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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抢救及调查处理管理办法

2024-07-17 阅读 5230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情况,提高事故抢救中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各类事故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分类

(一)伤亡事故

1、轻伤事故;

2、重伤事故;

3、死亡事故。

伤亡事故的界定按照《山东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办法》(鲁煤安监一字[2005]47号)执行。

(二)非伤亡事故

非伤亡事故是指影响矿井(公司、厂)正常的安全生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但未发生人身伤亡的幸免事故。

1、一级非伤亡事故:一级幸免事故,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幸免事故:

⑴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产72小时以上;

⑵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⑶冲击地压、震级在2.0以上,影响安全生产;

⑷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⑸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⑹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⑺采煤工作面冒顶长10米以上;

⑻掘进工作面冒顶长5米以上;

⑼巷道冒顶长10米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⑴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

⑵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小时以上;

⑶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2小时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48小时以上;

⑷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

2、二级非伤亡事故:二级幸免事故、重大机电运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幸免事故:

⑴发生的事故使全矿停产2-8小时或采区停工8-72小时;

⑵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

⑶发生冲击地压、震级在1.5以上,影响安全生产;

⑷因水灾使采区停产;

⑸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⑹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米;

⑺掘进工作面冒顶长超过3米;

⑻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机电运输事故:

⑴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万元以上到50万元;

⑵主要提升设备卡罐达4小时以上;

⑶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

⑷全矿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4-72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48小时;

⑸主要提升设备的断绳、坠罐、坠箕斗、蹲罐、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井跑车。

3、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级幸免事故,一般机电运输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幸免事故:

⑴凡所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产30分钟至2小时或使采区停产2小时至3小时;

⑵非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或局扇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聚集超限;

⑶发生冲击地压、震级在1.0以上;

⑷井下风流中CO超限;

⑸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

⑹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5米以下;

⑺掘进工作面冒顶3米以下;

⑻巷道冒顶长度5米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机电运输事故:

⑴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1—5万元;

⑵造成设备停运影响生产或基建施工1小时以上或产量损失500吨及以上;

⑶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

⑷乘人罐笼卡罐1小时以上;

⑸3千伏级以上变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⑹采区提升设备的断绳、跑车,大巷运输设备的碰头、追尾、车辆颠覆,斜巷跑车,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

二、事故汇报和统计

发生事故后,各单位要及时了解现场情况,问明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损失等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对迟报或隐瞒不报事故的有关单位及人员按集团公司《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一)伤亡事故

1、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工区或车间)区长组织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将分析报告报驻矿安监处,由安监处组织工会、劳资、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确定处理意见。事故单位根据分析结果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矿长、安监、工会、劳资和有关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汇报,并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立即由事故单位第一负责人组织有关生产科室、安全监察、劳资、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送矿长、驻矿安监处、工资科和公司安全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分送时间不得超过5天。需要集团公司调查的,事故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

3、发生死亡1人的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煤炭局调度室汇报,并根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负责通知有关生产处室、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纪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局调度室汇报,并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指示,负责通知有关生产处室、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纪委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事故涉及3人以上、情况不明的,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局调度室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随后及时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指示,负责通知有关生产处室、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纪委等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发生工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分析结果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部门。

7、发生伤亡事故后,要报告以下具体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事故经过、伤亡情况、直接原因初步分析;

②事故的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

③事故报告单位。

8、各矿对上报的煤矿伤亡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9、在医疗中心建立工伤救治汇报制度,由卫生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每月对公司级医院和各矿级医院的工伤抢救治疗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次月的5日前分报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和卫生的副总经理、集团公司安监局和调度室。

10、各矿(厂、公司)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后必须在2小时之内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集团公司调度室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之内汇报上级部门。

(二)非伤亡事故

1、发生一级、二级、三级非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损失情况及处理措施用电话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报告。各级事故要在发生事故后五天以内将事故报告书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

2、各矿(厂)安监处做好非伤亡事故的统计工作。并在每月5日之前报送集团公司安监局。

三、事故抢救

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摸清事故情况,采取积极抢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物质损失。事故单位及上级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制订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事故一处理。

1、发生非伤亡事故及一般轻伤事故,由调度室和事故单位及时协调各单位处理好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并协助伤者做好入院治疗等有关工作。

2、发生重伤事故,在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由调度室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好抢救工作,确保伤员的及时救治。

3、发生死亡事故,在现场组织抢救的同时,经矿长(或主持工作的领导)核实准确后,由调度室分别通知到集团公司级、矿级医院及有关单位、人员,并及时组织抢救。

4、发生事故时现场安监员、管理人员、班组长及其他施工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组织人员抢救。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及参加抢救或重视不够,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6、公司、矿及事故单位要做好伤者入院后的辅助抢救治疗工作。

