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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2024-07-17 阅读 3110

第一条按照保健食品安全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健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安全可靠。

第二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对所采购的保健食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查验保健食品感观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第四条如实记录批发保健食品的流向,详实填写批发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第五条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真实,档案管理规范,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记录事项。

第六条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按照规定和要求贮存、保管、运输保健食品。委托他人提供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必须审查被委托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确保保健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第七条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设备或设施清洁、安全、无害,不作为个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八条在贮存、销售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保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对贮存、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对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通知相关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工商部门。

第十条积极配合工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保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保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保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卫生部门,同时通知事故发生地工商部门。

第十二条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身体健康的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经营工作。不聘用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十三条因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书面报告工商部门。

申请人签字(盖章):

收银制度

篇2:市邮政系统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活动方案

各县(市)邮政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局安全隐患工作的有效治理,彻底消除隐患问题,规范经营,加强防范,保障生产安全,按照省公司《黑龙江省邮政公司安全隐患整改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邮政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活动,通过自检自查活动,有效排除治理隐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职责,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自检自查隐患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程敏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局郭春华副局长、岳宪明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有:各县(市)、区邮政局,市局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代理业务局、网路运行部(邮区中心局)、计算机中心、机要通信分局、市场经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期间的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保卫部,联系电话:2462834。

二、自检自查活动具体安排:

此次自检自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自检自查阶段、隐患治理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日。

在此阶段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和工作范围,开展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隐患治理阶段:2012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在此阶段,各单位、部门应根据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工作,加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彻底根治隐患,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30日。

在此阶段,市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考评、打分。打分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三、自检自查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局主要依据《黑龙江省邮政公司安全隐患整改考核办法》中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条款规定,逐一逐项的进行自查、整改。

市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各单位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支撑和配合各基层单位,全面推进全市邮政系统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牵头,按照活动要求,切实抓好组织落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组成强有力的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一环节、逐一单位的进行检查。对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要加强督查,逐一检查,逐项验收,做到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整改中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要注重对基层单位的检查,注重对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注重对主要环节和重要部位的检查,注重对安全意识和履行职责的检查。要通过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提高邮政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隐患的整改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汇总归类,逐个问题、逐个隐患进行整改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方案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对于由于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而发生事故和案件的,将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部门在活动的第一、二阶段结束后,要将具体活动开展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以纸质形式,报市局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中要明确排查隐患数量、整改数量,对未能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和措施。

篇3:停工前安全自查报告范本

致:吴起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由于目前我县气温持续下降,平均气温稳定低于5℃,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故我单位承建的吴起县燕山台安置房住宅小区3#楼工程将于11月15日全部停止施工,故我施工单位将停工前的一切安全问题形成自查报告报于你安全监督站。一、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文字描述)备注一塔吊1切断塔吊电源电源均已切断2塔吊旋转臂处于自由状态所有塔吊旋转臂处于自由状态3吊钩距旋转臂距离不大于1.0米距离在1米之内二施工临电1所有用电设备从开关箱(或二级箱)处切断电源电源均已切断2所有配电箱必须上锁,不得敞开箱门5个配电箱未上锁当天下午已落实整改3已集中放置的小型设备开关箱后的电线必须全部收回,现场不得有明露线头电线均已收回三施工临水1从各标段阀门处全部关闭处于关闭状态2现场看护人员各用水点处的水管做好保温工作一标看护人员用水,从现场办公室提水,现场水源均已切断四材料堆放1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分类堆放2钢筋材料全部用防水布覆盖有2处钢筋没有覆盖完全当天下午已落实整改五现场围护1现场围护高度不小于1.8米符合要求2围护必须连续设置,留设必要的出入口现场只留设了一处出口六所有已安装的外漏钢筋全部用水泥浆或塑料布包裹覆盖部分包裹覆盖七生活区防护1生活区内消防设施完好设施完好2生活区大门完好完好八工地消防设施完好九试块留置实验员按时送检综合评定审核意见:总体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安全越冬的要求二、停工期间我单位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并会做好应急措施及工作。陕西长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吴起项目部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