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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会计员岗位职责

2024-07-16 阅读 5368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员岗位职责(八)

1.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2.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3.会计人员对每一项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4.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并妥善保管,对伪造、涂改或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启用会计簿时应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账簿扉页上应附"启用表"。

6.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乱擦、挖补或用药水消除字迹,而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线注销(必须使原有的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7.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纂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纂改会计报表数字。

8.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9.协助管理处完成其它日常工作。

篇2:后勤饮食服务中心会计员岗位职责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会计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二、熟悉饮食中心各环节的经济活动内容,积极协助领导工作,为领导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和有关财务信息。促进中心工作的顺利进展。

三、精通财务软件各个模块的使用及维护,充分发挥财务软件的各种功能,使会计工作达到规范、快捷、准确的要求。

四、熟悉微机售饭系统管理,掌握必要的操作技术,经常核对售饭系统的有关数据,做到账账相符,保证其正确性及衔接性。

五、认真执行中心签订的各项经济目标责任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保证中心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六、严格按照《饮食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审核每一张单据,做好制单、记帐工作。坚决杜绝违反财务规定的会计事项发生。

七、.认真审核各餐厅物资报表,掌握每月经营情况,定期到各餐厅进行库存物资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每月核对物资报表与总账相关科目余额,保证账表相符。

八、审核出纳报送的“现金日报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余额及银行存款余额。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一次核查,保证账实相符。

九、每月根据中心管理规定,计算全中心人员工资、劳酬及加班费等。

十、认真结帐,月底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饮食中心经营核算表”、“管理费用明细表”,报送中心领导和有关上级审阅、监督。

十一、装订、保管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排列存放,以便核查。

十二、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

篇3:学校会计员职责(5)

学校会计员职责(五)

学校会计员是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的会计工作。做好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与出纳员形成辩证统一的协作、制约工作关系。会计员的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令以及与本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会计员有权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学校预算,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各项制度。

2、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应拒绝入帐,对内容不会,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书写不清楚的凭证,应予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等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3、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各种会计帐册。并按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帐时,要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书写整齐,登帐及时,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4、定期核对固定资产、教学及其他主要设备。及时处理添置、调入、调出、报废等事项,做到帐帐相符,帐册相符,帐实相符。

5、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对银行支票要严格控制。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如因签发空头支票而受到银行罚款时,其罚款应全部由会计员负担。

6、根据主管和有关部门规定,定期编报各种会计报表,编制报表时,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不得弄虚作假。

7、会计员有权监督、检查学校各个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收发、计量等工作。

8、上级机关、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来校了解情况或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9、要掌握学校各项收支数据和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分类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从有利于教育事业出发,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当好领导“参谋”。

10、会计凭证、帐簿表册、工资关系、文件资料、会计报表等都要建立档案定期装订,妥善保管,非经批准,不得销毁。

1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要将经管的会计凭证、帐册、文件资料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员点交清楚,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12、经上级机关决定撤销、合并的学校,会计人员要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