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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8410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篇2:汽车修理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JT/T-20**)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一切违章作业。

2.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对所修车辆必须安(GB)安全要求,保质保量;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质量求生存”的方针:为本厂和用户负责。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并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听从生产指挥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对安全技术的正确指导;

5.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包括设备和操作)应立即向安全员或上级领导报告;

6.必须向厂做个人安全防范措施,签订安全合同,并保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合格率;不得有任何人随意私动车辆。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汽车修理工

一、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矿井汽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其的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二、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维修车辆技术性能达到完好标准。

三、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车辆及相关车辆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四、清理所维修车辆的现场,排除防碍工作的杂物,检查周围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