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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副总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内容

2024-07-16 阅读 4838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安排部署机电范围内的地质防治水工作。

3、落实执行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及对排水设备、探放水设备(钻、物探设备)的购置工作,定期带领机电科人员对探放水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参与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地质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地质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

篇2: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地测防治水科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1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协助技术矿长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参加编制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4条落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第5条参加矿井长远规划、生产接续、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费用计划编制。

第6条组织技术方案制定、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7条实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分析影响安全因素,对生产技术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第8条参加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9条参加矿井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10条组织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统计、台账管理,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上报各种数据、资料和报表及台账。

第11条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探放水科研攻关。

第12条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井下,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制止“三违”。

篇3:地测防治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地测组织职责范围

地测组织范围为:井上、下测量工作,掘进给向巷道贯

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通知单;巷道标定工作设计图、绘制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主要保安煤柱图、片面断面图、井底车场图、储量图等。收集地质资料,编制地质报告,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收集矿井水文资料,编制矿井水防治预案,矿井水情水害预报,参加防治水工作,调查、分析矿井周围废弃及相邻矿资料。

?二、地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1、积极参加矿、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安全培训。

?2、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需要打中、腰线的巷道,要及时打中、腰线,并保证中、腰线质量。中、腰线距碛头不超过20米。

?3、每季度对新完工的巷道进行一次经纬仪测量,认真计算准确上图,及时、准确上报每季度的采掘工程交换图。

?4、协助搞好井下采、掘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和技术管理。

?5、及时、准确标定巷道开门位置,巷道贯通提前发出通知书。

?6、及时、准确标定回采工作面采止线,并向生产部门发出停采通知书。

?7、按规定及时提供各类地质说明书。

?8、积极和采、掘生产部门联系,搞好地质预报。

?9、严格遵守矿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防治水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积极参加矿、部门业务学习及安全培训。

?2、坚持连续水文观测、记录。

?3、在洪雨季节做好水情、水害预报。

?4、坚持每月参加矿防治水安全检查。

?5、收集水情、水害资料,了解周边煤矿水情、水害情况。

?6、积极参加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严把工程施工质量关。

?7、洪雨季节坚持24小时值班监察制度。

?四、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地测人员在标定中、腰线时应积极同掘进队联系、沟通,防治发生工程责任事故。

?2、地测人员应积极深入生产现场,与采、掘生产部门联系,了解、收集地质资料,搞好地质预报。

?3、当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较大时,应与生产部门沟通,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

?4、当发现井下有透水预兆时,应通知生产部门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5、经常同机电部门联系,了解矿井排水系统运行状况,洪雨季节前督促其加强排水设备检修,确保设备完好。

?6、经常与周边煤矿联系、了解采、掘工程现状,防止发生超越矿界引发安全事故。

?7、洪雨季节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水情,反馈水情。

五、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及时收集、整理井下各类地质资料,并分类归档。

?2、整理出来的资料必须送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3、矿井测量成果报告必须送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4、各类矿图绘制完成后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5、巷道开门、贯通、停采、复工等通知单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

?6、地质预报水情水害预报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

?7、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

?8、《地质报告》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有审批签字。

?六、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罚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违纪行为。

?2、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

?3、工作中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要求执行,保证工作质量。

?4、发生地测防治水事故后,要立即深入现场,了解、分析原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对发生的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6、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奖金金额为1000-5000元。

?7、对工作中违章违纪者按50-100元处罚,工作中不负责造成事故的罚款500-1000元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七、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及时整理,每个季度至少整理一次。

?2、结合生产现场经常分析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3、地测防治水资料必须归档保存于资料室,并有兼职保管员。

?4、根据生产安全需要,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八、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每月26日为矿井防治水安全检查日。

?2、每年洪雨季节前要对矿井附近老窑废区进行一次水害隐患大检查。

?3、坚持水情、水害年预报、月预报工作。

?4、对检查中发现有水害隐患的,要实行跟踪管理,直至消除隐患。

?5、对防治水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九、地测防治水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

?1、设备、仪器、工具、由矿同意购买,由总工办统一管理。

?2、工作中需要的工具、仪器上班前到总工办领出,使用后及时交还。

?3、使用过的工具、设备、仪器要及时清理、保养。

?4、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检修,无法修理的设备要报矿技术负责人,经其同意后才能报废,并造计划重新购买。

?5、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仪器使用说明要求操作,不按要求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按20-50%赔偿。

?6、新购设备、仪器、工具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才能入库。

?7、各种设备、仪器、工具未经矿领导书面同意,严禁私自外借。

?十、安全管理检查验收组织、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

?1、每月26日为安全管理检查日。

?2、地测防治水安全检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成员为相关技术人员及地测防治水成员。

?3、每月必须对水害隐患、放水设施、巷道贯通措施等进行检查。

?4、洪雨季节前要对矿井附近老窑废区进行水害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月上旬必须对矿井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一次。

?6、矿对在地测防治水安全上成绩突出的给予1000-5000元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造成安全事故着根据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