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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仁物业司机管理规定

2024-07-17 阅读 8556

仁海物业司机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之规定,安全驾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情况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经理,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按《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等)。对于他人包括公司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讲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二条公司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车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公司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每月末按乘坐人或部门统计当月行车里程总数,各部门合计数应与当月总行驶里程一致,不一致则由驾驶员承担多余里程费用。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归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托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的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行政人事部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警告、罚款、记过、开除等)。

第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一定奖励,年终奖发放时兑现。若发生交通事故,经车辆保险部门理赔后公司仍要承担损失的,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取消奖励;损失2000元以内的,减去实际损失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奖励。

第十九条由行政人事部门每年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下一年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之一。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条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正式录用后,按照公司薪资管理制度的年度考核的成绩,决定薪资等级的升降。

第二十一条坚持节约用油、修旧利废,厉行节约,能用的材料不换新,更换的零件交旧领新。

第二十二条公司本部司机由行政人事部经理直接管理,公司劳务输出司机,由各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经理直接管理,管理办法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司机岗位说明书

z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篇2:关于押运员司机安全工作同责同罚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押运员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押运员岗位在运输安全生产中的监督和管理作用,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而达到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经分公司研究,决定实行押运员与司机共同承担安全风险和事故责任的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行风险抵押

1、凡来油品从事押运工作的,交现金200元,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交公司安全科。

2、当年所押车辆发生上报交通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并扣除风险抵押金,同时,补交200元抵押金。

3、当年所押车辆未发生上报交通责任事故,奖励200元,风险抵押金不动。

4、押运员离开押运岗位时,风险抵押金如数返还。

二、押运安全责任

1、督促司机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

2、观察车辆运行中的道路情况,发现险情时,及时提醒司机减速或停车。出现司机不听劝告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3、车辆通过集镇,发生道路拥挤,押运员应及时下车,疏通路段,并指挥司机安全通过。

4、道路堵塞,车辆停靠在公路边时,押运员要时刻关注车辆四周的情况,阻止火星或不法分子靠近车辆。

5、行驶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押运员要协助司机设置好停车警示标志,并密切注视车辆四周的动向,阻止火星或不法分子靠近车辆。

6、车辆停车吃饭,押运员要协助司机看管好车辆,阻止火星或不法分子靠近车辆。

7、遇狭窄路面或松软路面,车辆需要倒车时,押运员要下车帮助司机观察,并指挥司机倒车。

8、冰天雪地,车辆出现打滑现象时,押运员要主动配合司机清除路面的冰雪,并采取措施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9、行驶途中,发生原油卸漏问题,押运员要配合司机做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区域,阻拦围观人群靠近车辆,立即向单位报告施救。

10、行驶途中,车辆发生火情,押运员要及时配合司机控制火情蔓延,并采取果断措施消灭火情,当火情无法控制时,要立即向单位报告施救。

11、提高警惕,防止敌对分子利用油罐车,实施捣乱和破坏活动。

12、押运货物不到目的地,不能中途下车。

三、发生责任事故的处罚

1、一般事故。①负次要责任(以下简称次责)按经济损失的0.3%赔款。②负同等责任(以下简称同责)按经济损失的0.5%赔款。③负主要责任(以下简称主责)按经济损失的0.8%赔款。④负全部责任(以下简称全责)按经济损失的1%赔款。

2、重大事故。①负次责按经济损失的0.3%赔款。②负同责按经济损失的0.5%赔款。③负主责按经济损失的0.8%赔款。④负全责按经济损失的1%赔款。

3、特大事故。①负次责按经济损失的0.5%赔款。②负同责按经济损失的0.8%赔款。③负主责按经济损失的1%赔款。④负全责按经济损失的1.2%赔款。

4、环境污染。按实际经济赔偿的1%赔款。

5、处罚限额。全责处罚最高不超过800元;主责处罚最高不超过500元;同责处罚最高不超过300元;次责处罚不超过100元。

篇3:车队司机安全行驶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杜绝行车责任事故。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协助车管部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向车管人反馈所管辖范围驾驶人、机动车的相关信息。

4、所有驾驶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年审等活动,因工不能按时参加者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不违章,对于危及行车安全的违章指挥,应讲明道理坚决杜绝。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职工驾驶证更换或增驾后应及时重新登记。

