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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电话传真管理办法-3

2024-07-17 阅读 6718

物业公司电话、传真管理办法(3)

一、公司装配的办公电话机和传真机等通讯工具均属公务使用,员工不得使用办公通讯工具进行个人私事活动,否则经查实,除应全责承担相应费用外,还须加倍罚款。

二、因公需要使用长途电话或发送传真,须经总经理批准、审核、登记后使用。

三、传真机由专人负责管理,收、发文登记、存档等工作。

四、传真原件由出纳存档,传真文件具保密性,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六、办公电话实行定额管理,具体定额及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超出定额的,扣该话机所在部门、管理处人员的工资。

篇2:百货商厦电话传真管理办法

百货商厦电话传真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电话、传真使用制度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电话是为工作所须而设立,员工使用电话的原则是长话短说,尽量利用传真来沟通一些须长时间通话的内容。

三、员工因公务使用长途电话或传真,须事先进行登记,注明联络时间、单位和联络事项。

四、公司财务每月须将电话登记表与电话帐单进行核对,理清电话明细。

五、员工不得长时间因私人事件占用公司电话,员工因私使用长途电话须事先登记,公司每月将按国家电信规定收取相关的费用。

六、员工使用传真机时,应将纸张空白处尽量裁去,以节省传真时间。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篇3:矿山工程公司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