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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8773

(一)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生产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技能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

2、新设备、新工装、新模具、新工艺必须在生产副总、技术部或电工的指导和监视下,经调试合格,熟悉并掌握其性能和作业要领后,才能交付应用。

3、严禁在车间内追逐、打闹、嬉戏、做体育运动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定期保养本岗位的设备、工具,保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绝缘良好、运转正常。

5、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但操作转动设备时,不可戴手套作业。

6、每次作业前,应检查并清理设备、工具各运转部位异物,整理并保持通道和作业场所整洁,工位器具、材料、产品整齐有序。

7、每日下班前,应将作业场所和责任区域打扫干净,将工位器具、材料、工件摆放整齐,但在清扫中,不得使用压缩空气或其它瓶装气体。

8、对设备的清理和修理工作应在停机、断电条件下进行,正在运行的设备,不得进行清洁和修理。

9、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工艺流程、作业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更改时,应取得生产副总批准,不得擅自作主。

10、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火源、电源。

11、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或分散注意力,作业过程中,不得聊天、读书、看报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暂时离开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

12、生产设备出现漏电或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报告当班电工;经查明原因,检修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

13、轮班作业时,应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在交接时,应认真清点和检查工具、设备、材料、工件情况及存在问题。

14、作业人员严禁光膀、赤脚、穿拖鞋上班,严禁带小孩进入车间,操作旋转设备的人员,必须将长发盘入帽中。

15、实行设备专人专用,未经班组长准许,任何人不得擅用不属于自己操作的设备。

16、危险部位和设备,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警示,如“严禁烟火”、“有电危险”、“严禁合闸”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警示。

17、出现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采取措施保护伤员和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事故发生情况。

18、职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施和设备,有权向管理人员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生产情况,有权停止其操作,并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19、入厂的新员工、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公司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或经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都不准上岗或单独操作;

20、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严禁合闸”停电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电工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21、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

22、配电间等要害部门未经批准同意,严禁入内,严禁非电工动用配电柜。

23、凡发生职工伤亡、火灾、泄漏、中毒等重大事故时,都要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处理、防止蔓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24、车间职工做好防事故(防火、防毒、防爆、防盗、防破坏、防伤害)的防范工作;

25、在生产过程中,当班者如发现设备、设施有高温、异响或闻到焦臭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检查原因,妥善处理,遇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6、凡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的机台,应互相关照、配合,先打招呼,才能开动机器。

27、操作者应保持岗位周围整洁,做到下班五不走(设备未擦干净不走,工件未堆放整齐不走,工作场地未清理不走,交接班未清楚不走,工具未整理好不走)。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检查运输道路、用电线路、各种管线、作业现场、机械设施、作业用具均符合安全要求。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详细讲明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

3、作业人员应掌握现场各项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4、必须情况下,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安排专人负责警戒。

5、架上作业前,必须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跳板是否固定。

6、施工器材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

7、作业中使用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和余料、废料都应及时清理、回收。

8、油漆及其稀释剂应密封,存放于隔离烟火、通风良好的仓库。

9、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罩、护栏、盖板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改动时,应经项目主管人员同意。

篇2:货运作业现场安全规定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内部货运作业管理,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确保货运作业有序进行,降低营运成本,实现运输资源与运力资源的最佳配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货运部应按用户货物运输需求计划,拟定公司月、周、日运输作业计划,并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的距离和时间将货物运达目的地,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与用户的约定义务。

第三条货运部应根据作业计划,认真填写货物单号、型号、数量及时掌握运输作业计划进度情况。正确调配运力,并做好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当运力调度计划与用户要求发生矛盾时,应尽量满足用户需求,并对用户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用户的理解与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与用户发生冲突,影响公司信誉,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同时向用户赔理道歉。

第四条公司各级货运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保证货运作业紧张有序地进行。

第五条货运部应依据用户业务的变化适合时调整货运作业计划,并认真做好货运作业计划的组织实施和业绩统计,及时准确地每月按时将《作业量统计报表》报财务部,发现一次差错,罚款50元。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牢固树立“服务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上岗作业要服从管理,遵章守纪、克守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员工协同作业期间,应互相帮助,团结合作,提倡团队精神。严禁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若发生,触犯法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100-300元罚款。

第八条员工进入工作现场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着装,不得从事货运作业。

第九条驾驶员装车完毕起运前,必须认真核对货运交接单(车号、箱号、日期、送达地点、保安员签字等相关特手续),如有错项或遗漏,应及时纠正。凡发现因交接有误,用户拒绝结算的,公司将按废票考核责任人(当事人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驾驶员与业务相近单位作业人员配合作业时(如码头、堆场工作人员),必须恪守公司的服务宗旨,积极主动配合作业,与其搞好协作关系,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凡发生与协作单位或用户有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货物在承运责任期间,驾驶员必须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如发生碰、刮事件,除按用户要求赔偿外,公司将对当事人按下车处理,下车期间,取消一切待遇,处罚期限由公司经理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第十二条杜绝驾驶员当班时间酗酒现象,一经发现,按下车处理。

第十三条正常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发现二次以上无正当理由离岗(含二次),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作业班组(驾驶员)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作业调度指令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它异常情况发生),应及时反映,妥善处理,如发现因个人原因隐瞒不报,一次罚款50-100元。

篇3: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品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二、当建筑物内火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

三、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五、普通汽车装车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不应倒置或侧放,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且产品包装箱超出车厢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应盖好蓬布,捆绑牢固,在确保包装件固定可靠后,方可关严车厢栏板;

六、专用运输车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七、装运危险品时,驾乘人员应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危险品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