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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4-07-16 阅读 9587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篇2:安全生产标准以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现代化工业生产高速发展,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由于大量使用电器设备和大功率设备,以用采用高温、高压的生产工艺,或在恶劣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而且由于在空中、海上、地面以及地下采用大流通量、高速的交通工具进行人流、物流的运送,因此极易发生触电、火灾、爆炸、沉船、撞车和坠机等恶性事故。近年来,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工业、交通事故不下5千万起,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当于世界各国国民经济总产值的5%。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设在印度博帕尔的农药厂所发生的工业有毒气体泄漏事件造成巨大损失,一位印度专家说,这次灾难相当于印度在和平时期遭受的一次战争规模打击。我国由于安全生产问题造成的恶性事故也非常让人担忧。目前,世界各国均十分重视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安全标准化工作。

所谓安全标准,就是以保护人和物的安全为目的所制定的标准。安全标准包括安全色、安全标志、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与质量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安全生产管理等关于安全的规定。各类岗位的安全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都属于安全标准中的管理标准,是安全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标准在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是强制性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简称《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障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标准化法》又对涉及安全的标准的实施做出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由此可见,《标准化法》对安全标准给予了相当高的法律地位。

对于安全标准的实施,世界各国通常由政府授权给标准化管理机构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监督。在实行产品合格认证制的国家中,还规定涉及安全的产品,包括劳动保护、个人用品、玩具、锅炉和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家用电器,必须进行安全检验,并只有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认证标志后才允许在市场上出售。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基本概念

企业安全生产领域的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厂矿企业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而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因企业的类型不同、生产的产品不同、危险程度不同有多种类型,但其内容苦基本上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制度。

2.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

以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例,根据原化学工业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组织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出25条安全管理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止急性中毒和抢救措施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规定;安全装置与防护器具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筑与安装安全管理制度;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各类事故管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液氨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各种安全票证管理制度;生活煤气安全技术及管理制度;发运液氨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及作业标准;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等。这些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使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此,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肯定做不好的。

3.主编单位及编制程序

以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例,主编单位由集团公司安全部门担任,该主编单位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精神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吸取国内外同类企业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分工进行编写。编写完毕后,由主管该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再交给编写者修改,修改完毕后提交集团总工程师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再进一步充实完善,最后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以企业红头文件发布实施,在整个企业集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产生厂规、厂法的效力。

4.标准、制度与安全管理的关系

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安全制度、贯彻安全标准的过程,因为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安全标准在这个系统中具有目标性、集合性、层次性、动态性,这些性质特点决定了安全标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系统效应。安全制度是要求劳动者或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它具有科学性、强制性、法律性、大众性,这些性质特点决定了安全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法制效应。劳动者只有遵守安全制度,才能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向新水平。企业有了一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又制定出一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劳动者才能在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有章可循,管理者才能在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而安全标准越科学、安全制度越合理,企业的劳动者操作起来越得心应手,企业的管理者执行起来越应用自如。那么,这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就是相当高的。

篇3: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内容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一般称之为“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我国《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对“三同时”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产使用,防止事故损失,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三同时”制度的建立,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产运行,确保物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

“三同时”制度和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结合起来实行,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两者结合起来实施可使新项目做到更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潜在的危害,真正作到防患于未然。

“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设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职业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预期效果及评价等。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