必要时垫片要用大一些的,防止应力集中造成局部变形。

第11条桥架立柱可采取搭式起重机或人工分节安装。如采用绞磨或卷扬机整体立柱时,必须对起吊绳索,就位缆绳、滑轮、锚固部位等进行认真检查后,方可开始吊立。

第12条角柱偏心受压,容易失稳,每层要用钢管与墙体拉结牢固,两角柱之间也要每层拉结牢固。

第13条桥身拼装应在柱间就地进行,桥架起拱按1/300控制,组拼后应符合图纸尺寸要求,同时将铺板、护身栏、挡脚板一次装好。

第14条全部立柱、桥架的螺栓均应逐个拧紧,不允许任意漏装和以小代大,螺栓安装前应涂油防锈。连接螺栓孔位置不准的,不允许用电气焊扩孔,偏差大的则要更换法兰。

第15条桥架上应满铺2.5cm厚定型脚手板,龙骨应放在钢架结点上,并使脚手板、龙骨、钢架连成整体,

第16条挑台部分可用定型钢架或铁排木作横杆再用5cm×5cm的方木作斜杆临时支搭,但必须绑扎牢固,上铺2.5cm厚定型板并与铁排木连接牢固。

第17条安全网支搭高度要高于施工面1m以上,其立杆之间要用竹竿或钢管绑成顺水杆,连接牢固。安全网要从下面包过来。桥架平台与墙或阳台间隙必须严格控制小于15cm,以防人员坠落。两桥架交接处要用脚手板把间隙补好,护身栏接通。

第18条桥梁搁置在柱子上时,横杆(钢销)必须用直径28mm以上的一级圆钢,且一定要放在立柱的水平杆上,不允许架在立柱的斜杆上以及其他位置上。立柱的水平杆只允许受剪,不允许受弯,钢销应贴着立柱角钢里皮穿过,钢销探出立柱不大于15cm。为防止钢销滑动,可将钢销与立柱用铅丝绑扎,临时固定。

第四节使用

第19条桥架组装完毕,使用前应由施工队技术队长、工长、安全员、架子工等各有关人员对桥架各部分,包括倒链、钢丝绳,安全绳、连接卡具、脚手板与墙体的连接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上人。桥架升到二层后,必须及时支好首层安全网,否则不准再向上升桥,直到桥架降到二层后,方可拆除首层的安全网。

第20条桥架在升降过程中或停在一定位置后,要用直径12.5mm钢丝绳将桥架端部与立柱横杆兜住,作为保险装置。

第21条桥架禁止用塔式起重机提升。两端用倒链提升时,要互相协调呼应,速度要一致。升降桥架的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立柱上。倒链的吊点应放在立柱中心位置上,保险绳每升或降50cm时倒一次。倒链的吊钩应装有安全卡子才能使用,防止横桥在升降时脱钩。

第22条桥架挑出部分不得超过1.1m。挑台不许堆料,每跨上人总数,不得超过6人。要在桥端点的角钢滑道与立柱间加定型楔子,以减小桥架的倾斜程度,立柱附墙连接要特别加固,以防止倾覆。

第23条桥架上操作人员一律戴安全帽。不得坐在防护栏杆上,不得在栏杆上再支搭一步脚手,也不允许在横桥平台上用灰斗或其他物品垫起,铺脚手板搭临时架进行操作。

第24条桥架上不得任意悬挂垂直运输设备。动力、照明线路不准直接接触架子,防止漏电触电。

第25条在桥梁上操作行走,不准蹦跳、快跑,防止振动过大。不准用起重机械直接向操作平台卸料。

第26条桥架在使用过程中,遇风、雨、雪后,在复工前应由施工人员、安全员和架子工班组共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节管理

第27条拆除桥架时,横桥、立柱均按顺序自上而下拆除,平稳落地,不准随意扔下。立柱严禁采取一次放倒的办法。拆下的零部件要保护良好,运到指定地点,按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交料具部门验收保管。

第28条桥架如发生变形,必须进行检修加固,经技术安全部门检查后才能在工程上继续使用。连接螺栓丢失或损坏时,不得随意用其他规格螺栓代换,必须按照原规格配置。

第29条搬运、装运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要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扔、摔、砸、撞,以防桥架变形,影响使用。

第30条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垫方木架空分类堆放,严禁倒置。垫木上下应对准,并要求垫在节点上。

第31条桥架的维修、保管、供应由料具部门负责。要经常保护部件完好与整洁,防止锈蚀。

第32条桥架在现场的组拼,支拆、升降等必须由架子工操作。

第33条各单位如设计其他大型桥式架子时,要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算,并将设计标准报局,经局批准后,才能制作使用。

篇2: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司机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机司机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

1.稳。司机在操作起重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具和吊物不游摆。

2.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

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硌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不断连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5.合理。在了解掌握起重机性能和电动机的机械特性的基础上,根据吊物的具体状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并做到合理控制。

二、总则

1.年满18周岁的男女工人,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操纵起重机的专门培训,在老工人带领下,实习一年期满,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者,方可独立操纵起重机投入工作。

2.司机应具有对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常识,要有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挥信号涵义。

3.司机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三、司机在工作中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作好交接班工作。

2.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即推合保护柜总刀闸,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几次,仔细检查各安全联锁开关及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可靠性,并记录于交接纪录本中。

四、司机在操作工作中的职责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⑴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⑵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⑶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⑷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⑸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⑹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⑴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⑵超载不吊;

⑶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⑷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⑸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⑹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⑺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⑻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⑼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⑽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五、司机在工作完毕后的职责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断路,拉下保护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在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中,并交给接班人。

篇3: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及露天堆放场的上方,用来吊运各种物体的机械设备,通常称为“天车”或“行车”。它是机械工业、冶金工业和化学工业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起重机械。在现代工业企业中,是实现生产过程机械化和自动化、减轻繁重的体力劳动、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设备之一,使用桥式起重机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行车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特别是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

2.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转,然后起吊,吊物离地100~150mms如发现起吊物捆缚不紧时,应重新捆缚。开车前应先发出信号铃;吊物不得从人头上越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试机件,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工作终止时,要把天车停在停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纵杆放到零位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4.桥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可靠灵敏的安全装置。一般设有缓冲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风夹轨钳等。

5.起重机所有带电部分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以免发生操作人员的意外触电事故。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亦应采取焊接接地,降变压器应按规定在低压侧接地。

6.桥式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起吊;

(1)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正确。

(2)行车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超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或斜拉斜提,没有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