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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蒸汽管道焊接技术措施

2024-07-18 阅读 7502

1.概况简介:

1.1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三期扩建工程1×260t/h煤粉锅炉为东方锅炉集团设计制造的DG260J/9.81-Ⅱ1型超高压数、四角切圆燃烧方式、液态排渣、平衡通风、自然循环全钢构架汽包炉。锅炉半露天布置。单根主蒸汽管道由炉顶标高为42.230米集汽集箱的右端引出。

1.2本措施适用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四厂三期扩建工程1×260t/h煤粉锅炉主蒸汽管道的焊接施工。

1.3主蒸汽管道的材质、规格及焊接工作量详见附表。

2.执行标准:

2.1《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2.2《火电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标准》(焊接篇)1996版

2.3《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19-20**

2.4《火力发电厂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规程》DL/T868-2004

2.5东方锅炉集团提供的施工图纸。

2.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2.7《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49号

3.焊工要求:

3.1参加施焊焊工必须是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1999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109号的规定,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材质、相应位置及焊接方法考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参加本措施中规定项目的焊接工作。

3.2参加施焊的焊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模拟训练,且经技艺评定合格后方能上岗施焊。

4.焊接方法:氩弧焊打底/电焊盖面.(WS/DS)

5.设备材料:

5.1使用Z*7-400ST(G)型逆变电焊机。

5.2施工时使用的电焊机必须是经机械部门认证合格的电焊机。

5.3使用QQ-850/200A加长型气冷式氩弧焊把。

5.4使用191A-25L型氩气表,氩气表必须是经计量部门检校合格者。

5.5焊接材料选择详见附表。

5.6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国家(国际)标准,同时必须有出厂材质合格证,凡无合格证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应按批号抽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合金焊材在使用前须经光谱复查,确认材质无误后方可使用。

5.7使用的焊条按使用说明进行烘干,烘干温度300~350℃,恒温2小时,领用时必须放在80~120℃的保温筒内随用随取。

5.8氩气在使用前,检查瓶体上有无出厂合格标签,以验证其纯度是否符合GB/T4872-1995的规定,并检查瓶阀有无漏气或失灵现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氩气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5.9输送氩气的带子必须是专用的,带子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30米,新带子在使用前先用氩气吹扫干净。

6.焊前准备:

6.1焊工施焊前需经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方可施焊,施焊人员严格按照措施中要求进行焊接,不得随意更改。焊接过程中,应加强焊接的工艺管理,强调焊工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设专人控制焊接过程中的质量。如层间清理、避免焊工疲劳作业、保证焊接工作环境等、加强监督和检验。

6.2露天场所作业时必须搭设苫布棚子用来防风、防雨.

6.3焊接前必须采取充氩保护措施,避免根部氧化。

6.4管子组对前需经光谱检验,确认材质无误后方可组对.

6.5管件组装时应垫置牢固,使焊口处于不受力状态,脚手架应尽量满足施焊人员的操作要求。

6.6对口前将待焊件坡口内外侧周围10~15mm范围内的油、漆、锈、垢等打磨干净使其露出金属光泽,并检查有无重皮、裂纹等缺陷,如有,必须消除后再重新组对。

6.7对口装配时,严禁在管道上焊接临时支撑物,焊口组对后由施焊人员校核对口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方可施焊。在施焊过程中不得碰撞、撬动管件,垂直管件不允许将其自重作用在未焊完的焊口上,以防出现裂纹。对口时的支撑及导链等受力设施应等到焊口检验合格后方可拆除。

6.8对接管口端面应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Δf≤2mm,如下图所示:

6.9管件坡口以供方加工的坡口为准,如自行加工执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的要求;对口间隙2~4mm。

6.10管件对口时,一般应做到内壁齐平。如有错口,局部错口值不应超过管件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6.11施焊前彻底清除将要使用焊丝表面的油、漆、垢、锈等污物。

6.12对接焊口两管中心线弯折尺寸a≤3/200mm。如下图所示:

