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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景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2024-07-17 阅读 8010

美景花园管理处办公室管理规定

1.上班时间必须衣冠整齐、配戴工牌,不得服装不整或穿拖鞋进入办公室。

2.非办公室人员进入办公室须请示,获准方可进入。

3.办公室为办公场所,所有员工均不得在办公室内或利用办公设备从事私人事务,违者视情节处罚。

4.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或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电脑者,每次罚款100元。

5.不准在电脑上使用有煽动性或淫猥内容的磁盘和光盘。

6.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内不得闲聊、用餐、吸烟、吃零食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情。

7.上班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或拨打信息台,违者每次罚款50元。

8.使用办公电话,实行"一分钟"电话话,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三分钟。

9.办公室传真机由专人管理,不准私自收发传真及用传真机拨打长途电话,违者,当事人与传真机管理人员同样处以电话费十倍罚款。

10.办公室复印机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未经允许不准利用复印机复印私人资料。到办公室复印资料必须按规定登记。

11.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因公外出须征得负责人同意。

12.与同事团结友爱,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

篇2:施工现场办公室生产区用电奖罚规定

为保证施工及生活区的用电安全,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奖罚规定如下:

一、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乱拉乱接电源,对责任人外以50-200元的罚款。

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责任人处以50-300元罚款。

三、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四、对不按规定操作电气设备(机械)造成损坏的,对责任人按设备价格的百分之百赔偿。

五、不服从值班电工的指挥管理,并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对责任人处以50-100罚款。

六、未经临时用电电气负责人和消防保卫部门批准,私自用电炉、电热器、碘钨灯取暖,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七、生活区、办公区、宿舍等发现常明灯和灯泡瓦数超过60W(瓦),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八、故意破坏现场电气设备、设施行为的,除罚款之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九、对不服从临时用电管理,除罚款之外,值班电工有权拉闸断电,并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责任方负责。

十、对现场临时管理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项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篇3:办公室安全用电规定

为提高办公环境的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司办公区域内的用电管理,增强员工用电规范、安全意识、节能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严禁私自改拉接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3、严禁在办公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电源插座等个人行为。

4、严禁办公区域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器等。

5、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6、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7、为了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使用寿命,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8、办公区域内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公司事务部,严禁自行处置。

9、因违反本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上海****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