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别墅区装修管理规定
花园(小区)别墅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小区施工管理,保证建筑物的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区的美观和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结合“**”小区物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房屋装修遵循先申请,后施工原则,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与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管处申报办理装修手续,装修负责人到该公司财务部交纳装修履约金。
2、业主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履约金的付款凭证到物管处详细、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由物管处进行审批同意。
3、作为业主聘请的施工单位,需具有一定资质,并向物管部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施工许可证等复印件备案,以确保工程质量,方便后期开展工作,上述证件齐全方可入场施工。4、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小区,严禁一证多人使用。(装修人员需交一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装修管理要求:
(一)装修期限
业主应在规定时间(自验收接管2年)内对房屋进行装修。对逾期不装修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室内出现的问题物管部不负责协调处理。
装修期限原则上控制在90天之内,如需延期,业主应提前向物管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装修时间
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内进行,星期六、星期日时间早9:00―12:00,下午14:00―18:00,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如在装修前期,无业主入住时,装修时间也可适当延长(但须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物管部将派管理人员对正在装修中的房屋进行不定期检查,装修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物管部人员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业主装修管理:
(一)室内部分:
1、严禁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楼梯等主体结构部件,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
2、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不得随意凿动卫生间地面,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屋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乱接水管,乱改电路,若改动出现问题由业主负责。
3、严禁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严禁乱改动房屋原有门、窗。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楼面装修设计荷载不得大于150KN。
4、在封包和拆改水电路改管线及配套设施时,业主必须监督装修施工企业按规定重点部位(如:厨房、卫生间有存水湾处),必须预留检查孔,(不小于30×30cm)并方便拆卸。否则,物业在维修时发生的损坏由业主自负。
5、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物管公司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改动过的卫生间、厨房防水物管处不负责维修处理。
6、严禁在房屋内安装动力设备。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工作,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严禁私拉乱接偷用水电,不得擅自使用380伏三相电,线路安装必须接地,并做好绝缘处理。
(二)室外部分:
1、不得改动外墙、窗户及门的样式、规格和颜色,不得在阳台上私搭乱建,不得在外窗安装防盗笼、晒衣架、遮雨棚、如需安装防护栏,须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导下在室内安装,以保持整个小区房屋外观的统一。
2、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擅自封闭露台。
3、未经物管部批准,业主不得私自上楼顶安装太阳能及其它设备。
4、业主需要装饰外墙的(如做门头、广告牌等),必须在物业公司的指导下装修。
5、未经申报、同意,不得私自接驳和移动电源线路。
四、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存放、运送:
1、运送材料、清运垃圾,须采用编织袋袋装,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堆放。
2、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外运费及装修管理服务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3、装修材料顺放在户内,严禁向窗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抛散堆放装修垃圾或装修材料。过道上或楼内其它公共部位禁止堆放装修垃圾,如有违反规定者,物管部有权对其处理。
4、若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时,对墙面造成大的划痕或损坏公共设施,应负全部责任。并在搬运完时,及
1、业主交纳部分标准:1000.00元/户。时清扫走道。
5、严禁向窗外抛装修垃圾或把垃圾倒入下水道、景观沟渠。违者罚款500―1000元。
五、装修履约金:(其装修垃圾清运费、管理费、楼道恢复费详见装修管理协议)
2、装饰企业统一交纳1000.00元整。
3、装修押金的退还:装修登记完工3个月后符合条件给予退还。
六、违规责任
1、违反第一条有关规定除责令其限期恢复,扣除保证金外,对装修业主(业主)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企业(对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下罚款。
2、违反第二条有关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装修企业(住户)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未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管部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至全部押金的处理。
5、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6、装修造成他人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由装修业主(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7、装修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使用安全或公众利益的报相关部门处理。
篇2:X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20**]第100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平层)、3000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2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²。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篇3:某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物业公司将严格执行建设部[20**]第100号令,对无《资质证书》的装修企业禁止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私自装修。
⑴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人委托书等有关复印证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包括:
◆施工图纸(平、立面图)。
◆地面设计资料。
◆厨房、卫生间、洗衣房给排水系统设计图。
◆电器施工图。
⑤装修期限。
⑥增加楼面荷载,应向原设计单位提出并得到批准。
⑦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
⑵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⑶交纳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各项费用如下:
①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平层)、3000元/户(跃层)。
②装修公司缴纳装修监管费:2元/平方米。
③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
④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
⑤住户交垃圾清运费2元/m²。
⑷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留底)。
②壹寸证件照每人壹张。
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向业主办理房子交验手续。
⑹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房管员、保安员及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进行。
⑺退还装修保证金。
装修过程中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核发的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装修施工审核符合要求的,水电等改动部分无异常问题,经业主签字认可后,六个月或供暖试压运行后可退还装修保证金。
⑻装饰装修的保修
装修完毕,装修企业应向业主出具质量保证书。主要保修内容是:住宅室内保修期最低为两年,卫生间、厨房防渗漏保修为五年。
二、装饰、装修规范:
㈠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业主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保障中心工程部审定后批准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晾衣架、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电子防盗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围墙栏杆和花园用途。
3、不准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和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然气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8、根据室内地面荷载,不得用砖、大理石等超重材料进行装修。
㈡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22: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
㈢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得进入客运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得直接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的地点,由服务管理中心统一运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墙体打空调孔,经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施工,费用业主承担。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造成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并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向管理公司申请。
㈣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装修施工许可证需贴示于装修物业的户门上,以便检查,一户一证。
3、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4、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并按过期天数每天追交5元的违约金。
5、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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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修管理规定理部门报告,直至取消企业在物管区域内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造成的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6、装饰、装修完毕,施工企业和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验收时,应交回《装修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50元/证。
7、装修完毕,从装修企业保证金中视情况扣除150-200元,用于维修装修期间造成的公共部位的损坏。
三、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装修公司(业主)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物业公司或装修人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修复,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3、装修发生违章行为,业主、装修公司均为第一责任者,均应独立承担责任损失和接受处理。
四、违章装修处罚办法
⑴业主、装修企业未申报或虽申报而未经同意进行装修以及委托无资质的企业进行装修的,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⑵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1、者处扣罚装修企业1000元违约金,并恢复原状;违反2、3、4、7、8中任何一条者扣罚装修企业50―300元违约金。并责令改正、赔偿、恢复。
⑶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5条者,造成不利维修、抢修等后果,由业主承担责任。
⑷违反装饰、装修注意事项第6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⑸违反施工规则第1、11条,处装修企业扣罚违约金500―1000元。
⑹违反施工规则第2、9条者,扣罚违约金50-100元。
⑺违反施工规则第4、6条者,扣罚违约金50-200元。
⑻违反施工规则第5、7条者,扣罚违约金100-200元。
⑼违反施工规则第8条者,扣罚违约金100-300元。
⑽违反监理、验收第2条者,给予停水、停电处理。
⑾违反监理、验收第3条者,被视为丢弃物给予清理。
⑿使用有毒、可燃及刺激性气雾材料,向公共走道排放,经指正不更改者,扣罚违约金1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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