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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2024-07-16 阅读 7120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规定

第三章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节员工招聘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公司各岗位任职标准。

第二条任职条件

1、部门经理级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为人正直,以身作则,实际掌握本部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会简单的电脑操作,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管理处主任级

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思路开阔,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话,会简单的电脑操作,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专业上岗证书,有很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管理员

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能听懂宁波话,会简单的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礼貌修养,能吃苦耐劳,交际能力强。

4、文员、内勤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基本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有文档管理经验。

5、工程维修人员

初中以上文化,持有相关工种上岗证书,能熟练操作工程维修项目,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保安人员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力、责任心强,素质高。一星级小区原则上配备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本地保安;二星级小区原则上配备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本地保安;三星级小区配备年龄较轻(原则上不超过40岁)的保安人员,本、外地人均可,退伍军人优先。

7、清卫工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细致周到,能吃苦耐劳,年龄在55岁以下。

8、其他人员

按各部门招聘要求适时制定。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主管领导提出招聘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负责招聘,相关部门协助招聘。

第四条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具有应聘岗位职务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考核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受聘者以政治、身体状况、学历、工作经历(专业岗位需要专业证书)等,以及是否具有为公司长期服务的思想为公司的招聘录用标准。

第五条应聘者应首先填写《某某物业有限公司应聘登记表》,经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程序后考核后方可聘用,进入试用期,试用期内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月工资下浮壹佰元,管理处主任(含)以上月工资下浮贰百元,清卫工在试用期内月工资不下浮。

第六条被录用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由办公室负责工作卡的制作、工作服的发放、《某某物业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的填写,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到相应部门报到。

第七条招聘录用的员工,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件,经办公室验证后,由办公室统一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员工资料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新聘用的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试用期一个月,管理处主任(含)以上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若有不适,双方均可提出解约。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可由部门经理建议、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提前转正。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满,经本人提出申请、部门经理上报、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转入正式员工。经审核工资成绩欠佳者,可延长试用期或停止使用。一般情况下,公司新聘的所有员工,无论其工作岗位,均需到管理处进行见习,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节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调动其管理内员工或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副总经理以上批准,办公室签发《调令单》。

第二条被调动的部门应积极配合员工的调动,被调员工应服从调动,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按指定的时间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节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试用期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要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部门领导签发《员工离职登记表》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好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不予结账。

第二条对平时工作不认真、消极怠工,虽未违反本规定所列的惩处规定,但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员工,由部门主管提议,公司将向其发出《辞退警告书》,限期一个月整改,若在整改期内仍无明显收效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三条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裁减员工时,公司有权决定,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补发一个月工资。

第四条凡员工离职(含辞职、辞退)均无年终奖金。

第五条被辞退的员工或本人辞职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再进入本公司工作。

第四节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新员工的培训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岗前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概况及规章制度,便于使其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章制度。

培训时间为3至5天,培训期间每天提供10元生活补助。

培训内容包括应知和应会两部分:

应知部分:公司历史、组织机构设置、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应会部分:从事工作的技能和工作方法。

第二条在职员工的培训

公司对在职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事务分批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能、技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

培训计划由培训主管拟定,会同办公室安排实施。

第三条凡指定的受训人员,除有特殊情况事先向培训人请假并经批准方能免训外,一律不得不参加培训,否则将从严论处。

第四条所有培训和受训人员均应该做好相关记录,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要求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公司将视培训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对于成绩优秀的受训人员,可呈请选派委外学习或考察,进一步深造。

第五条委外培训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培训。参加培训前需要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合格后,到办公室备案方可予以报销。

篇2: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人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前言

第一条公司与员工及员工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矛盾运动,是公司长期创新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在自由雇佣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长期信任和主动合作关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与内在激励机制的基本特征,也是正确处理公司与员工关系,以解决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规范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之间,长期报酬政策与短期报酬政策之间、留住人才与人才流动之间、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与矛盾的准则。

第一款建立以自由雇佣为基础,以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为特征的长期合作型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体制。

第二款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通过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引入竞争和选择机制。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转换,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淀层。并使人适合于职务,使职务适合于人。

第二条公司认为人力资源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

第三条机会、人才、技术、和产品是公司成长的主要牵引力。这四种力量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机会牵引人才,人才牵引技术、技术牵引产品,产品牵引更多更大的机会,加大这四种力量的牵引力度,促进它们之间的良性循环,就会加快公司的成长。

第四条遵循的原则

第一款遵循公开的原则是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见与协商。抑侥幸,明褒贬,提高制度制定和执行上的透明度。我们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

第二款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潜力,是比学历更重要的评价能力的公正标准。

第三款认真负责和管理有效的员工是公司最大的财富。

第四款每个员工依靠自身的努力与才干,争取在公司提升的机会。依靠工作和自学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依靠创造性完成和改进本职工作满足自己的成就愿望。

