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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种安全作业规程

2024-07-16 阅读 5815

(一)架子工

1、架子上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并站稳把牢;

2、在架子上传递、放置杆件时,应注意防止失衡闪失;

3、安装较重的杆件或部件或条件较差时,应避免单人单独操作;

4、剪刀撑、连墙件及其它整体性拉结杆件应随架子高度的上升及时装设,以确保整架稳定;

5、搭设途中,架子不得集中(超载)堆置杆件材料;

6、搭设中应统一指挥,协调作业;

7、确保架子尺寸、杆件垂直度和水平度、各节点构造和稳固程度符合设计要求;

8、禁止使用材质、规格和缺陷不符合要求的配杆件;

9、按搭设相反的程序进行拆除作业;

10、每层的连墙件拆除,必须在其上全部可拆杆件均已拆除以后进行,严禁先松开连墙件;

11、凡已经松开的连接杆件必须及时取出取下,以免误抹误靠,引起危险;

12、拆下的杆件及时调运至地面,禁止自架子上向下抛掷。

(二)木工

1、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模板、杆件、连接件和支撑件;

2、按立模工序进行,未连接固定前,应设置临时支撑以防止模板倾倒;高大的支模作业应有安全的作业架子,禁止利用拉杆和支撑攀登上下;

3、禁止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模上行走;

4、模板必须架设牢固,连接可靠;

5、拆除模板的时间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

6、拆除模板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撬、猛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7、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出堆放整齐,防止钉子扎脚;

8、拆除梁板模板时,应按规定架设支撑。

(三)钢筋工

1、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扎牢,防止回弹;

2、拉直钢筋时的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稳固,拉筋沿线2m宽度范围内禁止人员通过;

3、钢筋堆放应分类规整摆放,避免乱堆和迭压;

4、绑扎钢筋应搭设适合作业的架子,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钢筋骨架上下;

5、高大的钢筋骨架应设置临时支撑固定,以防倾倒;

6、使用切断机断料时,不能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在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

7、使用除锈机除锈时,应戴口罩和手套,带钩的钢筋禁止上除锈机;

8、弯曲机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于弯曲方向的外侧,调头弯曲时,禁止撞人、物;

9、调直钢筋时,在接卸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带手套作业,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止钢筋甩动伤人。

(四)混凝土工

1、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吊笼以外,车轮前后要挡牢;

2、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不准站在溜槽帮上焊接;

3、混凝土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前一定要关好卡牢,以防吊运过程中被挤开;

4、有倾倒或掉落危险的浇注作业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使用振动器时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6、振动中发现模板撑涨、变形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

(五)电气焊工

1、电焊作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电焊机应设置单独开关,焊钳和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

2)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容器和管道时,应先清晰干净并将孔口打开。在潮湿的地点施焊时,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以钢丝绳和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清除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多台焊机在一起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隔光板;

5)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

6)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7)电焊结束后,应切断焊接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气焊作业

1)施焊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可靠的隔离、覆盖;

2)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与易燃易爆物品、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漏气应使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4.氧气瓶、氧气表和割焊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应有防震垫圈、安全帽,避免撞地和剧烈震动,防止暴晒;

6)点火时,枪口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及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7)工作完毕后,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管好,拧上安全罩,确认现场确无着火危险时,方可离开。

(六)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站在能够照顾全面的地点,信号要统一,准确;

2、严禁所有人员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严防销卡环的销子滑脱,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卡环;

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的钢丝绳应及时按规定降低使用标准和报废;

5、编结绳扣的编结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和300mm,用卡子连接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6、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如绳扣间的夹角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的措施;使用4根绳扣时应加扁担梁;

