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书保证系统线路与设备的正常连接。
2.保证系统中的所有缆线均挂在电缆钩上,不得落地。
3.确保分站正常工作。
4.保证所有探头安放位置能正确反映该测点的实际情况。
5保证井下的系统设备没有冷凝。
6.保持井下设备清洁,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观测、使用。
7.及时对各种探头进行标校,并做好设备维护、标校记录。
8.保证及时回收、移动监测设备,确保设备完好,不得丢失。’
9.对破坏井下监测设备的行为和个人有权进行处罚。
10.及时与地面工作站联系,确保监测系统正常工作。
篇2:安全监控系统维修制度范本
1、及时检查维修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主机装置,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2、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并建档存查。
3、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安装和维修计划。
4、井下设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应反映到地面机房,如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矿长,并召请县煤管局或煤科院驻宜办事处联系,并作好记录。
5、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维修。
7、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8、传送信号电缆要求悬挂整齐,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矿车碰断,挤断以免信号中断。
9、瓦斯探头定期校对。
篇3:安全监控系统维修管理制度
1、及时检查维修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主机装置,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2、及时、认真、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并建档存查。
3、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安装和维修计划。
4、井下设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应反映到地面机房,如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不能处理,应及时报告矿长,并召请县煤管局或煤科院驻宜办事处联系,并作好记录。
5、监控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
6、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达半年时,必须送出井外维修。
7、维修人员对安全监控装置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障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8、传送信号电缆要求悬挂整齐,高度不得低于1.6米,防止矿车碰断,挤断以免信号中断。
9、瓦斯探头定期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