第五款在实践中培养人、选拔人,并要培养员工思想上的艰苦奋斗精神,勇于向未知领域探索、勇于以高目标要求的进取精神,及团队精神和坦荡胸怀,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

第六款尊重知识、尊重个性,集体奋斗和不迁就有功的员工,是我们公司可持续成长的内在要求。

第七款公司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在真诚合作与责任承诺基础上,展开竞争,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条件。

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责任者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事管理人员的工作,而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管理者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所属员工。所属员工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评价管理者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第二章员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员工义务

第一款公司鼓励员工对公司目标做贡献。员工应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要求,养成为他人做贡献的思维方式,提高协作水平与技巧。

第二款员工应遵守职责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有节制地暴露因职责不清所掩盖的管理漏洞和问题。

第三款员工有义务实事求是地越级报告被掩盖的管理中的弊病与错误。并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便宜行事,为公司把握机会,躲避风险,以及减轻灾情作贡献。

第四款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七条员工的权利

第一款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基本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

第二款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咨询,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第三款员工对改善经营与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议权。

第四款员工有权对认为不公正的处理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诉,对此,有关人员要尽快予以明确答复,

第五款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不能因此影响工作。部门负责人不得因所属员工保留与自己不同的意见而对其歧视。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基本原则

第一款**绝大多数员工是愿意负责且愿意合作的,是有高度自尊和有强烈成就欲望的。

第二款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点突出的人往往缺点也很明显。

第三款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第四款失败铺就成功路,但重犯同样的错误是不应该的。

第五款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员工的成绩就是管理者的成绩。

第九条考评方式

第一款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期任务。

第二款员工和干部的考评,要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对每个员工和干部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的评价是例行性的考核与评价。工作绩效的考评侧重在绩效的改进上,宜细不宜粗;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的考评侧重在长期表现上,宜粗不宜细。考核结果要建立记录,考评内容随公司不同时期的成长要求应有所侧重。

第三款公司的中层干部要建立定期述职制度。一般一年两次,公司生产经营淡季一次、春节一次。

第四款各部门负责人和普通员工之间都必须实现良好的沟通,以加强相互的理解和信任。沟通将列为中层干部的考评。

第五款员工和中层干部的考评实行纵横交互的全方位考评。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规范

第十条招聘与录用

第一款我们依靠自己的宗旨和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

第二款公司将根据不同时期的战略和目标,确定合理的人才结构。

第十一条解聘与辞退

公司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淘汰机制,建立例行的员工解聘与辞退程序。对违反公司纪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辞退。

第十二条报酬和待遇

第一款公司在报酬和待遇上,坚定不移地向优秀员工倾斜。

第二款公司不会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去满足员工短期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但是公司保证在经济景气时期与事业发展良好阶段,员工的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区域行业相应

的水平。

第十三条自动降薪

公司在经济不景气时期,以及事业成长暂时受挫阶段,或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启用自动降薪制度,避免过度裁员与人才流失,确保公司渡过难关。

第十四条晋升与降职

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以及在工作中增长的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与此相对应,保留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上能下的干部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明白人担负重要的责任。公司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按公司组织目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和甄选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但是,公司提倡循序渐进。

第十五条职务轮换与专长培养

第一款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实行职务轮换制度。

第二款没有周边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部门主管。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不能担任部门正职。

第三款对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岗位相对固定的政策,提倡爱一行,干一行;干一行,专一行。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

第一款公司将把持续的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实现人力资源增值目标的重要条件。

第二款实行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自我开发与教育开发相结合的开发方式。

第五章基本控制政策

第十七条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控制系统和必要的制度,确保公司战略、政策和文化的统一性。在此基础上对各部门负责人充分授权,营造一种既有目标牵引和利益驱动,又有程序可依和制度保证的活跃、高效和稳定的局面。

第十八条原则

第一款分层原则。管理控制实行垂直管理,越级和越权控制将破坏管理赖以对立的责任基础。

第二款例外原则。凡具有重复性质的例常工作,都应制订出规则、程序及作业指导书,授权有关人员处理。部门负责人主要控制例外事件。

第三款公司坚决主张强化管理控制。同时也认识到,偏离标准的行动未必一定是错误的;单纯奖励节约开支的办法不一定是一种好办法。公司鼓励员工和部门负责人在控制系统不完善的地方,在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的时候,按公司宗旨和目标的要求,主动采取积极负责的行动。

篇3: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人事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EE发展总公司根据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经贸办对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领导体制比较健全,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和总公司集团化管理体制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EE所属企业。

