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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2024-07-17 阅读 7261

B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仓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仓库的管理力度,建立科学化、正规化的仓储管理方式,控制公司成本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验收入库

(一)物资入库前,仓管员要亲自同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验收。根据物品规格质量标准,外观质量鉴别,取样检查以及一般常用材料价格方法验收。以下情况不予验收入库:

1、对采购的呆滞、积压、质量低劣材料严格把关不予验收入库。

2、对采购的无使用对象的特殊材料不予验收入库。

3、对一般材料超储备定额悬殊的不予验收入库。

4、对短线物品的储备应视用途所需,不能超过1--2个月的用量,超出者不予验收入库。

5、验收成件包装物资要进行抽查,凡质量、数量、规格、品种与材料清单不符的不予验收入库。

6、验收数量不足的,应由采购员及时补回。

7、以上入库所造成后果由仓管员负责。

(二)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能投入使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财务部主管和采购经办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请求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三)物资检验合格后,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送货单上的要求签字。

(四)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库单》、《领料单》,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送货单一起交财务部记帐。

(五)对暂时不能退回的不合格物资,应隔离堆放,并作好标识,严禁与已入库的物资混杂在一起。

二、物资的储存与保管

(一)物资的储存与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并标明物资名称等;上架的物资应根据区域划分进行摆放,并标明物资名称、编号等。要分开食用与非食用分开,常用与非常用分开,工具与材料分开,整齐统一。货架存放做到上放轻、下放重,中间放常用。

(二)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物资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领用方便。

(三)仓管员对仓库物资应根据其自然属性和仓库的实际情况,认真保管,严格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防鼠、防虫蛀、防锈蚀、防变质、防受潮、防桶漏、防失油、防尘污、防老化、防凝固、防受冻、防变形、防破损等工作,使公司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

(四)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并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行为。

(五)仓库所存物资未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出库。

(六)仓库要加强安全保卫措施,禁止非仓管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应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三、物资发放

(一)仓管员应按"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单领取、严格控制"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发放失效、霉变及其他差错等损失,仓管员应负责。

(二)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应严格审查派工单、采购计划审批单,确认是否经仓库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三)仓管员在发放物资时,应与领物人认真清点,当面检查所领物资质量等,并与使用人在出库单或领用单上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物资不准出库。

(四)物资发放完毕,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出库单》或《领料单》。《出库单》或《领料单》需经领物人签字确认。工具借用人要填写《工具出借登记表》,所有凭证仓管员应认真妥善保管。

四、物资盘存和台帐

(一)仓库原则上每月25日前完成盘存一次,核对帐目和实物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必须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和实施纠正失误的措施。

(二)盘存时,由仓管员负责,仓库所属部门另派人协助,财务部派人监督。

(三)盘存完毕后,仓管员应向采购员提出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量和目前库存量,以便采购员及时进行采购,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同时降低库存成本。对过期、失效等物资,在查清责任后要及时报财务部作报废处理,并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四)仓库应对各类物资分门别类建立物资台帐,严格台帐登记制度。

(五)每月末制作《库存盘点表》,根据表内数据,做到"月初库存+当月入库量=月底结余十当月出库量"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会计记帐。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管理标准

1、库房建有标牌,仓库规章制度,仓管员岗位职责。

2、物品标识明确,安全方便,摆放整齐。

3、三净:物品干净、货架干净、库房干净。

4、库房利用率60%以上。

5、帐本清晰明了,帐实相符。

(二)仓管员须知

1、仓库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2、材料领用、入库手续、报表填制与统计。

3、库存物资的代号、名称、标记、规格、型号、产地。

4、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方法。

5、库存物资规格质量标准、外观质量鉴别,取样检查方法。

6、物资简单的性能用途。

7、一般常用材料的价格。

8、面积、体积、容量的计算,各种换算。

9、各种工具的使用。

10、仓管员每周要就物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回访,若发现虚报及挪作他用的,要及时报告主管按规定进行处理。

11、仓库员必须严格计量器具的标准,定期送计量局校验一次。

12、记帐要做到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收货、盘存及时。

13、允许范围内的误差和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要及时上报,以便做到帐、物、资金一致。

篇2:烟花爆竹仓库安全制度范文

由于烟花爆竹产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险的特性,仓库区为储存重地,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2严禁在库区内动火、抽烟;严禁在库区内或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试放烟花爆竹产品。

3严禁在库房内临时拉线用电照明;严禁在库房内用铁器清理垃圾。

4严禁酒后进入库房;严禁将火具带入库房。

5严禁儿童进入库区玩耍;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

6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进入仓库,接触烟花爆竹产品人员,必须触摸静电接地装置,导出身上的静电;严禁穿戴钉底鞋,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严禁在库房内打手机等。

8作好进出库区人员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9在C级仓库内严禁存放A级产品或半成品。

10严禁在库区非危险建筑内存放烟花爆竹产品。

11仓库内产品堆放要符合规范要求:堆垛间的通道距离不小于0.7米;运输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45米;成箱产品堆垛高度不应超过2.5米;严禁过量储存超高堆放等违规堆放。

12严禁在库房内封、启包装箱、裸露、破箱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及时更换包装或作销毁处理,严禁在仓库内长期储存。

13库区内烟花爆竹的运输、装卸、堆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野蛮装卸。

14库房内温度超过35℃时,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区内的消防、防雷、防静电已及报警等安全设施不能随便移动、损坏、必须保证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16仓库四周严禁堆放杂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7库区内不能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产生干秸秆的植物。

18必须保持库区内及周边的经常性巡查,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篇3:民爆器材仓库安全制度

1目的

为了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安全和防止民用爆炸物品的丢失、被盗,确保公司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民爆器材储存管理规定、堆放管理规定、交接班管理规定、警卫值班制度、三个明白四个严禁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公司(分公司)安全股指导仓库负责人做好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3.3库区警卫人员积极配合仓库负责人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4程序

4.1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贮存许可证。

4.2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爆炸物品进出库检查制度。

4.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4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却因需要进入库内,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4.5仓库保管员应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入库,坚决杜绝无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4.6各类民用爆炸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按WJ9049执行,包装完整无损的同库存放。

4.7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m,雷管不应大于1.6m。

(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4.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4.9严禁在民爆物品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4.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4.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贮存民用爆炸物品,存贮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贮量。

4.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4.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帐票相符、帐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4.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

4.15每栋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入可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

4.16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记录

5.1仓库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记录;

5.2来客登记表(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库区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