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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

2024-07-16 阅读 2404

一、生产过程

水泥的种类很多,常用的有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等几种,此外还有特殊用途的耐酸水泥、筑坝用水泥等。随品种不同,原料也有所差别。主要有石灰石、黏土、火山泥、页岩、铁粉、煤炭、矿渣、石膏、硅藻土等。生产方法有水法、干法两种,干法与湿法的区别,主要是原料加工处理方法不同,干法是石灰石粉碎后,要同黏土、铁粉、煤等原料经过烘干、配料后进入细磨。湿法时则不需要烘干,将原料加水磨成泥浆,泵入原泥地,再送入窑中烧成。烧成设备有立窑、回转窑之分。

二、职业危害因素

1、水泥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主要粉尘,从原料粉碎、细磨、烧成、成品水泥细磨,直到水泥成品包装、运出等,所有的设备和运输系统都产生粉尘,粉尘不但污染作业场所,而且从烟筒放出去的每小时以吨计的大量粉尘,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烧成以前,工人所接触的是原料粉尘,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烧成以后工人所接触到的粉尘是成品水泥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5%。水泥粉尘能否引起尘肺,国内外曾有争论,但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结果表明,水泥引起的尘肺已被证实,我国已将水泥尘肺列入职业病名单。

2、高温和辐射热主要存在于烧成车间。噪声和振动则存在于整个生产过程中。

三预防措施

1、从表面上看,水泥生产中的职业危害控制措施主要是防尘问题,但实践证明,为了解决粉尘的危害,首先要从生产技术的革新、生产流程的合理化、生产设备的密闭化开始。造成车间内外环境严重污染的粉尘,都是水泥厂经过加工、制造出来的原料、成品,大量流失是不经济的,生产“粉尘”状成品的企业,不严密控制“粉尘”,甚至造成危害,是没有道理的。那种开放式的原始生产方法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国内一些水泥厂就是通过企业技术革新,调整生产流程,使之合理化。

密闭所有发尘设备,不但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也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大大降低了。否则,混乱的生产流程,开放式的生产设备,人力的运输工具,是根本无法防尘的。

防尘设备必须在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重点是各种粉碎设备、运输设备和包装机。粉碎设备的防尘措施,应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系统解决。

运输设备,关键是密闭,必要时,可辅以减压为目的的通风措施。包装机由于需要有包装工配合操作,因此无法将装袋口密闭,可以用右侧方吸出或下方吸出的通风装置来控制。

2、防暑措施。水泥厂的高温作业主要在燃烧和烘干作业中,可因地制宜地采取隔热、自然通风和局部通风等措施。

篇2:电动机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危险性对应预防措施

电动机生产的工艺十分复杂,包括机壳制作、线圈绕制和嵌线、线圈浸渍处理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是线圈浸渍处理过程,主要包括预烘、浸漆和干燥三个工序。

1.火灾危险性

(1)浸渍液在过滤、倾倒、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静电,若未能及时开释而累积成高压静电,将会引发危险。

(2)当采用电热法进行预烘操纵时,若温升失控可能导致火灾。

(3)热浸渍和预烘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可燃、易燃气体,当浓度达到一定程度,遇明火或电弧极易发生燃烧爆炸。采用真空加压浸漆法时,由于未采用惰性气体作保护,高压混合气体在反复循环使用中一旦达到其爆炸极限时,就可能发生爆炸。

(4)干燥操纵过于急促,浸渍后的线圈液滴尚未干即行干燥,采用电热丝干燥时余液滴落等原因都可能引发火灾。

2.预防

(1)预烘工序最好采用水蒸汽加热或真空加热,并根据尽缘材料的耐热等级、预烘设备和线圈结构来控制预烘的温度和时间,防止预烘温度过高、时间过长而发生火灾危险。

(2)采用热浸法进行浸漆操纵时,热浸车间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室内保持良好透风,风机叶轮应采用有色金属制造。车间内严禁一切明火与能产生火花的操纵,所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接地。用甲苯清洗芯轴时,动作要轻,以防溅出,不得用合成纤维揩拭芯轴。大型转子要使用行车吊运,行车运行要缓慢、稳妥。漆缸内漆料和稀释剂不能加得太满,滴落在地板上的漆垢要及时定期清除。漆缸要加盖放置,工件取出后要立即盖好。浸好的工件,应先置于透风处晾干后再进行干燥。

(3)采用真空加压法进行浸漆操纵时,除要做到热浸法的防火要求外,还应留意:选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浸渍用的漆液应经常化验、过滤,消除其中的杂质;倾倒漆液时要用金属网过滤,倾倒量应小,搅拌时应缓慢,避免产生静电。

(4)干燥时,烘房要保持良好的透风条件。若采用机械透风,轴流式鼓风机应采取防爆装置,送进烘房的热风不得循环使用,烘房应带有无插销的弹簧门。最好采用蒸汽加热、热风干燥或真空干燥等干燥方式,避免采用电热丝干燥,以降低火灾危险性。必须采用电热丝加热时,电热丝要与工件完全隔开,每隔一小时测温一次,防止浸液滴落在电热丝上引发燃烧。干燥温度由低升高要平稳,使溶剂能缓慢蒸发,不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干燥时最高温度勿超过尽缘材料的耐热答应温度。

(5)烘房检验时,动火前应先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检验室应保证透风良好,靠近浸缸设备间的动火设备管路应全部拆除。浸缸必须抽成真空,并将漆缸移出动火检测现场。

(6)生产性质相近的单元操纵如预烘、浸漆、干燥等宜集中于同一防火建筑物内,便于生产和治理。

(7)现场浸漆所需的漆料、稀释剂等应根据用量随用随领,其储存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后要加盖密封,存于金属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