6.13除设计的冷拉口外,其余禁止强力对口,更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以防引起附加应力。

6.14对于打磨后不能马上焊接的焊口,应抹上黄油,以防生锈。

6.15施焊前必须进行预热;详见《热处理技术措施》

6.16焊接施工过程包括对口装配,预热、施焊,热处理和检验四个工序,每道工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禁止下道工序施工。

7.焊接工艺:

7.1焊接时允许的最低环境温度为0℃。

7.2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焊前必须进行预热。预热方法用远红外自动控温法,7.3氩弧打底时预热100~150℃,打底完毕后升温至200~300℃后开始焊接。层间温度不得高于400℃。

7.4焊接参数的选择:执行工艺评定后的参数。

7.5为了减少焊接变形和接头缺陷,采用双人对称焊。

7.6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任意引弧、试验电流或焊接临时支撑物。焊接时引弧应在被焊件坡口内进行。

7.7点固焊时,采用“定位块”点固在坡口内,“定位块”选用20钢,点固焊用的焊接材料、施焊工艺、焊工和预热温度的要求与正式施焊时相同,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7.7.1点固焊和施焊过程中不得在管子表面引燃电弧,点固焊后应仔细检查焊点的质量,如发现有缺陷,应将该焊点清除,重新进行点焊。不得使用重复熔化的方法消除缺陷。

7.7.2点固焊的位置,一般选择在平焊或立焊位置。困难位置的焊口,其点固的位置以不影响操作为原则。焊点两端焊成斜坡状,以保证接头质量。

7.7.3点固焊直接在坡口内进行,点固焊为4点,点固焊长度为15~20mm,高度3~4mm。

7.7.4焊接到“定位块”时,应将“定位块”除掉,并将焊点用砂轮机打磨,不得留有焊疤等痕迹。然后以肉眼或低倍放大镜观察,确认无裂纹等缺陷后,方可继续施焊。

7.8施焊过程中,层间温度应保持在规定的预热温度限内。

7.9氩弧焊打底的根层焊缝自检合格后,应及时进行次层电焊的焊接,以防止产生裂纹。在焊接过程中应逐层进行检查,经自检合格后,方可焊接次层,直至全部焊接完成。

7.10第一编电焊层使用Φ3.2mm焊条,以后各层可使用Φ4.0mm焊条。

7.11采用多层多道焊,应符合下列规定:

7.11.1氩弧焊打底层厚度不小于3mm。

7.11.2其它焊道的单层厚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加2mm。

7.11.3单焊道摆动宽度不大于所用焊条直径的5倍。

7.12施焊过程中注意接头及收弧质量,接头应熔合良好,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如有缺陷用角向磨光机清除干净后再重新补焊整齐。多层多道焊的接头应相互错开10~15mm。

7.13水平固定管焊至平焊时,两人不得同时在一处收弧,避免温度过高引起局部过热。

7.14焊接完成后及时进行热处理,如不能及时进行热处理应马上进行保温缓冷。

7.15热工仪表管座,疏水、排空管座均采用及至二次门内焊口必须采用氩弧焊(或氩弧焊打底)。

7.16焊口焊完后应认真进行清理,将药皮和飞溅清理干净。经自检合格后按按《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的规定在焊缝附近打上焊工本人的钢印代号。

7.17对于安装后位置较隐蔽部件的焊口,必须经自检、复检、专检、无损探伤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它工序。

7.18检验(外观、无损探伤)发现焊接接头有超标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不得超过二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7.18.1用角向磨光机彻底清除缺陷。

7.18.2补焊时执行本措施中的工艺要求。

7.18.3焊口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检验。

8.焊后热处理:

8.1为了降低焊接接头的残余应力,改善焊缝金属的组织与性能。按工艺评定的规定对焊口进行焊后热处理。

8.2详见《焊缝热处理技术措施》。

9.质量检验:

9.1外观检验:

9.1.1焊工自检:100%;工地复检:100%;质量部专检:100%。

9.1.2检验标准:

9.1.2.1表面无咬边、裂纹、弧坑、气孔、夹渣等缺陷。

9.1.2.2焊缝成型良好,过渡圆滑、匀直,接头良好。焊缝余高0~2.5mm、宽窄差≤3mm。

9.2无损检验:

9.2.1安装焊缝:

9.2.1.1RT+UT检验:100%。

9.2.1.2热处理后100%硬度检验。

9.2.1.3全部焊缝100%光谱复检。

9.2.2详见附表。

10.主要工序和关键控制点:

10.1主要工序:

焊前准备?对口?预热点焊?正式焊接?焊后自检?

工地复检焊后热处理?无损探伤

10.2关键控制点:

未焊完的焊缝不允许受力。

10.3停工待检点:

10.3.1对口。

10.3.2预热温度。

10.3.3每道焊接完应将药皮清理干净并检查有无缺陷.

10.3.4整道焊缝焊完后自检。

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11.1本措施中的作业项目虽然工作量不大,但作业时间长、范围较广,从锅炉顶部集汽集箱的42.230米主蒸汽管出口至汽机房15.70米主汽门及15.85米的减温减压器均有施工点。焊接施工作业过程中即是带电作业,同时又伴有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作业时间主要集中在秋、冬两季。

11.2由于施工过程中交叉作业较多,所以作业范围上方必须用架子板及石棉布(阻燃布)等搭设隔离层,同时作业范围下方必须设有防护安全网。

11.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及吊笼等,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经安全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及吊笼的停靠位置应便于焊工施焊,并具有一定的作业范围。脚手架边缘应设有防护栏杆。

11.4所有的室外施工作业点均搭设苫布棚子,用来防风、防雨。

11.5平台到作业点之间搭设不小于0.8米宽的步道或使用空中走廊连接,以保证作业人员通行。

11.6整个作业范围内必须设有系安全带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绳。

11.7作业者在上下班、移动作业点时,必须走步道、梯子或乘电梯,严禁在钢架、管子上行走。

11.8上下步道时按先后顺序行走,严禁拥挤、奔跑碰撞他人。

11.9高处作业时,焊条、工具等应装入工具袋内,以防产生高空坠物。

11.10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焊接材料的剩余物装在专用筒内带回,倒到指定的专用箱内,决不允许随处抛掷。

11.11严禁将焊条或工具等物品放入管子及管件内。

11.1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带烟,更不允许吸烟。

11.13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施工时按规定穿好绝缘鞋、戴好电焊手套等劳保用品。在200-300℃高温下焊接时应有防烫伤措施,例如用石棉布等保温材料做隔离.

11.14电焊机必须可靠接地,在接通电源时应认真检查有无漏电处,工作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11.15电焊机出现故障通知机械修理班派专人维修,严禁私自拆卸。

11.16所有照明均使用36V电压的行灯;照明使用的灯具由供电班接线,不允许私接乱设灯线及灯具。

11.17焊接作业时远离易燃,易爆物10米以外。高空作业前将下面的易燃、易爆等物品清理干净。

11.18使用的氩气瓶应放置牢靠,必要时用铅丝等绑扎。

11.19工作完毕离开现场时,应认真检查有无遗留下火种。

11.20不允许将钢丝绳、倒链(包括受力或不受力的)、架子管等当作地线使用。

11.21注意成品保护,焊接作业时,不允许在钢丝绳或其它管件上打火起弧、试验电流。电焊作业前,在作业处下方敷设石棉布(阻燃布)用来防止电焊火花飞溅,灼伤附近的设备。

11.22二次线原则上中间不出现接头,不可避免的接头按成品保护中确定的方法用铜接线鼻子连接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同时定期检查其绝缘性。

11.23电缆线(电焊机一次线、二次线、调节器线)全部敷设在定置化设置的桥架上。

11.24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即每日将施工区域内的焊条、焊丝头、焊条药皮、热处理使用后的保温棉、废铁丝等集中收集带出施工现场倒到指定地点。