四、事故的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后,主要分管领导要立即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安监部门进行追查,分析原因,计算经济损失(含影响产量),制订改进措施,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对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追查分析,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一、二级非伤亡事故及三级非伤亡事故中的幸免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小组追查分析,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由矿第一责任者组织本单位人员调查分析,对其他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分析处理情况报安监局;

三级非伤亡事故中的机电运输事故由各矿分管矿长组织调查分析,做好分析记录备查。

五、集团公司工伤事故抢救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总经理

现场抢救组: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总工程师、公司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地质处、安监局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医疗救治组:分管副总经理(董事)、卫生中心负责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

事故分析组:副总经理、安监局长、总工程师、公司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地质处、安监局、工会、纪委、泰汶分局以及其他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

六、其它规定

1、本文未详列的条款按上级文件执行。

2、本文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文件规定有修改时,集团公司、各矿相应修改有关规定或直接引用上级文件规定。

篇2:消防队员灭火抢救救援中自我防护规范

长期以来,消防队员在灭火抢险救援战斗中,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安居乐业,谱写了一曲曲辉煌壮烈的奉献之歌。为了在灭火抢险救援战斗中尽可能地避免无谓牺牲,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本文就消除队员如何在灭火抢险救援工作中加强自我防护问题作一探讨。

灭火抢险救援中导致消防员伤亡的常见情况

1.车辆出动事故多在救灾往返途中,由于车辆带病出动、车速过快、精力不够集中、反应迟钝、行车路况不熟或开特权车、英雄车、道路狭窄、路面冻滑、超速、方向失灵等原因引发交通事故,且造成非战斗减员现象。

2.浓烟热气流危害大浓烟和热气流是火场最常见的现象,特别是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物美观程度也愈来愈高,木材、塑料、墙壁纸、地毯等被广泛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甚至有的家具也用塑料制作。一旦建筑物发生火灾,这些材料在燃烧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烟气,消耗掉大量的空气,如果排烟条件不好,有毒气体和烟气充满整个空间,造成缺氧或中毒,威胁消防队员的生命安全。

3.建筑物中陷井多主要陷井是钢结构建筑易坍塌、泥墙易倒塌、空中掉落物多、消防电梯出现故障、室内竖井易导致人员误入等。

4.爆炸泄漏事故多化学危险品爆炸和泄漏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的“大敌”。爆炸发生之前,如果扑救人员不能撤离现场,就会造成严重的死亡。

5.油罐爆炸或沸溢伤害大油罐发生火灾不仅速度快,燃烧猛,扑救难度大。期间,一是着火罐容易变形坍塌,邻近罐在高温辐射热作用下容易发生再次爆炸,液体流淌火如果处置方法不到位,都会造成人员伤亡。二是在扑救一些重油罐火灾过程中,它可能因为在大量灭火用水喷射或油罐底层水在高温作用下,达到沸腾程度转化为气体时,能突然发生外溢与喷溅而导数人员伤亡。

6.防护装具故障多消防队员配备必须的防护装具是确保自身安全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但往往由于平时对防护装具疏于保养,加上技术训练不扎实和操作不当等原因,结果导致伤亡。

7.火场“爆燃”危险大爆燃,当一个房间内充满着可燃气体或处于阴燃状态,在打开门窗的瞬间进入大量的空气,遇火源而发生爆燃,虽然只是一瞬间,但对人的安全造成很在威胁,甚至造成死亡。

8.电器设施隐患多在火场上应该考虑所有的电线和生活用的电气设备都是危险的。因为,电通过人体能使心脏肌肉强烈萎缩,中止呼吸,电流能使人身的器官被烧毁。许多场合消防队用梯子或高空作业时,在电器设备火灾或电气设备附近灭火,由于接触电流而死伤。

加强在灭火抢险救援中“自我防护”的基本措施

1.应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主要措施:一要加强驾驶员的选拔和使用。二应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三在行驶过程中,旁边乘座人员不得任意干扰。四应督促驾驶员平时多加强维护保养,认真落实安全活动日,认真组织道路水源和灭火作战计划的实地勘察和学习。

2.应加强处置预案的制定和熟悉这是处置行动能否成攻的关键。因为,消防部队流动性大,有部分指挥员调任新岗位后,对化学危险品泄漏处置和火灾扑救的对象、场所和处置预案不熟悉、不了解。所以,这就要求消防部队的各级指挥员、尤其是特勤队伍要经常深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化学危险品的企业,了解各类化学危险品的存量、特性、处置方法,对重点企业要制定预案,特别是对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后涉及面广、危害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更要详细制定处置预案,适时开展演练。同时还应建立化学危险品查询系统,并和处置预案一起输入计算机,实施科学辅助决策。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打有准备之仗、打有把握之仗。

