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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使用火电焊安全措施范本

2024-07-17 阅读 3052

生火时间:2012-2-58:00-17:00生火地点:主斜井

负责人:*工程项目:切割主斜井台阶扶手

施工人:平开飞

具体措施:

1.使用火、电焊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关于火、电焊使用的规定和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使用火、电焊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撤走所有易燃性材料,如不能撤走易燃性材料应用阻燃材料格挡。使用地点须设有供水管路,或有足够用的水。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两只水桶、两把铁锹等灭火工具。使用不然性材料接住火星。

3.使用火、电焊之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不能大于0.5%,及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处的瓦斯积存情况无瓦斯积聚时,经瓦斯检查员允许后,方可作业,施工地点上方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作业期间瓦检员和安监员必须在现场监护瓦斯及隐患情况。

5.电工在接焊机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焊机使用的电缆不得小于4mm2并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现象。安接电焊机人员必须穿绝缘靴,严禁带电作业。

6.施工中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10米以外,并与生火地点间隔10米以外,必须将其放在迎风侧。

7.焊工工作前应首先检查电焊机是否良好如果有螺丝松动或电焊机通电后声音不正常,应停电检查处理好再用。电焊线在使用前要检查好绝缘情况。

8.工作前应按工作物的厚薄适当调整电流和选择焊条。电焊工工作时,应用防护面具将脸部完全挡上,并应告诉其他工作人员不要正视电弧以免刺伤眼睛。

9.电焊工工作时,应穿胶鞋或垫其他绝缘物质使身体与设备隔开,并要经过详细检查确认无触电危险再进行工作。

10.电焊作业休息以及其他事要离开岗位时,应设法将电源隔断,焊接作业中,绝对禁止其他工种人员随便乱用以免发生意外。

11.使用电焊工作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工作地点检查监护1小时后确认无异常状况,方可离开。

12.未尽事项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审批意见执行。

13.施工人员要按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并要符合各方面的技术要求。

14.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完工后,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附近情况,确保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瓦检员签字:安监员签字:

篇2:火电焊施工安全制度

一、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地点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完成后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作业地点周围十米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地点要有足够的水源和至少两个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三、作业时除电焊工外必须另设一名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专为防火所设,监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四、电焊工的火焊施工作业,必须提前告知单位主管领导,要说明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

篇3:皮带队地面厂房使用火电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工程例会:

1、会议时间:2014年2月16日

2、会议地点:皮带队会议室

3、参加人员:

签字:

4、会议内容:

4.1(队长):一定要及时熄灭施焊时产生的火星,施工结束后必须有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一小时。

4.2(技术员):施工现场要专人负责,使用火电焊切割焊接施工由专职焊接工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施工前一定要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4.3(副队长):施工前清理好现场易燃物。施工前对施工用具要详细检查,特别是气嘴、保护帽是否完好,气带和焊具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

4.4(班长):施工前做好“四预”及隐患排查工作,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作业,施工前派专人检查好氧气、乙炔及其联接情况,确保牢固可靠,不完好的严禁使用。

一、施工概况

我队因井下维护、安装、拆除胶带输送机,我队需经常加工胶带输送机的备件、配件、小零件,在对胶带输送机的备件、配件及小零件进行加工时,需使用火焊进行切割和使用电焊机进行焊接,为保证安全顺利施工,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内容:

使用火焊进行切割和使用电焊机进行焊接加工件。

三、施工方法:

1、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确认,对工作现场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物料、杂物进行整理和“手指口述式”的安全确认,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做好本工种的岗前岗位描述。

2、将割具与氧气、乙炔瓶使用气带进行联接后,进行烧焊切割作业。

3、将电焊机与焊具使用电缆进行联接,将切割后的件进行焊接。

四、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焊接的热传导起火灾事故。防范措施:清净作业地点附近的易燃物。

2、高空掉落和焊渣飞溅,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就会引起爆炸。防范措施:規定的地点內进行焊接,厂房内不得存放易爆气体。

3、一般焊割作业点与起火部位不在一個立体层面,火灾发生初期不易被发現。防范措施:专人进行看守监护。

4、在噴漆、油漆或易燃易爆場所进行电焊作业作时挥发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电焊火花容易引起爆燃起火。防范措施:电焊前做好各項准備工作,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場所內,一般不得进行焊接作业,需要将检修的设备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5、电焊机的连接电源线在操作过程中经常拖拽、磨損,容易造成线路绝缘故老化损坏,发生短路引起周围可燃物起火。防范措施:经常检查焊把线确保完好。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确认,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整理和“手指口述式”的安全确认,经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前做好本工种的岗前“岗位描述”。

2、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情况,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电焊机、气割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3、要掌握所施火电焊的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结构、性能、技术要求等。

4、操作前要安排专人检查器具完好情况:电缆是否破损,焊把是否完好,面罩是否有损坏,氧气气瓶、氧气管路、割枪是否可靠,有无漏气、跑气现象等,如有损坏或不完好的器具严禁使用。

