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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项目物业装修管理工作程序

2024-07-16 阅读 8909

1总则

1.1由于大规模的业主装修一般在物业入伙后的一段时间里,因此对物业装修的管理是前期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1.2规范、严谨的装修管理,可以避免因装修而影响物业安全、社区秩序、社区环境及邻里关系等。

1.3相关定义

1.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工业厂房、商铺、办公楼等装修项目。

1.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2相关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特殊项目装修及改变原房屋结构的住宅装修。

2.2管理处主任负责一般住宅项目装修的审批。

2.3专责工程人员部门负责审核施工设计图并实施施工工程检查及验核。

2.4客服主管部门负责接收申请、查验资格、办理证件及文档管理。

2.5保安主管部门负责特殊项目的审批并实施施工安全检查。

2.6财务部门负责收取装修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3工作程序

3.1前期准备

3.1.1资料准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装修指南;

b)办理装修须知;

c)办理装修流程图;

d)装修管理协议;

e)装修人员出入证;

f)表格(装修申请审批表、装修人员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动火许可证、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

3.1.2人员分工:管理处须指定专责的工程人员,负责一般项目的工程审核及装修过程的监管。新建项目在入伙与装修交叉、装修户较多的情况下,可进行临时分工,以确保装修的有序进行。

3.2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3.2.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服人员确认其业户身份后,即向业户提供《装修指南》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3.2.2专责工程人员需认真审查业户提交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3.2.3专责工程人员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管理处主任审批。

b)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并签字后交业户,要求业户修改施工设计图,另行申请。

3.2.4管理处主任在收到工程人员审核后的《装修申请审批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业户的装修申请进行审批;对特殊项目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总经理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工程人员处理。

3.2.5专责工程人员对管理处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表按3.2.3b)的规定处理。

3.2.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专责工程人员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3.2.7业户和施工单位到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等费用,并由管理处人员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3.2.8管理处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向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3.3装修施工的监控

3.3.1监管人员组成:工程人员、保安人员。

3.3.2监管方式:装修现场及公共区域巡查,人员物资出入控制。

3.3.3监管内容

3.3.3.1工程人员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装修项目是否在申报范围内;

b)是否擅自改动原有系统(空调、对讲、水、电、消防等);

c)现场防火措施;

d)工程进度及安全措施;

e)违章的及时处理;

f)装修项目是否按审批要求执行。

3.3.3.2保安人员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b)检查现场防火措施(是否有灭火器等);

c)高空坠物;

d)环境污染(卫生、噪音、刺激性气味);

e)装修现场是否符合物业分公司规定;

f)施工时间是否按规定执行。

3.3.3.3人员物资出入控制

a)对施工人员的出入管理;

b)对装修材料及工具的出入控制。

3.3.4巡查人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时,及时上报管理处,管理处向业户及施工单位发送《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并按与其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违规条款处理。

3.3.5装修监管过程须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装修完成后该表与相应的业户装修资料一起存档。

3.4装修完工后,管理处应通知业户或施工单位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

3.5对其他业户或公共部位、设施可能存在影响的装修,管理处按《装修指南》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3.6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3.6.1装修完工后,施工单位与业户应通知管理处进行竣工查验要求,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工程(含特殊项目)必须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管理处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批准申报的项目予以查验。合格的由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申请审批》的竣工查验栏签字;若不合格,则提出整改意见,直至查验合格为止。

3.6.2查验合格后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保证金,施工单位的保证金于装修查验合格三个月后,再经管理处复验确认无装修质量问题,扣除有关费用款项后,方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相关文件与记录

4.1装修指南

4.2装修管理协议

4.3办理装修须知

4.4办理装修流程图

4.5WDWY-FR-MM7701装修申请审批表

4.6WDWY-FR-MM7702装修人员登记表

4.7WDWY-FR-MM7703施工许可证

4.8WDWY-FR-MM7704动火许可证

4.9WDWY-FR-MM7705装修巡查记录表

4.8WDWY-FR-MM7706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

篇2: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装修管理规定【1】

一、装修范围

业主(办公公司)应严格按照申报并经批准的装修范围和要求进行装修,应委托具备装修施工资质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二、装修申请

业主(办公公司)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提交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装修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

三、装修审批

1.业主(办公公司)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7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上报物业管理处,同时交纳装修管理的有关费用(装修押金),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标准》。

2.业主((办公公司)收到批复后,应带领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管理处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后,方可装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处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切实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处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装修公司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行业规定,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由装修公司申请。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节假日必须停止施工,特殊情况以管理处通知为准。

5.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由管理处颁发的《临时施工工作证》,随时接受并配合管理处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6.装修单位内每50平方米配备CO2干粉灭火器一个(2

篇3:物业区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范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检查与管理

--物业区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

1.装修方依法享有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自主权,非业主的使用人对房屋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先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时应避开周围住户正常的休息时间,以免产生的噪声或震动扰民;装饰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自行或请人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乱丢乱倒。

3.房屋建筑管理单位监督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4.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5.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造成相邻房屋建筑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方必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6.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主体结构经验收质量不合格,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且未进行修缮加固,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得进行装饰装修。

7.房屋建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自作主张改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房屋建筑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开窗。

8.承重结构变动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其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施工。

9.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应依设计施工,严格工序管理,并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10.装饰装修时不可以将没有防水性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11.装饰装修时不得拆、改承重墙,或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将雨水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不得擅自拆或改供暖、煤气、管道及其他配套设施,不得改变消防设计功能,不得拆改、封闭、堵塞消防设施。

12.装饰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原有的节能设施或降低节能效果。

13.装饰装修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公共部位和设施。

14.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符合有关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相关标准。

15.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或建筑物配件要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没通过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16.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的执法检查,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要符合物业规划、消防、卫生防疫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公安消防、房产、工商等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进行监督和检查。

17.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情况或工程中存在着影响公众利益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隐患,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任何一方或个人都可以对其进行检举、投诉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