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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司机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7209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公尺)、超宽(车身左右0.2公尺)超高、(从地面算起4公尺)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抡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用起重设备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里检查,修理车辆。

篇2:汽车吊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出车前应仔细检查下列部件:

1、丝正自动器和方向盘是否灵活准确;

2、喇叭、开关、刹车是否灵活、可靠;

3、起吊用各种操纵手柄是否灵活可靠;

4、钢丝绳有无断裂、卷扬限制器、吊勾是否正常。

二、驾驶人员不得在行车前喝酒。

三、禁止搭乘非工作人员,行驶中禁止爬车和跳车。

四、吊运时,注意检查工作场地确保周转无障碍物时,方可进行工作。

五、露天作业时,检查土质是否松软,发现不宜工作时应停止或采用宽厚木板加垫等措施,防止陷车。

六、晚间工作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七、不准吊运存压缩气体的的容器(如氧气、乙炔瓶等)。

八、吊车司机要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并应看清指挥手势。

九、吊物要放在重心,保持物件平衡,有歪斜时,应落下调整好后再进行起吊。

十、禁止吊物上站人和吊物从人头上越过。

十一、在电线附近工作时,应距电线10米,防止吊臂碰触电线。

十二、不得用两部汽车吊同时吊运一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起吊时,负荷量不超过两部吊车总负荷量80%。

十三、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吊运埋在地下和互相紧固连接或重量不清楚的物件。

十四、吊工作物时,均应垂直,禁止斜拉、歪吊。

十五、驾驶人员在用摇把起动时,注意摇把反转打伤手臂和头部。

十六、吊车司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

篇3:拉渣汽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作前仔细检查汽车各部位的良好状况,出现机械故障要及时维修,禁止汽车带病作业。

2、汽车在行驶前和行驶中,必须注意人员、道路稳定、过往车辆等情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3、汽车司机要熟悉施工道路特征,在转弯、陡坡及新辟道路处要按规则限速行驶。

4、进入施工现场后,要服从负责人的指挥,严禁进入危险地带停车。

5、装载物料时,要与挖掘机、装载机司机进行信号联系,密切配合,只有挖掘机、装载机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进入或驶出装车地点。

6、卸料时,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大风、大雨雪、大雾天气,禁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