11.25工地专职安全员随时在各作业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1.26对任何一项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焊工有权拒绝施工。

篇2:蒸汽锅炉安全生产规程

蒸汽锅炉是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设备之一。蒸汽锅炉在使用中具有高温、高压的特点。如治理不善,就会发生事故,造成职员伤亡,生产中断,会带来严重损失。因此每个司炉及维修职员在工作中时刻保持高度责任心,保证锅炉正常运行,严格遵守。

一、严格遵守司炉工岗位制,发挥团结,互助支爱的精神。

二、搞好锅炉及设备的保养,经常保持锅炉房整洁,留意力争节约煤、水、电。

三、在锅炉运行中保持规定压力、温度,不得超压。要留意辩别假水位。牢记管道系统,阀门分布位置及运行中的开阀状况。开闭阀门时应

在手轮的侧面逐渐开或闭。时刻关注老锅炉运行变态和事故前兆,应了解其发生原因及预防处理方法。必要时采取紧急停炉和紧急处理。牢记配

电盘各按钮作用,停炉时不留有余压并切断总电源。

四、煤斗提升或下降时,煤斗下边严禁站人,鼓风机吸风口、引风机、出渣机、减速机传动部分四周,要特别小心留意安全生产,杜尽事故发

生。司炉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违者罚款处理。

五、认真选煤,防止易爆物〈如雷管等〉危险物品进炉。冬季刨煤防止冻煤层塌落砸伤。运煤防止碰、扭、压伤,使用工具平时排列整洁。

六、配电盘四周严禁堆放金属及易燃易爆物,并留意防尘,留意防火。要按时排污,及时清理除尘器里的烟灰。

七、锅炉运行中如发生故障或电火等情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班长。

八、要公道供气,节约供气,杜尽跑、冒、漏,防止烫伤。

九、当锅炉房发生事故、故障,在处理事故、事故及责任不清时,司炉职员不得离开锅炉房。

十、对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分别情况给批评及其他处分。

十一、各班设立兼职安全员,严格监视执行,安全生产规程,执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篇3:立式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程

1点火前的准备工作

(1)上水前应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锅炉进水前对水进行处理,使水符合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中的有关规定;

(2)进水时应检查是否有漏水现象,如发现有漏水情况应及时加以排除;

(3)进水时要检查压力表,进出口阀门及水位考克等是否完好,起闭是否无误。

2点火及燃烧

先开启下炉门,在炉排上放一层木柴等易燃物,点燃木柴后,待燃烧稳定后可逐渐加厚焦炭层,慢慢地加大清灰门,增加通风量,形成红火层,是焦炭燃烧正常,最终形成约250mm厚的焦炭燃烧层。

3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调整,

(1)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6)第七章的规定进行调整;

(2)安全阀的调整方法:拆去开口销,除去顶盖,拧松螺帽,然后拧动调节螺杆使弹簧放松或压紧,达到安全阀要求的排气压力。调整后,应反复作几次升压试验,确认达到标准后,拧紧、锁紧螺帽,再将其余零件装妥;

(3)所有安全阀经校核后不许乱动,安全阀校核后应加锁或铅封。开启压力、回座压力、阀芯提升高度等参数应记入锅炉技术档案;

(4)在校验安全阀时,汽包内的水位应比正常水位稍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须随时进水;

(5)切忌敲击安全阀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控制杠杆;

(6)在安全阀未校核前应绝对禁止投入运行。注意:安全阀应请有资格的单位校验,不得私自拆封调压。

4供汽

当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时,火势宜缓,供汽前锅炉水位线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应将总汽阀应稍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中的泄水阀开启,排去冷凝水,暖管的时间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变形情况,如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时,方可全部打开总汽阀,开启时应缓慢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膨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校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渗漏现象,各种连接是否正常。

5正常运行

正常运行时要做到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1)给水要求:锅炉给水必须进行水处理。给水水质必须满足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中的有关规定;