3.应加强灾害事故现场情况的侦察只有重视和加强现场侦察,切实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掌握现场“突变”的症兆,才能形成准确的判断,以便果断采取相应的战术和防护措施。

4.应科学运用“撤退”战略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现场情况发生突变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明智地实施战略“撤退”,有利于事后的战术进攻。那么,在不得已的情况又如何通过“撤退”战略来达到预想的效果呢(1)指挥员不仅要树立正确的火场撤退意识观念,而且还需有丰富的经验、智慧、胆略和高超的指挥艺术,并在参战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该撤退时,下达“撤退”命令就应果断。(2)一旦迫不得已撤退时,必须坚决服从命令,行动要快速有序。并做到撤而不慌,退而不乱。(3)撤退后的消防指挥员,要树立“反攻”意识。(4)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及时下令撤退:一是建筑物出现变形、开裂增大,局部坍塌,发出断裂声和发现灰浆墙塌下来的征兆时;二是在石油及其产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工原料储罐火灾扑救中,风向突变,直接威胁到邻近贮罐、设备,必须调整部署时;三是石油及其产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工原料储罐燃烧过程中出现火焰突然变白,增亮,罐体发出颤出,并发出“嘶嘶”呼叫声等爆炸前兆时;四是沸喷性油品浓烟变淡,发出“嘶嘶”的噪声等沸溢、喷溅前兆时;五是在化学事故处置中,新的、更大的泄漏发生,必须调整部署时;六是在灭火抢险战斗中,供水突然中断,并不能立即恢复正常供水,即将发生重大险情时;七是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具发生故障,又不能马上排除时。

5.应加强灭火抢险救援业务理论的学习和研讨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要想战时少流血,就得平时多出汗。这就是现代消防队员必须重视、加强灭火抢险救援业务学习和探讨的重要性、必要性。

6.应加强灭火抢险救援装备器材建设根据辖区参与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积极动脑子、想方法、找机遇,争取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重视、支持和解决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套工作。尤其是个人防护装具和消防通讯设备上,要不断进行技术改良、功能改进,以方便操作使用。同时要加快研究开发消防机器人在灭火抢险救援中的推广使用,以减轻消防员在灭火抢险救援中危险程度和工作强度。

叫之,加强消防指战员的自我防护工作,避免和减少指战员在火场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应当成为各级消防指战员研究的重要课题。

篇3:写字楼疏散及抢救被困人员工作方法

写字楼疏散及抢救被困人员的工作方法

积极抢救受火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灭火力量,首先组织参战人员救人,同时部署组织一定力量灭火,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将主要力量投入救人工作。

(1)疏散救人的方法。

1)由指挥部发出疏散指令,消防中心利用广播引导人们从消防梯疏散到安全地带,物业部负责安排疏散工作。

2)疏散顺序:首先为着火层人员,其次是着火层上一层人员,再次为着火层上二层人员,并依次往上。当火灾层以上很可能受火灾影响的人员全部疏散后,开始依次疏散火灾层下一层、下二层人员。

3)与此同时,物业助理、保安员还要依次检查各楼层,保证所有人员按要求撤离。在检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地点:墙角、门旁以及桌子和其他物体的下面,因为人惊慌时,常常躲在这些地方,尤其是儿童。

4)当楼层火灾面积大,受困人员较多时,可先引导、疏散受困人员到安全地带,然后再设法转移到地面。

5)如被困人员无法利用消防楼梯疏散时,可利用云梯、曲臂车等登高工具,架设在楼房安全位置实施抢救;也可利用室外排水管或安全绳抢救被困人员;也可张开救生网或帆布,把棉被铺在地面,以供被困人员跳楼逃生。

6)当火场被困人员暂时无法施救时,可利用消防广播引导火场人员进行自救:如用被条连结绳吊落到下层的方法;或密闭门窗、堵塞孔洞,防止烟气窜入房间,再用水淋湿门窗降温,清除这些部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势蔓延过来,若房内外有救生器材,则引导他们使用这些器材,如救生绳、缓降器、救生袋进行自救。

(2)疏散救人时要注意的事项

1)在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都自动锁在第一层,疏散时切记不要等电梯,要由消防楼梯疏散较为安全。

2)疏散时,要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避免被烟气呛住导致窒息。

3)疏散时,要沿着紧急出口标志的方向,并要弯腰或爬行前进,因烟气都悬浮在上部。

4)紧急疏散时,切记要由首层向写字楼以外跑,不要错走到地下室。

5)为搜查未疏散人员而进入关闭的房间之前,要先用手试一试门,看是否很热,如果很热表明里面已有火。如果要开门一定要憋住呼吸,因为烟和热都能置人于死地。如果房间内火比较大而手边没有灭火工具时,应立即将门关上。

6)对受伤的人员,除在现场进行急救外,重伤者还应及时送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