5、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按施焊防火措施要求备好灭火器材(两个以上灭火器及2个消防水桶);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6、氧气、乙炔停放在通风干燥处,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有防倒措施,并用其他物件把钢瓶固定牢固,防止钢瓶滑倒伤人。两瓶保持5米以上安全距离,两瓶距施焊现场10米外,且不能影响人员通过。氧气、乙炔钢瓶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护圈、气嘴、保护帽必须保证完好。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7、每次使用氧气、乙炔前,必须对钢瓶进行检查,发现变形,裂痕或其他异常现象必须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措施。

8、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9、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10、火焊切割时,要注意气割炬的回火处理,焊炬的火嘴瞬间堵塞易造成回火。发生回火时切记不能慌张,应用持炬手的食指迅速将助燃氧气阀关闭,另一手的拇指、食指将乙炔燃气阀门关闭,即可完成回火处理。

11、进行气割时应先对工件进行预热,当达到金属燃点时,开启氧气阀吹割,或将焊条熔于工件上进行焊接,从而达到焊接和切割的目的。

12、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13、电焊机必须放置在易散热无积水的安全地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在使用期间电焊机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14、电焊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气焊面罩,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面罩,以免伤眼。电焊工必须要穿绝缘靴。电焊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停、送电。

15、所有焊接设备,包括电焊机,焊接工作台及其它金属设备,均应装有可靠的接地线。焊接时,电焊机地线必须直接连接在被施焊的构件上,但不能影响操作安全。

16、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

17、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重点防火部位要留人监视一小时)方可离开。

18、氧气带和乙炔带禁止铺设在明火、炽热导管、辐射热或其他热源和带电电线附近。电源开关设在监护人近旁,遇有危险象征时,立刻拉闸,并进行营救。

六、三项制度执行如下规定:

1、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必须随时进行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正常施工,并按要求填写各工种安全确认卡片。

2、接班后和交班前,必须在班组长的带领下,对工作现场使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整理和“手指口述式”的安全确认,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做到三次定时整理和五次安全确认。“三三整理”即为整理隐患,整理环境,整理情绪,控制节奏;五次安全确认即为接班后、交班前各一次安全确认以及班中进行三次“手指口述式”的安全确认。要求“三三整理”和五次“安全确认”制度贯穿于每一班次的施工过程中,并严格做到每一次的整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安全确认必须以“手指口述”的形式进行确认,不留隐患。

3.安全确认和“三三整理”的其它要求:

3.1在当班生产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三次整理,每两小时整理一次(每次整理时间前后间隔不能大于30分钟)。每班整理三次,且每次整理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要做到时间服从效果。

3.2每班的接班后和交班前,要各进行一次安全确认,确认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班中在每次整理之后要进行安全确认。安全确认时必须以“手指口述”的形式进行确认,不留隐患。

七、施工组织:

1、安全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

3、施工时间:2014年2月23日-2014年12月31日

八、事故案例:

2009年白班班前会,晓南矿防尘队队长于洪波安排技术员宋飞为安全负责人,带领焊工吴玉辉及工人韩继详、赵广训进行南二石门(局部通风机供风)动火回收管路工作。先从中间向里回收一趟旧的6寸(含4寸)管,之后对接近排矸点影响排矸的2寸、3寸管进行部分回收。

当班动火工作在10:40分左右开始,按计划从石门中间位置向里侧动火拆卸旧管。瓦检员王岩当日7:40分接到动火措施,9:00对作业进行了检查。安检员胡庆喜当日7:30分下井,负责副井把罐,安监大队小队长接到动火措施,将措施交给胡庆喜执行巡查,约12:00进行了巡查之后回到副井把罐。13:05分施工结束,13:30分左右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地点,13:54分施工安全负责人宋飞升井。16:00二班负责巡查的瓦斯检查员单长友到南二石门检查发现石门内有青烟并立即汇报调度室。

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领导,并向集团公司调度和相关处室进行了报告,矿井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6:05分出动救护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在救护队先行到达的小队探查的基础上,矿通风副总曲宝带领救护队人员携带灭火水绳进入南二石门,现场烟气较大、能见度低,在行至距排矸点端头约左右,发现已不宜现场灭火,随后人员撤出,请示抢险指挥部,决定采用临时板闭进行封闭。17:30分开始施工,20:50分结束,同时停止局部通风机供风。并在9个地点设置警戒,救护队在警戒区外待机监控。

2、事故原因: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动用火焊,现场施工作业残留火种引燃了巷帮木柈,进而引燃残煤等其他杂物,是导致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的主要原因:动火措施编制审批不严密,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

3、施工作业人员对动火工作安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当班施工安全负责人宋飞违章作业,未执行措施规定(在施工结束后至少监护1小时),而是提前35分钟离开现场,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4、安监部门、业务保安部门监督把关不到位。

3、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动用火管理,规范动用火制度,严格落实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对井下动用火的相关规定。

2、明确所有动用火人员的责任,重点工程必须在调度室公示,设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严格一工程、一措施,强化“五个一”管理。

4、严格措施审批程序,强化施工过程监督。

5、加强全员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职工培训,强化规章、制度、措施的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