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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车辆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2024-07-17 阅读 6582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一、目的

规范车辆调度、行车、维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工作。

职责

1、总经理负责车辆保养、维修工作的评审。

2、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管理监督及处理重大紧急事件。

3、司机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工作。

程序要点

1、车辆安排。

1)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2)部门负责人同意用车的,签名确认后由用车人报行政部审批;不同意用车的不予批准。

3)行政部依据以下情况给予审批意见,同意用车的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用车的须向用车人说明:

a)出车的时机是否恰当;

b)有无更经济、快捷的交通办法;

c)有无可供使用的车辆。

4)行政部文员依据审批意见通知司机及用车人。

5)司机到行政部领取《车辆出入证》并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6)用车人按约定的时间乘车,司机将《车辆出入证》交当值秩序维护员。

7)司机每次于出车前及出车后将有关出车情况登记在《出车记录》内,内容包括:日期、车牌号码、出车时间、出车前里程表数、车况、收车时间、收车后里程表数、目的地、途经地点、车辆使用后情况、签名、备注等。

8)车辆的正常加油、保养、维修等需出车的,由司机办理用车申请手续。

9)司机于每周一将《出车记录》报行政部审核以下内容,发现问题按《员工奖罚考核一览表》办理:

a)依据《用车申请单》车辆里程表审核及“值班秩序维护记录”检查司机记录是否属实;

b)司机有关私自用车现象。

10)行车中特殊情况处理。

11)行车中发现车辆出现问题,应将车停于安全地点进行检修,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与行政部联系,请示处理办法并将情况与用车人沟通:

a)一般情况下,司机应联系就近维修(按车辆维修程序办理),用车人根据维修时间的长短选择等车修好、搭公共汽车或申请公司派车接应;

b)行政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车接应并通知用车人。

2、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予以处理,并救护伤员然后向行政部报告:

1)一般交通事故,由行政部协调处理后,将结果报总经理;重大交通事故由行政部报总经理请示后跟进处理;

2)司机应主动配合行政部了解事故经过,并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协调处理结果;

3)司机到交警部门接受交通事故处理通知;

4)行政部或指定人员按交警部门处理通知办理有关手续;

5)司机到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6)需对司机进行处罚的,由行政部按《员工奖罚考核一览表》处理。

3、违章事故:

1)由司机依据交警部门要求办理有关违章手续;

2)需对司机进行处罚的,行政部按《员工奖罚考核一览表》处理。

4、车辆保养。

1)司机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制定保养计划,内容包括:

a)车辆概况;

b)保养的说明;

c)保养项目;

d)保养费用预算。

2)、行政部负责审核保养计划后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行政部负责联系三个以上车辆保养服务商。

3)、总经理按《业务分包控制程序》选择保养服务商签署有关协议。

4)、司机按协议要求跟进保养工作。

5)、车辆保养费用报销手续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5、车辆维修。

1)行政部提供三个以上车辆维修点,并提供有关评审资料。

2)总经理按《业务分包控制程序》选择维修服务商,并签署有关协议。

3)司机按协议要求,跟进车辆维修工作。

4)除以下特殊情况外,车辆的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

a)车辆出车途中,因突发故障而不能行驶,距指定的维修点路程在20公里以上,且行政部同意的。

b)尚未进行定点维修的车辆;

c)爆胎且备用胎不能使用,经行政部同意的;

d)行政部同意的其他维修项目。

5)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手续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进行。

6、车辆的安全管理。

1)出车前检查:

a)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c)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d)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及钢板弹簧是否牢固可靠;

e)检查方向盘(把)、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和刹车情况是否良好;

f)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发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g)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没处理完的故障,如有严禁出车。

2)行车时检查:

a)注意车辆行驶状况,如有异响、异动、异味,应立即下车检查,严禁开故障车;

b)检查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c)检查仪表和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3)收车时检查:

a)收拾好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

b)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

c)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并加足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

d)检查胎气压、清除轮胎间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各转动有无过热现象;

e)作行车日期、时间、出车前公里数、收车时公里数、班次、行驶路线及车辆情况记录。

4)安全停放:

a)车辆停放时,必须仔细检查车辆是否锁好,防盗器是否打开;

b)车辆必须停放在相对安全的地方。收车后,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7、车辆的日常清洁。

