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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7043

1、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操作时严禁戴手套。

2、必须熟悉机床的构造、性能、特点及操作方法,方可操作,徒工操作时师傅要监护。

3、工作前详细检查机床各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工作中机械或电气部位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断电,找有关人员处理。

4、工作中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工件及其它转动部分,以防发生事故。

5、主轴变速、更换齿轮,上下工件及测量工件时,要停机处理。

6、切削时,头部不能离卡盘、刀具太近,以防卡盘爪、切屑伤人。

7、加工脆性材料或高速切削时,要设防护挡板,并戴防护眼镜。

8、使用锉刀或砂布抛光时,身体要平稳,用力不要过猛,同时不要把砂布缠在工件或手指上。

9、清除切屑时要用专用的勾子,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及时处理机床周围的切屑,防止滑伤。工件转动时,不准用棉砂擦拭工件。

10、严禁在开机状态下卡盘,使用天车吊工件时,要把工件捆牢,防止砸伤手脚和砸坏设备。并严格执行有关天车、起重等相关安全规程。

11、工件、车刀必须装牢固,卡盘、花盘等必须装上保险装置,以防发生事故。

12、工件装卸后,卡盘扳手应立即取下,加工细长轴时,应用中心架或跟刀架,加工的棒料如伸出主轴后端过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用安全支架,以防转速高时,工件弯曲伤人。

13、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等突出的部分,身体不要靠近,以防绞住衣服。

14、加工形体不规则的工件时,应安装平衡块,并低速试转平衡后再切削。

15、使用砂轮磨刀时,要遵守砂轮机安全规程。

16、离开机床时要切断电源。

篇2:行车工安全职责

(1)行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上岗证才能单独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学徒工不许单独操作。

(2)熟悉所属行车起重机的用途、装备、操作方法以及保养规则,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必须在行车总电源断开的情况下,进行行车的检视、润滑和修理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装置、轨道和纲丝绳的安全状况,重要部位的连接和使用情况,并对个别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4)在起重机上不得遗留工具和其他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故或损坏机器设备。

(5)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

(6)行车司机必须与地面工紧密配合,只应听从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进行,危险情况下不论由谁发出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位置,不允许用移动大/小车来拖动重物。

(8)大、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速度,在不碰撞挡架的条件下,逐步靠近边缘位置。

(9)驾驶过程中注意左右瞭望,防止与其他行车相碰撞。

(10)涉及安全隐患(如:连铸大包工关不严水口,不许吊下旋转台;渣场行车工不许将红渣罐倾倒在有积水地面。)不准操作。

(11)熟练掌握“十不吊”、“十必须”、“十不准”和“安全确认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劝阻和制止。

篇3:运输队翻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能力,

按“三程”作业。

(二)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对现场及时进行清理,保持现场清洁。到罐笼下部清理淤泥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好,绞车严禁运行,并在上部设好阻车器。

(四)必须在电机车停稳后,进行车辆的连接、摘挂工作,必须在电机车离开罐笼停稳后,方可进行翻转罐笼工作。

(五)翻车作业前,必须对翻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电控及机械系统一切正常、声光联系信号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六)三翻车运行时,行车线路附近严禁有行人及作业人员。

(七)翻车作业时,检查清理好作业现场,上齐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滑入溜煤口。作业人员着装整齐利落,戴好防护用品。

(八)电机车运行前,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人员穿越运行的车辆,打开的大门必须固定牢固,严禁人员在大门附近行走及逗留。

(九)在栈桥上处理车辆轨道等作业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好,绞车停车、停电、扳紧车闸,保证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