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某物业管理电气安全上岗培训

某物业管理电气安全上岗培训

2024-07-16 阅读 5228

物业管理电气安全上岗培训

感谢各位同事参加安全培训,我们都属于非电信代维项目,由于各位同事工作的原因,工作地点各不相同工作内容不尽相同。安全是人类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要求,是生命和健康的基本保障。由于大多时候安全意识麻痹,导致各种各样事故及隐患。由于能力有限,难免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常见的五大伤害

高处坠落(52%)、物体打击(9%)、触电(15%)、机械伤害(7%)、坍塌事故(8%)。

一定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安全基本常识

1.三不伤害――生产作业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安全防护装置――轮有罩、轴有套、坑有栏、口有盖、孔有蓖。

4.四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个人防护――a:工作前穿戴好劳保用具

b:2米以上作业应有可靠防护措施,无防护应系安全带。

c: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

三、安全法规及北京市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2.各岗位的操作规范

1.电工安全规范

A]电工工作前,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C]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D]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E]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触摸电气设备。

F]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G]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高空作业规范

A]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B]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C]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D]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E]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F]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G]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H]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四、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前严禁饮酒,有疑问时立即汇报,安全受到威胁时立即停止作业。

1.电气作业注意事项:

穿戴好劳保用品,各项工具完整无破损绝缘良好。

明确本次工作内容、操作范围、防护措施。

拉合闸时要侧向开关操作,避免电弧烧伤。

操作时双人操作,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工作完毕检查所带工具数量。

2.更换灯具注意事项:

将开关回路断开。

登高作业时梯子摆放牢固。

操作前用电笔确认是否有电。

安装灯具时要侧向,不要直视避免爆炸伤害。

3.登高作业注意事项:

1.5米以上作业要有人监护。

高空作业时要系安全带。

穿戴好劳保用品,服装应紧凑。

不许上下投掷物品,工具要放在工具袋中防止坠落。

天气不好(刮风、雨雪)时严禁登高作业。

五、事故案例介绍

1.灯泡炸裂造成摘除眼球。(2例)

2.西单地铁坍塌事故造成多人死亡。

3.高空掉落螺栓,造成划伤。

4.未按规定操作天车,险些造成3人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20**年夜班司机在未操作天车时应将紧急开关关闭,司机并未关闭且将脚放在操作开关上,造成小钩缓缓上升也未及时发现,地面施工人员发现料罐底部打开,迅速撤离,尚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造成经济损失。

分析:1.司机违反操作规程,

2.安全意识麻痹(对他人造成伤害)。

3.平时安全教育不到位。

5.倒闸操作失误,造成变压器爆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997年,某电站当班运行操作人员在倒

闸操作时,发现错拉开关,并立即合上,造成开关柜开关爆炸、110kv变压器爆炸,碎片飞溅达500米,造成厂区所有生产车间断电,造成经济损失达上亿元也同时险些造成重大伤害事故。(操作人员3人最轻应重伤1人,死亡2人)

分析:1.当班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为严格执行复核制度。

2.未对操作步骤进行模拟操作。

3.在发现操作错误,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操作。

6.蒸汽截门爆裂造成多人死亡事故。

2000年7月9日凌晨,北京首钢电力厂汽机车间主蒸汽管道发生爆炸重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余元,7月9日0时57分,北京首钢电力厂汽机车间主蒸汽穆管道北端阀门与管道焊接部位发生泄漏,1时01时分左右该阀门与主蒸汽母管道焊接部位撕裂,发生爆炸。阀门连同长约1.5m的管道向北飞出13.3m。将3号锅炉、汽轮机值班室的南、北两堵墙击塌,从主蒸汽管道中喷出的高温高压蒸汽,将值班室内的控制设备毁坏,值班室内6名人员被砸、烫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

7.北京国兴大厦热力管阀门崩裂2名值班人员死亡

2006年01月19日,海淀首体南路的国兴大厦地下室热力管阀门崩裂,市热力公司的管线和小区热力站管线交换的阀门崩裂,并导致跑水,致两值班人员身亡。热力站面积约150平方米,冒出来的水温有100多度,当时两值班人员在里面的一个小隔间内,门是关着的。

分析:

8.天津花旗驻场高处坠落致双臂骨折

2010年7月19日16:00左右,天津花旗银行驻场维护人员张建在津汇支行(层高3.5米)登梯作业时,因梯子防滑装置失效,造成高处坠落,导致双臂骨折。

分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相关操作规程。

篇2:船舶与海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远船务各企业船舶建造过程中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电气作业是指配电板通电(通岸电)、船舶电气设备初次送电及高压(1KV—11KV)电气作业。其它临时接电和供配电作业按照《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企业供配电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3.管理职责

3.1企业技术部门应制订船舶建造电气系统调试(含送电)工艺,明确电气系统调试的施工条件、施工步骤和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合理安排电气作业,做好施工协调,禁止不相容作业同时进行。

3.3企业应建立电气系统初次送电及高压电气作业审批制度,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

3.4企业施工部门负责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5企业安监部负责电气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管理要求

4.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

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4.1.2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

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4.2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4.2.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4.2.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4.2.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4.3.1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

4.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

4.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4.4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4.4.1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4.4.2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

4.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4.5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4.5.1设备的接线

①接线前

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

b.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

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

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4.5.2设备的检修

①先停电

a.经检修设备电源应完全断开,确保施工安全。

b.停电后,设备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

②停电后验电

a.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满足验电需求。

b.验高压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③验电后装设接地线

a.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足够大的多股软铜线,并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确保接触良好

b.安装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拆除时顺序相反。

c.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带绝缘手套。

④检修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⑤完工

a.按要求拆除接地线。

b.检查检修设备,清理施工现场,符合要求后,施工结束。

4.5.3高压设备的运行或试验

①设备安全要求

a.高压设备的附属设施应完整。

b.高压设备接线应完整,临时线应拆除,外壳应处于关闭状态。

c.高压设备进线处应处于封闭状态。

d.配电屏前后绝缘垫应铺设完整。

e.配电屏后隔离室的门应关上,如无门应使用不低于1.5m的栅拦。

f.高压设备隔离室的门应加锁。

g.高压电缆应按要求做好警示标识。

②高压变压器送电操作顺序应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载侧,断电操作顺序应先断负载侧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进行断送电操作。

③高压设备隔离室门应加锁,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锁好。

④检修或巡视高压设备时应远离带电体。10KV以下作业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为0.7m。

⑤一次回路有人工作期间严禁向二次回路供电或进行耐压试验。

5.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篇3:车辆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规定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汽车和兽力车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算起,下同)不得超过四点五米和触动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装载高度超过四点五米的货物可绕行立交道口或进行倒装。

2.在装载高度超过二米的货物上,通过道口时严禁坐人;待车辆驶过道口后,再行上车乘坐。

3.当行人持有木棒、竹杆、彩旗和皮鞭等高长物件,过道口走近接触网下,不准高举挥动,须使物件保持水平状态走过道口。

供电段要将本条规定内容制成提示牌,固定在道口两面限界门的右侧门框上。