第二条中国EE发展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总公司高度集中下的分类分级垂直管理。总公司人事本部(以下简称人事本部,下同)为总公司对EE系统实施全面人事管理的执行部门,采取对口业务分类分级垂直管理的体制,负责EE系统中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任免、人员调配、人力资源开发、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险、奖惩、教育培训的全面综合管理。

第二章EE所属企业分类

第三条EE所属企业分为专业公司、驻国(境)外企业和办事机构(简称驻外机构,下同)、子公司、其它所属企业四种。

专业公司分为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

第四条专业公司独资、控股兴办的企业为专业公司下属企业;子公司独资、控股兴办的企业为子公司下属企业。

第三章机构与编制

第五条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将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报人事本部审批后执行,专业公司应将下属企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因业务发展确需增加机构及人员,应及时将拟增加的机构及职能报人事本部,待人事本部审核、报请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精兵简政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第七条EE所属企业应于每年一月十五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将本企业的人事工作计划及人员基本情况报人事本部。

第四章工资管理

第八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要根据当地情况、企业效益、年度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标准,并须先将其工资方案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子公司、专业公司应将下属企业工资方案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第五章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聘任、解聘

第九条EE所属企业各级领导岗位均实行聘任制。

第十条以下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包括未正式聘任的负责人)由人事本部考核管理,总公司总经理聘任、解聘:

(一)专业公司及驻外机构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届(总经理;

(二)子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及驻外机构部门一级经理。

第十一条子公司的副总经理由该企业总经理提名,经人事本部考核,总公司总经理聘任、解聘。必要时,总公司总经理可以直接聘任和解聘子公司的副总经理。

第十二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总经理由专业公司总经理提名考核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核,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批复各专业公司聘任、解聘,副总经理由各专业公司总经理考核、聘任、解聘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第十三条有独立人事权且设有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其人事部正职负责人由总公司人事本部派出入员担任,其财务部正职负责人由财务本部派出入员担任,其他部门一级的经理由各专业公司考核、聘任、解聘后报人事本部备案。

第十四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应遵照总公司分类分级垂直管理的体制,派出人员担任其下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及基本情况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必要时其下属企业可以由人事本部视情况核准设立人事部,似乎本部可派出人员担任此下属企业人事部负责人。

第十五条子公司部门一级的经理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考核聘任、解聘后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备案。

第十六条上述各级管理岗位的聘任、解聘均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任

应由总公司总经理聘任的领导岗位人员,首先由总公司总经理初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一级领导岗位人员,可由该专业公司提名并将推荐材料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其进行审查考核,填写领导岗位聘任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负责办理聘任手续。

(二)解聘

应由总公司总经理解聘的领导岗位人员,由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和总松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人事本部向总公司总经理提交解聘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事本部负责办理解聘手续。

第六章总公司人员外派

第十七条总公司委派总公司正式职工(含专业公司人员)长驻京外EE所属企业各级岗位工作的人员为总公司外派人员。人事本部负责外派人员的组织、协调、考核、报批。

第十八条总公司外派人员由所在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名,人事本部根据外派岗位的需要审核、考核,并拟制外派人员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外派人员持人事本部和所在部门的联合通知到外派单位报到。

第十九条总公司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总公司(关于派往外地专业公司(企业)工作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及休假的规定)办理,外派工作结束后恢复原单位原岗位工作。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EE所属企业人事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一条下列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调入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直接管理:

(一)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以下(含部门一级)级别的全体职工;

(三)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部门以下级别(含部门一级,总公司外派人员除外)全体职工的人事档案由该专业公司人事部管理。

有独立人事权,但暂未设人事部门的专业公司副总以下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人事本部代管。

第八章各级领导岗位人员的考核

第二+二条人事本部组织总公司有关部门对人事本部考核范围的领导岗位人员每年进行1至2次考核评议。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考察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上述管理人员提出聘任、解聘或奖惩的建议。

每年总公司管理部门应于一月十五日前将对总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的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汇总,人事本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领导岗位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奖惩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三条考核的依据和内容:以国家干部政策;有关劳动法规、总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德、才、勤、绩等四个方面的全面考核。

第二十四条考核的办法:群众评议、个别谈话、开座谈会、民意测验等。

第二十五条下列领导岗位人员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和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两次回总公司向总公司领导和管理部门述职:

(一)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正职负责人;

(二)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副总经理福)职人员。

第九章人员管理

第二十六条EE所属企业必须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各类人员的招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严格考核。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遵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专业公司下属企业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EE所属企业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地有关规定并参照总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的特点及具体情况并参考总公司《劳动合同文本》的条款制定。

第十章建立幢全备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驻外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并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报总公司人事本部审批,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应报人事本部备案。这些规章制度原则上应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1、劳动合同制实施方案。

2、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工资管理办法。

4、奖惩办法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