1)清扫车辆地毯垃圾、擦拭车窗玻璃、车厢座位及驾驶台,检查车上有无乘车人员遗留物品,统一挂放窗帘,铺平座垫及椅套。

2)用高压喷水枪将

车厢外部、车底喷洗一遍。

3)必要时进行车辆外部打蜡。

8、车辆油料管理。

1)行政部提供三个以上车辆加油点,并提供有关评审资料。

2)总经理按《业务分包控制程序》选择加油服务商。

3)油费结算实行月结制:

a)审核每次加油数量及经手人手续是否齐全;

b)根据《出车记录》审核每次加油数里程数是否相符。

c)经行政部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然后按《费用报销审核标准作业规程》办理报销手续。

篇2:A区休干管理所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更好地服务老干部,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同时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指定专人分管。分管领导负责做好车辆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车登记,协助做好故障维修以及与车辆相关的燃料费、桥路费的审核和老干部乘车费的汇总和收取等工作。

二、车辆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老干部用车应当优先安排,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准借用,确需借用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且先加油后用车。

三、燃料费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计算,实行奖罚制度。严格按照派车单和行车里程予以核算,节约归己,超支自付,节约多少公升则奖励多少元现金。

四、小车修理必须先由司机向分管领导提出,并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进行修理。如遇突发性修理,可由司机临时处置,但应及时分别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修理情况。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车辆借用。必须坚持“车随司机走,司机跟车跑”的原则,车辆一律不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资格,若发生责任事故,则由司机个人承担。

六、司机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安排。未经安排而出车者,无论公事私事,一旦发现后则扣除司机当月出车补助的三分之一,且谁出问题谁负责。如果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关领导要承担一定责任。另外,司机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在紧急情况时出现关机误事的,则扣除司机当月的通讯费。

七、强化司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无特殊安排必须当日归库,若发现一次库外停放的则予以警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就扣除该车司机当月出车补助或年度奖。如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八、加强学习,增强司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护保养水平,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

区休干管理所

2004年11月19日

篇3:X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负责管理的所有车辆。

3.0职责

3.1车管员职责

3.1.1协助综合事务部经理做好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各项管理工作。

3.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3.1.3负责公司车辆的养路费、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

3.1.4负责安排公司车辆的保养、年审和二保工作,对公司审批权限内的车辆保修进行监督和安排车辆进厂修理。

3.1.5负责每月召开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记录,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

3.1.6负责核实驾驶员报销费用,按照上级下达的车辆预算费用指标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3.1.7负责调度车辆,安排驾驶员各项工作。

3.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车辆安全员职责

3.2.1协助车管员完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及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2.2贯彻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下达的车辆技术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负责贯彻、传达交通管理部门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2.3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3.2.4负责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完成公司车辆安全考核指标。

3.2.5负责组织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开展驾驶员安全培训,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隐患。

3.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3专职驾驶员职责

3.3.1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3.3.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和排除,不开带“病”车。

3.3.3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停放车辆的防盗防抢防破坏措施。

3.3.4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通知车管员和单位领导。

3.3.5未经公司分管领导的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

3.3.6每次出车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3.3.7每年与公司签订一次《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

4.0工作内容

4.1车辆的使用

4.1.1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含公司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均由综合事务部统一调度,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送交综合事务部车队,由车队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并经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后出车。

4.1.2公司车辆原则上只限于在**高速公路线内行驶,驶离**高速公路线外预计超过2小时,应通知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备案。

4.1.3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购买燃油的,必须经车辆管理员同意。

4.1.4车辆―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

4.1.5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各自的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

4.1.6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和私自出车,违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4.1.7调派车辆往辖区路段以外地区办事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2车辆的维修

4.2.1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事务部车辆管理员安排办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厂维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发生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承担。特殊情况下需就近维修的,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方可修理。

4.2.2维修费在2000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事务部经理审核;3000元-5000元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2.3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必须带回交车辆管理员检验认可。

4.3奖惩办法

具体参照《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之奖惩办法执行。

5.0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5.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3附件:车辆安全行驶及防盗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