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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城服务中心收费管理规程

2024-07-16 阅读 3297

天下城服务中心收费管理规程

1.0目的

对管理处运作过程中所有收费予以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收费员对业主(用户)各项费用的收缴过程。

3.0职责

3.1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管理处业主(用户)各种费用的收取。

3.2公司财务部负责收费管理工作,清缴服务中心收费员上缴的各种款项。

4.0服务中心向业主(用户)按月收费项目

4.1物业管理费及公共费用分摊的收取

4.1.1工程部每月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抄表时间抄取小区公共设施的水表电表读数,并计算出本期的实际用水用电量,于每月20日前报服务中心收费员处。

4.1.2收费员按照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正确计算各业主(用户)当期应交物业管理费和应分摊的水、电消耗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填写在收费记录台帐上。

4.1.3收费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由相关护卫员及时送达业主(用户)信报箱。

4.1.4收费员按照《缴费通知单》存根或收费台帐收取、催缴业主(用户)应交费用,开具相关票据。

4.1.5每月商户的水电费,由工程部水电工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查表时间实地查取,报工程主管核计,由收费员填写《水电费缴费通知单》并向商户收取。

4.1.6收费员根据合同约定日期、金额填写《缴费通知单》并及时送达商户,收取商户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开具相关票据。

4.2暖气费

4.2.1每个采暖期开始前一个半月,工程部统计本小区本季用暖户数及面积报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审核后的结果报办公室,办公室与热力公司签订本季供暖相关协议。

4.2.2收费员根据年度采暖计划及经批准的每平方米采暖价格,结合市热力公司及市物价局收费文件,计算用暖户应交暖气费及相关费用。

4.2.3收费员将计算结果报服务中心经理处,由经理安排人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由相关护卫员及时送达业主(用户)信报箱。

4.2.4收费员按《缴费通知单》存根,向业主(用户)收取、催缴各项费用,开具相关票据。

4.3其他按月收费项目

4.3.1服务中心收费员根据具体收费项目,认真填写《缴费通知单》并由相关护卫员送达业主(用户)。

4.3.2收费员按《缴费通知单》收费并向业主(用户)开具相应票据。

4.3.3零修费用的收取,由收费员汇总每月维修后经业主(用户)签字确认的《派工单》,填写《缴费通知单》并向业主(用户)收取相关费用,开具相应票据。

5.0一次性收费项目

5.1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业主(用户)办理装修手续时,向业主(用户)收取各项服务管理费用。

5.2需退还业主(用户)的收费项目,如符合退还条件的,由相关部门签字,报管理处主任确认后,办理退款手续退还业主(用户)费用。

6.0其他收费项目

6.1收取临时车位费

6.1.1由指定的车场护卫员收取临时车位费并开具相关票据,护卫主管定期向服务中心收费员领取定额发票,每次每种发票限领一本。

6.1.2车场护卫员每半个月向服务中心收费员交清所收车位费,收费员按照护卫员上交的"当班收入统计",计算护卫员应交车位费同时核对其所用定额发票数额后,收取现金,核销已开发票存根。

6.2会所服务费

6.2.1由指定的会所接待员收取并开具相关票据。

6.2.2会所接待员向经营部经理提出领购发票申请,经其签字确认后到服务中心收费员处领取所需发票。

6.2.3会所接待员每半个月向收费员交清所收现金,收费员按照接待员同时上交的"当班收入统计"收取已收服务费并存入公司银行帐户,核销已开发票存根。

7.0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本小区收费及汇总其他部门的收费工作,正确使用、填开各类票据,登记收费明细台帐,保证票款相符,票帐相符,及时准确的向公司财务部上缴所收款项。

8.0服务中心收费员及时准确地汇总并提供业主(用户)及会所各项费用的收缴情况,按公司规定时间准时上报各种收费报表。

9.0管理处实行财务公开,服务中心收费员每季度向业主(用户)公布公司财务部提供的小区的收支情况。

10.0对于欠费的业主(住户),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欠费的具体原因,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分别采用电话、发《欠费催交单》、上门等多种催交形式。

11.0收费员对业主的服务态度应礼貌、热情、坚持"微笑服务",耐心解答业主的疑问。

12.0服务中心收费员负责管理处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收费员不在时,可由服务中心当班接待员代收,开具相关票据,并在收费员回来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13.0管理处日常经济业务支出,不允许从管理处收取的费用中直接支付

14.0相关文件和记录

《缴费通知单》

《欠费通知单》

《商户缴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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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附属医院收费物价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收费与物价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立专门的物价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物价员负责全院的物价与收费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熟悉掌握医院收费政策和规定,积极指导和检查医疗收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反映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认真接待和处理有关收费方面的查询和投诉。

2、医院所有服务项目均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05)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提供相应的正规医疗服务发票。对新开展的医疗项目,由科室填写"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申请表"和"成本测算表",送物价管理员审核后报物价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批准后由财务处通知有关科室执行。

3、及时向收费对象告知收费依据和标准,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在门诊大厅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医疗收费标准,设立门诊、住院价格信息查询电子触摸屏。对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出院结帐时提供收费明细清单,向门诊病人提供药品明细单等。

4、住院病人原则上按照规定交纳住院预交金。现金病人初次交纳预交金标准为:手术病人≥1000元,非手术病人≥500元。医疗保险病人按医、社保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控制在院病人欠费。收费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病区医护人员联系,掌握病人费用情况,病人发生欠费应及时催缴。

6、严格收费部门的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而发生漏、错收,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原则上由当事人赔偿,特殊情况请示领导商定。

篇3:师大分校区地下车库收费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分校区地下车库收费管理办法

一、为了规范地下车库管理,保障学校和车主合法利益,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已经购买地下车库停车位的车主,其停车服务费按照学校招标确定的标准缴纳,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全额收取和管理使用。

三、未购买地下车库停车位,需要在地下车库停车的,分别按以下办法收取停车费:

1.停车12小时及其以下(不过夜)的,按每车每次3元收费,其所收费用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收取和管理使用。

2.停车超过12小时在5天之内,且过夜的,按每车每天6元收费;停车在5天至10天之内,且过夜的,按每车每天12元收费。其所收费用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收取和管理使用。当月停车超过10天(无论是否过夜)的,按短期租用对待。

3.短期租用的,按每车每月300元收费,费用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收取后,其中220元作为资源占用费交学校,80元由负责地下车库物业服务的企业管理使用。短期租用车位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学校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短期租用停车位时,当月不超过15天(含15天)按半月收费,超过15天按全月收费。

四、短期租用停车位,每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如需要续租时,按最新价格办理。

五、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后勤管理部门按其违规金额的3―5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

六、资产管理部门会同后勤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对短期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七、本办法从20**年4月1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