7、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将起吊机械停稳锁好。

篇2:车间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1、凡从事电器、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的人员均属特殊作业人员。2、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4、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调离该工种。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或其复印件上岗,严禁无证作业。6、车间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严格管理,否则给予处罚。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复岗的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8、对于新入厂职工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在实习期满,具备独立上岗资格后,方可申报办理证件。9、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须报分厂安全科备案,如转岗后又从事其它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见习期后,方可申请培训考核、取证。10、凡特种作业人员属无证上岗者,工段、班组应责令其下岗,若不及时制止,处罚该单位500元,一切后果自负。11、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对其违章操作行为必须进行制止与纠正并记录登记。12、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违章,除立即制止纠正外,还要视情节分别给予扣分、吊销《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处罚。(1)、扣分: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章,吊销《操作证》,被吊销《操作证》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被吊扣《操作证》的同时,扣4分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2)、吊销:特种作业人员违法乱纪章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事故的,或累计扣分达10分者,吊销其《操作证》,首次被吊销的可重新申请登记,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重新发给《操作证》;再次被吊销的,不得从事该特种作业,调离此岗重新分配。(3)、扣分:特种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每次扣1分,并记入《操作证》和管理档案,扣分累计达10分者,吊销《操作证》。

篇3:矿建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绞车司机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绞车安全运转无事故。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按信号指令操作。

3、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和来客登记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

6、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

7、搞好安全生产,对绞车的安全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凡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向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8、必须持证上岗。

9、副司机要做好运行中的监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提醒正司机,或汇报有关人员,必要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和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二)压风司机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保证压风机安全运转,确保施工作业的足够风量。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观察机器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停机检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在问题处理以前不准开机。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运转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机房。

6、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机房的清洁卫生,认真搞好机房的保卫工作。

7、严禁在冷却水池中洗衣物,司机应监督并有制止权。

8、必须持证上岗。

(三)变电工

1、主动配合班长完成本班相关的各项工作和班长的指定任务。

2、接班后,要认真检查总开关、分路开关、各仪表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安全运行。

3、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操作高压时,必须一人监护,一人工作,并保证按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5、爱护设备、绝缘工具、消防器材,保持室内设备清洁卫生。

6、搞好变电所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不经领导许可,不准入内,对参观、检查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

7、变电所超压10%或欠压5%时,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必须持证上岗。

(四)井下电钳工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2、必须熟知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

4、在井下检修设备时,必须停电,严禁带电作业,停电要挂警示牌。

5、定期检查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

6、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7、搞好配电点的工作卫生,使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8、必须持证上岗。

(五)矿建队电修工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上岗时必须把劳保工具佩带齐全。

3、日常维修电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维修装岩机、喷浆机、水泵及风动工具,必须在确保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时刻注意工作面、风水软管的接头情况,防止滑脱伤人。

6、维护和续接风水管路,必须先停风、停水或关好工作地点以上的闸门,并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7、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设备、物品,做到了解原理,熟悉操作规程,心中有数。真正做到工作安全无事故。

8、要具有高度和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9、必须持证上岗。

(六)水泵工

1、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思想集中,劳保齐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作业,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自身安全。

3、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严禁睡觉、看书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当班人员负责工作地点的卫生及安全工作,禁止闲人进入。

5、领导及其它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当班人员负责登记、记录事宜。

6、负责认真按时填写运转和交接记录。

7、必须持证上岗。

(七)瓦斯员

1、负责本班所辖地区“一通三防”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地区的通风设施的安全可靠。

3、协助放炮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

4、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瓦斯日志。

5、负责禁止任何人进入风量不足或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超限的场所。

6、严禁“三违”行为。

7、必须持证上岗。

(八)车工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车床安全运转,完成本班加工任务。

2、严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3、加强设备维护,按时注油,搞好设备清洁卫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能处理的立即处理。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填写好运转记录。

5、非工作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进入车工房,不准乱动、乱摸车床,以防发生机床损坏和人员伤害。

6、发生事故,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训,要做好“四防”工作。

7、搞好安全生产,每班开车前,要开空车试车床,发现安全装置动作不灵敏、不可靠的应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8、必须持证上岗。

(九)电焊工

1、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

2、工作前检查电线、电焊机、电焊钳绝缘是否良好,若有破损、漏电应及时处理。

3、电源线不准横路乱拉。

4、各种用具、工件准备齐全后,方可接通电源进行焊接。

5、焊接过程中,焊钳要夹牢焊条。

6、刚焊完的工件,不可用于坐卧,不可以触摸,切忌接近易燃、易爆物品。

7、焊完后应立即清理现场,避免火灾发生。

8、井下进行电焊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每次编制的电焊安全措施。

9、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