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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的十不焊割规范

2024-07-17 阅读 194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焊工有权拒绝焊、割,各级领导都应支持,不得强迫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1)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能盲目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进行焊、割;

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理,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聚丙烯薄膜、稻草、沥青等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1)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2)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安

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3)与外单位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有危险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4)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互相抵触时,不能焊、割。

篇2:金属焊接气焊割作业规范

金属焊接、气焊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容易造成触电、火灾及电弧伤害等事故。因此,每个焊工应熟识有关安全防护知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劳动保护意识,确保作业者的身体健康。

1、焊机一般采用380V或220V电压,空载电压也在60V以上,因此焊工首先要防止触电,特别是在阴雨、打雷、闪电或潮湿作业环境中。

2、焊工作业时要穿好胶底鞋,戴好防护手套,正确使用防护面罩,不得光膀子、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3、更换焊条时要戴好防护手套,夏天出汗及工作服潮湿时,注意不要靠在钢材上,避免触电。

4、电、气焊作业时,由于金属的飞溅极易引起烫伤,火灾,因此要切实做好防止烫伤、火灾的防护工作。

5、焊工作业时穿戴的工作服及手套不得有破洞,如有破洞,应及时补好,防止火花溅入而引起烫伤。

6、电、气焊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防。严禁在储存有易然、易爆物品的室内或场地作业。

7、露天作业时,必须采取防风措施,焊工应在上风位置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不宜作业。

8、高处作业时,应仔细观察作业区下面有没有其他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焊渣飞溅造成下面人员烫伤或发生火灾。

9、焊接电弧产生的紫外线对焊工的眼睛和皮肤有较大的刺激性,因此必须做好电弧伤害的防护工作。

10、焊工操作时,必须使用有防护玻璃且不漏光的面罩,身穿工作服,手戴工作手套,并戴上脚罩。

11、开始作业引弧时,焊工要注意周边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强烈弧光伤害他人。

12、在人员众多的地方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屏风挡隔。

13、清除焊渣、铁锈、毛刺、飞溅物时,应戴好手套和防护眼镜,防止损伤。

14、搬动焊件时,要戴好手套,且小心谨慎,防止划破皮肤或造成人身事故。

15、焊工高处作业时要用梯子上下,焊机电缆不能随意缠绕,要系好安全带。焊工用的焊条、清渣锤、钢丝刷、面罩等要妥善安放,以免掉下伤人。

篇3:焊割作业十不焊割规范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施焊,未采取防火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和安全保卫部门批准,未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不能焊割。

4、未经领导的同意,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6、在容器内工作时,如没有12V低压照明、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7、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未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焊割。

8、对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热、隔音设施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安全操作相抵触的工作,如汽油擦洗、喷漆、罐装汽油等,不能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