2、积极学习车辆知识,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努力降低消耗,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3、爱护车辆,保证设备完好和随车手续、工具灭火器齐全有效。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4、严格遵守公司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选择和改变行车路线,更不准绕路办私事、出私车、谋私利。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车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值班。值班时交接及时、清楚,按时值班。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驾驶他人驾驶的车辆,也不准私自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7、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质量,尽心尽力让用车单位满意,爱护客、货,不发生货差、货损和货物丢失等事故。

8、发生交通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并向交警报案。同时尽快报告部门领导和车管负责人共同予以妥善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9、公司所属车辆,必须责任到人,实行专责人制度,专责人要对指定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及维护修理等负责,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10、专责人必须按期将需要审验的车辆交汽修中心按审验要求作好审验,未按时审验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专责人负责。

三、机动车辆管理

1、车管负责人必须对公司所有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护、修理、换件等进行登记,所有车辆必须服从车管负责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上路,必须牌证齐全、有效。专责人应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对负责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并有检测人签字,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否则不准上路行驶,公司也不下拨下一季度的车辆所需经费。对不按规定检测且告知无效者,车管负责人将收回其所驾车辆,待检修完毕后方准行驶。

3、公司属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进行,需要在外维修须请示车管负责人同意,并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新购车辆尚在保修期内的可到维修站保养维护,保养维护后必须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专责人须严格按车辆保养周期保养,保养后由汽修中心登记并在随车保养记录上签字方为一次有效保养,车管人不定时对保养状况进行抽查,未及时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未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检测,大修费用自理。

4、公司车辆使用范围,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自行调换。车辆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外借时须由本公司该车驾驶员驾驶,不得单借车辆。

5、严格车辆派出手续,所有车辆必须记好行驶记录。

6、公司车辆实行燃油定量消耗制度,各部室应根据标准进行考核,做到节奖超罚。

7、公司所有车辆(含私家车)进出库区必须减速行驶,在库区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交通。所有公车驾驶员不准开车回家过夜,也不准在公司大院以外的地方过夜。(外派车辆除外)

8、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实施。汽修中心应确保维修质量,并按照市场收费标准收费。

9、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一、二级维护,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到95%以上。车辆大修、事故修理、更换轮胎、电瓶等须经车管负责人检验同意,否则,不准更换。

10、车辆维修出厂时,驾驶员应认真检验,确认维修质量合格方准接车出厂。否则应予返修。

11、任何人不准驾驶公车办私事,也不准驾驶私家车办公事,否则出现任何触及法律、法规等问题后果自负。

四、处罚管理

1、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将车辆外借的。

(2)未经领导同意驾驶他人车辆或私自将车辆交给未经准驾许可的人驾驶。

(3)驾车肇事,不向领导报告的。

(4)驾车肇事,负主要责任的。

2、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800元罚款。

(1)不按规定检查、保养、维护车辆或盲目蛮干、违章操作,造成车辆不正常损坏的。

(2)不按规定进行车辆季度检测、保养,没有保养记录本的。

(3)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进行经营活动的。

(4)倒卖车辆燃油或将燃油送人、私用的。

3、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1)未经领导同意自行改变行车路线和出私车、办私事的。

(2)未经领导同意,开车回家过夜或在公司办公区以外的地方过夜的。

(3)未经领导同意,自行维修车辆更换部件总成的。

(4)丢失车辆行驶证。

(5)造成车载货物损坏、丢失的。

4、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1)车辆在库区内不按规定位置停放、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

(2)不按规定进行车辆“三检查”制度,驾驶故障车上路,影响工作的。

(3)驾车肇事,负同等责任的。

(4)无故不参加车辆季检、年审的。

(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5、对违反1-4条之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包赔损失,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6、特别处罚

根据公司《管理工作规范》补充规定,严禁酒后驾车。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六、乘车人员要求

1、乘车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争做文明乘客。

2、乘车时,乘客要坐稳扶好,听从驾驶员指挥系好安全带,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私自开启车门。

3、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或向窗外乱扔杂物。

4、行车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及其他妨碍驾驶操作的行为。

5、乘车人应注意保管随身物品,下车时及时带走避免遗漏。

6、车辆发生危急情况时,应服从驾驶员安排,及时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