(2)锅内水位:锅内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范围内,不得高于最高水位或低于最低水位。水位表内水位一般有微微晃动现象,如水面静止不动,则水位表内有阻塞现象,应立即进行冲洗;

(3)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

(4)压力表:要经常检查,弯管是否堵塞。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停炉进行更换;

(5)安全阀:应定期拉动提升手柄作排气试验;

(6)排污阀:每班至少排污一次;

(7)正常操作:必须根据用汽情况不间断地调整锅炉负荷,调整燃烧,保持汽压稳定;运行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位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8)锅炉房清洁:锅炉房应保持清洁,不要堆放其他杂物;注意室内照明,尤其是水位表和压力表;经常巡视锅炉房周围,检查锅炉及附件是否正常;

(9)交接班:为了保证每班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司炉工在交接班时,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接班司炉工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并做好准备;交接班时要做到:A、锅炉蒸汽压力和水位正常;B、炉膛内燃烧工况正常;C、各机械设备运转正常;D、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E、锅炉房清洁整齐,灯光明亮;做好交接本记录。

特别注意:锅炉使用时应勤清灰、勤打焦。发现有小的结焦时,应及时钩出,以免结成大块焦。

特别提醒:锅炉给水必须进行水处理。以免结垢造成横水管堵塞。

6排污

为了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而引起的锅炉损坏,必须保证锅水水质符合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标准,超过允许时,必须对锅水进行排污,以降低水位25mm左右,每班至少一次,排污前应注意下列事项:

(1)排污阀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

(2)具体操作,先微开一点,待管路预热后微微开大,排污完毕后关好。排污时若发现管内有冲击声,应即关小排污阀直至冲击声消失后再开启。

排污不宜长时间连续进行,以免影响循环。

二、停炉

1锅炉停炉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短期内不使用蒸汽时,应“暂时停炉”。

(2)为了清洁、检查或修理,须将炉水放出时,应“完全停炉”;

(3)遇到危急情况时,必须“紧急停炉”。

2上述停炉情况不同,要求也不同,因此进行的步骤也有所不同,分别说明如下:

(1)暂时停炉,是有计划的,因此停炉时应注意安全和妥善维护设备,具体步骤如下:A、停炉前适当减少焦炭添加量,同时减弱通风;B、焦炭在停炉前尽量烧光;C、锅炉冷却后水位要下降,因此停炉前的水为宜高于正常水位;D、停炉后应关闭总汽阀和烟气调节门。

(2)完全停炉,一般运行1-3个月应停炉一次,停炉时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后待锅水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把锅水放出,这时必须注意先将安全阀开启,让锅炉内部和大气相通,如需缩短锅水冷却时间,也可通过进水管进水冷却,同时排污管放出热水,但水位不低于正常水位,放水后,即开启人孔、手孔,并进行冲洗。

(3)紧急停炉,锅炉运行时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紧急停炉并通知有关部门:

A、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限以下时;

B、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C、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限以上时;

D、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时;

E、所有水位表、安全阀或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时;

F、锅炉元件损坏,危机运行人员安全时;

G、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紧急停炉时应立即切断鼓风机电源,迅速清除所有焦炭。

三、维修保养

1锅炉在运行期间应注意以下列几点:

(1)每班检查风机运行情况,若风机发生剧烈震动,应停车检查;

(2)锅炉底部地面上不可积水,以防潮湿腐蚀底座。

2锅炉运行1-2星期,应进行一次检查,阀门、仪表及管道有否渗漏损坏,如有应进行修复。

3锅炉每运行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除上述工作外,还应进行:

(1)清除锅壳底部的水垢和泥垢,并用清水冲洗;

(2)对锅炉进行内外检查,如受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现象,若有,应及时修复;

(3)检查完毕后,可在着火面涂以锅炉漆;

(4)检查风机是否正常;

(5)必要时可拆去保温层作彻底检查;

(6)锅炉底座、保温罩壳及烟风道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