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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16 阅读 1760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严禁班前、班上饮酒和有醉意上岗驾驶。行车时不准饮食和闲谈。

2、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3、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程”。驾驶室不准超额座人,并听从路警人员的指挥。

4、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5、出车前应对车辆机械状况及制动装置是否正常完好,作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出车。出车时必须携带三证,即驾驶证、行车证、养路费通行证,方可出车。

6、确保行车安全,必须做到马达一响集中精力,车辆一动想倒人民群众,起动前必须鸣喇叭。

7、行车中要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堵气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交会车时礼让三分,即先慢、先让、先停,做到文明开车。没有随车人员指挥,不准倒车。

8、辆车进出厂区要慢,时速五公里行驶,过交叉路口要鸣喇叭,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周围和高空障碍物和人员动向。

9、夜间行车要适当控制车速,不准因夜间无人、车少而开快车。下雪冰冻路面出车,要更注意安全行车。

10、夜间经过僻静地点,注意行人和无登车辆及交会车。精神疲倦和眼花时,不准继续开车。

11、必须按车辆载重量载货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公尺)、超宽(车身左右0.2公尺)、超高(从地面算起4公尺)装运。如有超装现象,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12、装载物品要捆扎牢固,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不准人货混装。

13、对装卸工的装卸物件中存在影响安全行车的因素,有权装卸工提出,使其纠正后再开车。

14、货车载人时,禁严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并严禁坐人,严禁在人员稠密和重要交叉口及危险区域停放。在行驶途中停放时,车上不准断人因有值班人员。

16、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不准敞开车门离去。

17、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18、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和加油站时,要装带阻(消)火器,同时严禁吸烟。

19、车长或指定随车人员,必须协助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协助人员不准睡觉或闭目、大声讲话和开玩笑,应集中精力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并及时扬旗或做手势。

20、收车后应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制动装置的可靠性。

21、随车备用的机修工具,必须保持完好,有缺损未经修复,不准使用。

篇2: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第一条为了强化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证全院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根据局、院安委会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的精神。制定本安全责任保证书。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员保证自觉履行下列安全行车职责:

1、机动车驾驶员对安全行车负有直接责任,因此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局、院各项安全行车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出车时证件携带齐全,按派车单执行任务。.

4、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安全检查制度。完成任务后及时检查车辆,并向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时维护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做到文明礼貌,按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开冒险车。

6、通过交叉路口、桥梁、隧道、漫水路段、繁华闹市、弯道、坡道及危险路面要减速靠右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做到礼让“三先”。情况不明,不盲目强行通过。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将车交其他驾驶员驾驶,离开车辆时,要将电路开关钥匙取下,拉好手闸,锁好车门。

8、在院内按照指定地点统一停放车辆,不在住宅区等禁止车辆通行、停放的地方行车、停车。

9、加强安全学习,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积极参加单位、(班组)“安全日”学习活动。

10、保证做到安全行车,圆满完成生产任务。

第三条单位领导保证为驾驶员提供下列安全服务:

1、督促驾驶员做到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维修,排除故障,使车况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车辆事故隐患不排除,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2、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安全行车环境,对驾驶员提出的合理意见,给予采纳。

3、不违章指挥。

第四条驾驶员全面履行安全行车职责,全年实现安全行车无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根据驾驶员安全行驶公里数,服务质量及盈利等情况,年底奖励驾驶员100-500元。

第五条酒后驾车、将车交无照人驾驶,安全保卫科有权将其调离驾驶员岗位。如果发生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六条单位领导违章指挥,驾驶员未加拒绝而开车造成事故,领导与驾驶员负同等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其经济损失由领导和驾驶员各按50%赔偿。

责任书有效日期: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单位领导(签字):

驾驶员(签字):

篇3: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