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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工作职责内容(慈善总会)

2024-07-16 阅读 4795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会长或受会长委托的副会长召集,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和审查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2.执行本会章程及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审查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

4.听取和审

篇2: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篇3:常务理事会职责(红十字会)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向理事会推举名誉副会长的人选。

2.提出修改章程的议案。

3.审议年度工作报告、计划和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并向理事会提交专题报告。

4.向理事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的议案。

5.聘请名誉理事。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