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作业规程
1.起重作业前,按照设备构件的重量和起吊要求合理选择各种起重机具和索具,要保证使用的工具索具完好无损。安全可靠。
2.按照现场环境情况和机械构件的特点,制定相应捆绑吊装办法和必要的防护措施。
3.要熟悉各类土壤的承载力,提出地基加固措施,防止起重机械沉陷倒塌。
4.要熟悉使用吊车的技术参数,在吊装过程中,根据起吊物的重量,确定起吊时扒杆长度和回转半径,排除各种高空障碍。
5.在吊装运输中,要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①要合理选择各种异型构件的吊点位置,以确保平稳起吊重物;
②吊物下或吊物上站人不准吊,无信号工在场指挥不准吊;
③超载物体不准吊,指挥信号不清、光线不明不准吊;
④吊索、附件捆绑不牢或有棱角切口的物件未加保护衬垫不准吊;
⑤装车后各物体的着力点应用枕木垫牢,重心位置用绳索捆绑好之后方可起步。
篇2:起重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凡从事起重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凡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和掌握起重工的一般知识和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
二、凡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以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安全操作证,中级以上的人员方可独立操作。
三、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戴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施工必须穿好救生衣。
四、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五、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使用的机具、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六、检查施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良好;夜间作业是否足够的照明及安全工作灯具。
七、高处作业中尽量避开双层、多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八、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机械的有关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九、对钢结构拼装时遇到的螺栓孔错位,严禁用指探模眼孔,以防挤伤。
十、起吊物件前应确认物件的重量和重心严禁超载起吊重物。
十一、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重心确定拴挂位置,严禁超负荷使用吊具、索具。
十二、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捆扎处有棱角或利口时,应垫麻袋,胶皮或木料,吊起细长、长大物件时要栓溜绳。
十三、起吊细长杆件时充分考虑杆件的刚度,正确选择栓捆位置,以确保杆件质量不受影响。
十四、起吊作业中,起重臂下和物件下方严禁站人或行走穿过。
十五、起吊物上方严禁站人,严禁有浮置物。
十六、起重作业中指挥信号应由专人负责,其他作业人员需吊机配合行动时必须通知信号指挥员,信号员应信号明确,与吊机司机紧密配合,完成起重机。
十七、起吊重物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斜拉歪吊,或用吊钩斜拉物件,严禁吊拔埋在地下重量不明的物件。
十八、当两台以下吊机起同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明确,名单机不得超过重的80%,起吊时各机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十九、在高压架空线附近作业吊机的臂杆,细丝绳、吊具、索具等应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如遇雨天,还要适当加大距离。
二十、吊机应按规定例行保养,起重时用的吊具、索具应经常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报废。
二十一、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雾天气禁止从事起重作业。
篇3:工程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八、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